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息谷-管理人的网上家园

人之初,性本啥?

[复制链接] 4
回复
1377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分享到:
发表于 2009-5-29 15:16: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古有“三十而立”,俺虽现在事业没什么起色,但看到三、四个月左右大的女儿,初为人父母的高兴还是溢于言表。看到女儿吃饱之后高兴地蹦跳,对每个她接触到的人都笑脸相迎,乐在其中;疲惫的妻子看到这些也甚是欣慰,同时她还要等待下一次母乳不够情况下女儿自残般的哭啼(我女儿不喝牛奶的)。
        
        中国古代孟子的“人之初,性本善”从吃饱之后的女儿行为上体现出来。比孟子小70多岁的荀子对“人性”下了这么一个定义“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这位大师认为“人之初,性本恶”,后天教育来扬善弃恶。西方文化认为人生下来就是有罪的,叫做原罪,用我们文化表达就是“人之初性本恶”。原罪是怎么回事?是人类始祖亚当与夏娃犯了罪,之后人类子子孙孙都遗留了罪性。
       
        我们今天谈社会中的人,也就是经过教育的人,是一个矛盾体,也就是“善恶并存”。我们先不说人,就谈动物吧,大家经常在网络或报章上看到动物之间的亲情、友情类的故事,你有感触吗?人作为高级动物,经过教育之后,此类故事更是何其多哉。后天人的原始本能还是存在的,这里有一些是“恶”的部分,如动物世界的描述一般;同时人作为家庭、社会的一分子,这里表现的“善”占绝大部分。
       
        前面说了这么多,俺究竟要表达什么意思呢?这里我们谈论人后天的“善恶”认识,也就是我们对人自身认识的一部分。既然是认识,就是思想,就决定我们的行为、实践。那当你看到身边的人偶尔存在“自私”行为,你会怎么做呢。你完全可以认为这种行为也是正常,这就成就了你“宽容”的人格。
 
        从西方管理学来看,其管理思想是建立在“人之初,性本恶”认识基础之上,所以众多的管理制度、体系层出不穷,每个岗位的工作流程,做某件事的具体操作步骤细节也会包含进去的,你我目前都受到这种管理思想的影响。这种管理思想缺点是中间涉及众多监管步骤,管理成本居高不下。很多企业认识到该问题,如唐骏先生在创建微软中国区技术支持中心提倡的“精英管理”,是基于人“善”的一面的认识。
        
        是不是我们有了这些对“善+恶”的认识和相关制度,就完备了?没有,最近流行的一种观点是“人之初,性本懒”,这个观点我想很多人是赞同的。若每个人都是那么积极主动话,企业会存在那么多的沟通问题吗?公司高层桌面上会有那么多的问题吗?
       
         是不是说的太多了? 好,基于不同认识,我们综合一下:
 
        人在不同情况下,包括心情的,会表现不同的“恶”、“善”、“懒”。我们只有了解这些表象的背后原因,就可以把沟通做好。唐骏先生说“管理就是沟通”,沟通做好了,目标达成了,还怕业绩上不去吗?
        
        企业在发展中,不断建立自己的制度、体系,逐渐地形成自己的管理风格与“创始人”的企业文化。在制定制度、体系时,从“恶”的观点出发,从“善”的观点运营企业与日常管理,从“懒”的观点来激发员工积极性。融合东西方的文化,取长补短,构建自己的特色。你还愁企业不赢吗?
       
         啰嗦比较多,希望大家指教。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加入

x
沙发
发表于 2009-6-1 09:58:05 | 只看该作者

怎么说都对,但是我赞成人心本善。

下任何结论都是有目的的。

赞成人心本善,是一种积极的心态。有助于积极地心态的形成。

板凳
发表于 2009-6-1 10:07:45 | 只看该作者
一切皆有可能
4
发表于 2009-6-1 13:59:58 | 只看该作者

同意楼主以“本善”、“本恶”来分析管理者对员工的态度。赞成楼主“融合东西方的文化,取长补短,构建自己的特色。”

楼主认为“既然是认识,就是思想,就决定我们的行为、实践。”那么,若管理者心存“本恶”的价值观,必然影响企业文化,从而使得员工真的“可恶”了。。

请楼主再深入些分析,使我们能获得更多的受益。谢谢分享!

 

另“本懒”是不是:企业的目标已很久没更新了,或企业的价值观与员工的价值观有冲突所导致的呢?

5
发表于 2009-6-3 16:18:45 | 只看该作者
从“恶”的观点出发,从“善”的观点运营企业与日常管理,从“懒”的观点来激发员工积极性。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