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天性是习惯于得到,而不是习惯于失去。我们比较容易把得到看作是应该的,正常的,把失去看作是不应该的,不正常的。所以,每有失去,就不免感到委屈。所失愈多愈大,就愈委屈。我们暗下决心要重新获得,以补偿所失。在我们心中的蓝图上,人生之路仿佛是由一系列的获得勾画出来的,而失去则是必须涂抹掉的笔误。 道理本来很简单:失去当然也是人生的正常现象。整个人生是一个不断地得而复失地过程,就其最重结果看,失去反比得到更为本质。我们迟早要失去人生最宝贵地赠礼——生命,随之也就失去了在人生过程中得到地一切。有些失去看是偶然,例如天灾人祸造成地意外损失,但也是无所不包地人生地题中应有之义。“人有旦夕祸福”,既然生而为人,就得由承受旦夕祸福地精神准备和勇气。至于在社会上地挫折和失利,更是人生在世地寻常遭际了。 由此可见,不习惯于失去,至少表面对人生尚欠觉悟。一个只求得到不肯失去地人,表面上似乎富于进取心,实际上是很脆弱地,很容易在遭到重大失去之后一蹶不振。 东西方宗教都有布施一说。照我的理解,布施的本义是教人去除贪鄙之心,由不执著于财物,进而不执著于一切身外之物,乃至于这尘世的生命。如此才可明白,佛教何以把布施列为“六度”之首,即从迷惑的彼岸渡向觉悟的彼岸的第一座桥梁。佛教主张“无我”,既然“我”不存在,也就不存在“我的”这回事了。无物属于自己,连自己也不属于自己,何况财物。明乎此理,人还会有什么得失之患呢? 当然,佛教毕竟是一种太悲观的哲学,不宜提倡。只是对于入世太深的人,它倒是一帖必要的清醒剂。我们在社会上尽可以积极进取,但是,内心深处一定要为自己保留一份超脱。有了这份超脱,我们就能更加从容地品尝人生地各种滋味,其中也包括失去地滋味。 我失去了的东西,不能再得到了。我还能得到一些东西,但迟早还会失去。我最后注定要无可挽救地失去我自己。既然如此,我为什么还要看重得与失呢?到手的一切,连同我的生命,我都可以拿它们来做实验,至多不过早一点失去罢了。 我们总是以为,已经到手的东西便是属于自己的,一旦失去,就觉得没收了损失。其实,一切皆变,没有一样东西能真正占有。得到了一切的人,死时又交出一切。不如在一生中不断地得而复失,习以为常,也许能更为从容地面对死亡。 另一方面,对于一颗有接收力的心灵来说,没有一样东西会真正失去。 大损失在人生中的教化左右:使人对小损失不再计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