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期货公司股东资格的相关规定使得期货公司缺乏公开透明的管理层股权激励,而这无疑已经影响了国内期货业的行业竞争力的提升。”对目前普遍存在的期货公司经理层股权激励缺失现象,上海通联期货副总经理王智宏如是说。 对此,几乎所有接受采访的期货业高管均表示认同。南华期货总经理罗旭峰更是直言不讳,金融机构实行管理层股权激励是国际惯例,是已经被验证行之有效的制度设计,“要让管理层尽最大努力提振公司业绩,就必须使管理层的利益与股东的利益趋于一致,而要达到这一目标,股权激励计划可谓良策”。 然而,根据记者了解,由于种种原因,国内期货公司的管理层股权激励一直滞后于其他金融机构,更无法与国际普遍的做法相提并论。 三大原因制约 对于具体原因,业内人士认为,主要包括法律法规的滞后,长期以来期货行业发展景气度不高,期货公司盈利能力偏低,以及至今尚无一个合理、有效的范例可供借鉴这三大方面。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公司管理办法》(下称‘《条例》和《办法》’)对期货公司股东必须为法人的规定无疑将公开透明的股权激励计划之门关闭,取而代之的只能是隐晦的‘曲线救国’模式,这直接阻碍了期货行业股权激励模式的探索进程。”对此,一家期货公司总经理颇有怨言。 而北京工商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胡俞越亦认为,这样的规定应该尽快修改,“可行的方式是,规定期货公司的控股股东必须为法人,但可以允许自然人成为公司股东”。 “其实从性质上而言,期货公司与证券公司没有太大区别,凭什么证券公司股东可为自然人,而期货公司没能享受同等待遇?”胡反问。 除了法律因素,另外一个影响期货公司延缓推行股权激励的则应归咎于期货行业本身的羸弱。 “由于监管层长期以来实行对期货行业的整顿与规范,导致期货业在相当长时期内都处于大面积亏损状况。在这种情况下,期货公司股东的投资本身都处于入不敷出的情况下,要想推行股权激励,无疑是天方夜谭。”王智宏称。 实际上,长期以来,单一的经纪业务使得期货公司的经营业绩几乎完全依赖于成交量。当市况清淡时,期货公司常通过降低手续费进行恶性竞争,从而引发大面积亏损,例如2001和2002年,全国期货交易额仅分别为3.02万亿元和3.95万亿元;2005年全行业亏损面已经达到85%左右。 “当时期货市场日益萎缩,股东赚不到钱,何来股权激励?”王认为,“相信随着股指期货的即将推出,这几年行业景气度的提升,未来股东的投资会有丰厚的回报,届时相关股权激励计划的推行也就可能水到渠成。” 最后,业内人士表示,由于目前法律的限制,使得期货行业至今没有出现一个非常合理而有效的模板,因此期货公司在此方面的“地下”探索无疑呈现出零星试验、徘徊不前的状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