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31日,国务院颁布《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此,限塑令由地方试点正式上升到国家层面,随后,该通知于今年1月被下发到全国。《通知》指出,鉴于塑料袋成为“白色污染”的主要来源,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 《通知》规定: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加强对限产限售限用塑料购物袋的监督检查;提高废塑料的回收利用水平;大力营造限产限售限用塑料购物袋的良好氛围;强化地方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责任。 对于国家缘何出台限塑令,有报道称,过量使用及回收处理不到位等原因,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每生产1吨塑料,需消耗3吨石油;目前我国每年随生活垃圾进入填埋场的废塑料占填埋垃圾重量的3%~5%,其中大部分是废塑料购物袋,特别是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袋。 事实上,对超薄塑料袋的限制,我国早在1999年就开始了,有北京、天津、江苏、辽宁等十多个省市陆续“试水”。与此同时,一些地方大型超市、商家也自行推出塑料袋有偿使用的规定。 在有“香格里拉”之称的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从2001年起禁用塑料购物袋,成为中国大陆第一个禁用塑料购物袋的地区。 在2008年奥运会期间,为彰显绿色奥运,北京市将在奥运村中使用800多万个绿色生物可降解塑料袋,包括40万个黑色垃圾桶塑料袋、750万个放在运动员房间内的白色塑料袋和20万个医用黄色塑料袋,都将用可降解材料制成。 但局域性的限制,管理上的难度,使得超薄塑料袋使用很难完全控制。国家发改委会同科技部等12个部门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总结以往部分地区、行业治理“白色污染”的经验教训,借鉴国际经验,研究起草了《通知》。随后,国家标准委和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完成《塑料购物袋的环境、安全和标识通用技术要求》、《塑料购物袋》、《塑料购物袋的快速检测方法与评价》三项国家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并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于今年3月4日截止。 5月,三项塑料购物袋国家标准正式向社会公布。 6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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