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作家”fficeffice" />
爱人调侃,我要当作家了!因为我总是喜欢胡乱涂笔,贻笑大方。记得一个领导很认真地要求我:要想读懂中国社会,那么《红楼梦》必读,他自己不下十遍。我不置可否,回来用心品味,似乎没有这个激情,于是一拖几年过去了。好在再会那个领导的机会少之又少,也就“苟且”至今。想自己是没有几滴墨水的,四大名著基本没读(自己寸量,即便读也不见得可以读懂一二),国外的名著就更是寥寥。大概儿时偶然翻阅:《少年维特的烦恼》几页,似乎我就没有走出这“烦恼”的怪圈。
踏上社会,迫于生机混乱混沌,飘零至今。倒是感恩这造化的力量与怜悯,让我这“滥竽充数”之人,得以蒙混。而且寻得一点儿见地,努力“做自认为对的事”来。不管东南西北风,努力随心随感随思涂鸦。当然不算认真,也是扁担头上“探得”一点,自乐而已,以此消遣。
“作家”是何物,如何修得,是不敢造次的。老爷子也不时鞭策一二:整日里胡思乱想。老孙头也哼之以鼻,不务正业!
暗自思量,可以偷得一丝悠闲,何乐不为?于是固执己见,爱人如何“挖苦”,看来也是无济于事,如同嗜好与顽疾一般,随遇而安。为自己活,本身也是一个不错的主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