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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天说地] [原创]“开胸验肺”谁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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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31 09:38: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郑州新密县27岁农民工兄弟为证明身患职业病“开胸验肺”,取下一块肺组织进行病理检查,最终才算是被诊断为职业病。

  开胸验肺”是多么荒唐的一件事,在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都不曾出现过这种大活人为了自己的权利,却要开胸验肺吧?开胸验肺”的农民工兄弟无疑给了那些道貌盎然的执法者和职业病防治体制及组织人员一个响亮的耳光。按照我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然而,一个职业病受害者,若想拿到一纸诊断,往往难于上青天。根据法律规定,申请职业病鉴定者,必须出具由用人单位提供的职业史、工作场所、健康档案等。但是,让一个污染企业出于良心,自证其罪,为打工者提供有关材料,无异于痴人说梦。而对于拒绝提供证明的不良企业,法律竟然没有任何惩罚,从而给不法企业以可乘之机。正是由于这堵制度的“高墙”,无数维权者被挡在门外。其实,解决这一问题并不难,关键是如何完善法律。例如,企业拒不提供证明者,政府和司法部门可介入调查,或者让企业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这样就可以大大改善农民工的维权境遇。

   换句话说,所谓的《职业病防治法》只是一张空文!张海超在拿自己的健康甚至生命冒险,赌自己没病(肺结核),而是这社会的某些工作人员,某些体制有病!他以近乎残酷的自戕行为,刺穿了体制的积弊,也刺痛了社会的良知。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09-7-31 09:42:02 | 只看该作者

农民工为职业病维权开胸验肺证明自己患尘肺

 

年轻农民工突患尘肺

  张海超“开胸验肺”的消息传出后,舆论一片震惊,一个农民工为自己维权不得不动手术开胸求真相,让人无奈又心酸。

7月15日上午,记者在新密市刘寨镇老寨村见到了张海超,他躺在床上一边输液,一边接受各路媒体的采访,从做完开胸手术至今,除了媒体接连的采访要求,张海超说他没有接到一个职能部门的电话。

  今年28岁的张海超原本有一个温暖的家庭,夫妻恩爱,女儿乖巧。但生活从2007年8月开始转变,这年,他感觉身体不适,还有咳嗽、胸闷症状,随后一直以感冒治疗。10月份,张海超来到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拍胸片检查,显示双肺有阴影,但不能确诊病情。意识到病情严重的张海超此后到河南省人民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胸科医院等省会各大医院就诊,几家医院均告诉他患上了“尘肺”,并建议到职业病医院进一步诊治。

  “尘肺”对张海超而言不亚于晴天霹雳,常年在耐火厂打工的他对这个病有所耳闻,知道是一种难治的职业病。

  “从2004年8月到2007年10月,我在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打工,车间里有很多粉尘。”张海超说,被医院诊断为“尘肺”后,他就怀疑是在公司打工期间得的这个病。

  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振东公司)位于张海超家不远处的新密市曲梁乡境内,以生产耐火砖为主。张海超在该公司打工期间,历经杂工、破碎、压力机三个工种,他说这三个工种都会接触到粉尘。

  为了确诊,2009年1月,张海超到了北京,随后的近一个月,他先后在北京协和医院、中国煤炭总医院、北京朝阳医院、北京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等医院就诊,得出的结论也为“尘肺病”。

  需要说明的是,张海超就诊的上述省会各大医院和北京多家医院,因为不是法定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这些医院在出具的诊断结论中只能用“疑似尘肺”和“不排除尘肺”等表述。但可以肯定的是,因为做了肺切片检查,上述医院均排除了肺结核和癌变的可能。

无奈之下开胸验肺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职业病的诊断要由当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进行,整个过程复杂而繁琐,需要用人单位出具多种证明。

  张海超从北京回来后,就去了具备资格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就诊,但由于振东公司拒绝出具诊断所需的材料,张海超并没有如愿。随后,在历经了多次上访甚至和振东公司发生冲突后,由新密市领导和信访局协调,张海超才得以在2009年5月12日去郑州职防所进行诊断。

  5月25日,张海超得到了郑州职业病防治所的诊断结果,让他难以接受的是,诊断结果却是“无尘肺0+期(医学观察)合并肺结核”,建议进行肺结核诊治。

  “这个结果我无法接受,北京和郑州各大医院都说我是尘肺,职防所却说我是肺结核,以前的肺检结果早就证明不是肺结核了。”张海超说,他把多家医院的诊断结果拿给郑州职防所的医生,但没有得到认同。

  按照现行法规,郑州职业病防治所的诊断才是具有效力的,负责协调的新密市信访局和用人单位振东公司也只认同郑州职防所的诊断结果,因此张海超索赔无门。

  “按照肺结核肯定治不好,难道我就这样等死了?”张海超说,他在和郑州职防所解释无果后,再次来到郑大一附院,要求做手术开胸检查。

  “大夫跟我说了,从胸片上就能判断是尘肺,再动手术没有必要,也很危险。”张海超说,在他的强烈要求下,医院最终为他做了手术。术后的肺检结果为:“肺组织内大量组织细胞聚集伴炭木沉积并多灶性纤维化”。

  2009年7月1日,张海超因为支付不了医疗费不得不出院,郑大一附院开具的出院记录上也写着“尘肺合并感染”的诊断。于是,农民工张海超为了维权而“开胸验肺”的新闻就这样发生了。

职业病维权的困境

  张海超“开胸验肺”后,做出“肺结核”诊断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被推到了风口浪尖,各种指责让该所招架不住。7月16日上午,记者见到了该所副所长李国玉,他表示此事已让所里应接不暇。

  “需要声明的是,我们的诊断结果并非肺结核,而是无尘肺0+期(医学观察)合并肺结核,0+期,就是怀疑尘肺,但还不到一期尘肺的标准。”李国玉说。

  至于为什么会得出这个结论,李国玉说:“我们也是对照胸片,严格按照尘肺诊断标准来判断的。”

  对其他医院的诊断结果,李国玉不置可否。他只表示,该所是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而上述医院并不是。

  这两日,各地媒体的采访电话让郑州职防所压力很大。7月16日上午,记者采访结束时,张海超的家属应约来到郑州职防所。李国玉表态:“现在你们有新的证据,可以申请重新诊断,你要是不相信所里,我们可以邀请省里的专家、国内的专家来鉴定。”
  而张海超说:“郑州职防所此前可不是这个态度,我们对诊断结果不服气,他们说不可能推翻自己的结论。”

  如今,张海超以胸口挨一刀的痛苦换来了重新诊断的机会,其经历过于沉重。郑州职防所的诊断结论是否正确,整个诊断过程是否有人为误诊的可能,这个暂且不谈。张海超的经历却真实暴露出职业病维权的艰难处境。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张海超曾经有一次发现自己病情的机会,2007年1月,他参加过振东公司组织的体检,但公司并没有告知体检结果。直到今年1月6日他去新密市防疫站查询,才知道那次体检就发现肺有问题。“肯定是公司把体检结果扣下来了。”张海超说。新密防疫站的领导说,当时已通知单位让他去复查。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职业病检查需要用人单位提供职业史证明书、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等多份材料。

  张海超最初去申请职业病诊断时,振东公司并不愿提供这些资料,是在新密市领导的协调下,该公司才不得已提供了证明。振东公司副总经理秦永彬辩解为:张海超中间离开过,后来又去了别的单位,谁知道他后来干的工作会不会造成职业病。

  通过采访不难发现,按照目前的职业病防治程序,得了职业病,还得单位开证明才能诊断,等于让企业“自证其罪”,这恐怕是很少有企业愿意做的。

  即便是张海超最终得到了诊断的机会,却并没有得到想要的结果。“就算最后证明郑州职防所的诊断错了,他们也可以以误诊为由解释,谁又能监管呢?”一位关注此案的律师说,从这个案例看,职业病的诊断似乎成了“独门生意”,其如何判定全是自家说了算。

  此外,职业病的诊断、鉴定乃至最终的工伤认定、赔偿是个漫长的过程。同为振东公司工人的张喜才2006年11月即被诊断为“尘肺Ⅱ+期”,但还没有走完整个工伤认定程序,就已经去世了。

  记者在刘寨镇老寨村采访时,不时有村民过来投诉,他们的亲人也有患上尘肺病的,但因为企业总是不愿意提供证明,现在仍然得不到职业病鉴定乃至赔偿。

  “因为确诊不了尘肺,现在连治疗尘肺的药物也用不上。”张海超说,他为此病前后花费了八九万元,现在没钱只能回村里的小诊所用点消炎药,其他的治疗都谈不上。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7-31 9:44:11编辑过]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09-7-31 09:44:52 | 只看该作者

农民工“开胸验肺”是悲壮的无奈

新密农民工张海超怀疑在工厂得了尘肺,先后被郑州和北京多家权威医院诊断为尘肺(尘肺为职业病),但在职业病法定诊断机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却被诊断为肺结核,张海超对此强烈质疑。在多方求助无门后,张海超做出了惊人之举,2009年6月22日,他到郑大一附院做了开胸手术,以悲壮的方式证明自己确实患上了尘肺,而不是肺结核。(见7月17日《河南日报》)

  看了这个新闻,眼睛发酸。生活的艰辛使他不得不常年在耐火厂打工,出力流汗他都不害怕,他没想到,超强度的体力活在劳其筋骨的同时,粉尘等污染物也在伤害着他。他时常咳嗽、胸闷等症状,经过几家权威医院的诊断,确诊为“尘肺”。这两个字对张海超而言不亚于晴天霹雳,因为他知道这是一种难治的职业病。

  尘肺是由于在职业活动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灰尘),引起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疤痕)为主的全身性疾病。长期在耐火厂打工的张海超得了职业病,但他说了不算,省会各大医院和北京多家医院的诊断结果都不算。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职业病的诊断要由当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进行,整个过程复杂而繁琐,需要用人单位出具多种证明。就是这么个“规定”把张海超逼上了“开胸验肺”的痛苦之旅。

  让用人企业出具多种证明,为职工状告自己提供证据,用人企业会提供吗?可就这么一个荒唐的条款,竟然白纸黑字写进了《职业病防治法》,让天方夜谭般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落在了孤独无助的张海超身上。历尽艰辛,郑州职防所总算对他进行了诊断,但诊断结果却是“无尘肺0+期(医学观察)合并肺结核”,这让他难以接受。但这是一个很具效力的结果,因为这个结果,他索赔无门。

  张海超以胸口挨一刀的痛苦换来了重新诊断的机会,他用这种过于沉重的代价,暴露和控诉了职业病维权的艰难处境。目前,对职防所诊断的准确性、公平性的监管,还是一片空白。在强大的单位与弱小的职业病患者的博弈过程中,缺乏监督的职防所行为,不排除职防所个别医生滋生腐败的可能,从而导致诊断结果有失公允。就算最后证明职防所的诊断错了,他们也可以以误诊进行辩解。作为弱势群体中的一个职业病患者又能拿他们奈何?

  可见,职业病诊断不应成为职防所的“独门生意”,诊断结果更不应该由其一家说了算,应该成立一个由多家医院组成的联合诊断机构。同时,去除职业病诊断设置的不合理的条条框框,为维权者开辟绿色通道。

  我国的职业病诊断、鉴定乃至最终的工伤认定、赔偿是个马拉松式的漫长过程。尘肺病严重侵袭,使一些患者还没有走完整个工伤认定程序,就含恨而去。张海超“开胸验肺”这一事件,能不能促使这种不合理体制得到改变?我们等待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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