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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信用证最基本的四个关系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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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6 01:27: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信用证最基本的一般有四个关系方:

1.进口商—-负责向自己的开户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叫做信用证申请人。
2.进口商的银行—-负责开立信用证并审核单据、拨付款项,叫做信用证开证行。
3.出口商—-负责根据信用证出货,享有信用证保障的付款,叫做信用证受益人。
4.出口商的银行—-负责替出口商领取信用证、转交单证并与开证行接洽,叫做通知行。

此外,最终负责拨款的银行叫做信用证偿付行,一般就是开证行;也可以由另外的银行先行垫付并收取少量费用,叫做信用证议付行,一般也就是通知行。

信用证是外贸中最重要的也是最常见的工具。国际商会为规范信用证的使用而制定了统一的标准《UCP500》即《国际跟单信用证统一规定》,作为使用及仲裁的依据。

关于信用证的实际操作,我们会在本书第五节《高手篇:信用证全攻略》中做实例讲解。

通过对外贸的三个关键秘密:单证交易、退税制度和信用证结算的了解,我们基本上就掌握了外贸的精髓。现在我们终于可以比较清楚地理解一个标准的出口操作案例流程了:

寻找客户—-签订合同—-客户开出信用证—-根据信用证备货—-货物办理商检、报关后交付货物运输公司并取得提单—-根据信用证备齐全套单据—-单据交付国外银行,国外银行审核无误后拨付货款至国内银行—-根据国内银行的收款凭证至外汇管理局办理核销—-至税务局办理退税—-结束。

有了基本的外贸常识,接下来最后一步准备工作,就是打造做外贸的两个必备利器:电脑和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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