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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 [转帖]房改十周年,原来的初衷竟如此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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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0 10:01: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历史开了个大玩笑,1998年与2008年在住房问题上的尴尬几乎一样,这就是公益性住房匮乏。

在1998年,公益性住房的概念,还是福利分房,这种永远不够分、分配过程充斥不公的模式,其弊端当年已透彻剖析不细说了,参与过分房工作组的人会记忆犹新,一千人的单位,二百家绝对住房困难户,三十套谁都想要的房子,无论方案如何优化,公布之日,就是至少挫伤九百人的工作积极性之时。

当年还有商品房供应,因为福利房牵制,商品房价格较平。当时有的开发商嚷嚷“有权人分房,无权人买房”,而实际情况,能购买商品房的人还是比较富裕的,只有商品房明显优于福利房时才好卖,在深圳和上海,有的开发商在房型和规划上动了脑筋,后来这类讲究“得房率”和“绿化率”的模板复制到了全国。

福利分房功成身退,取而代之的,按十年前的最初房改宏图,要构建完整的住房供应体系,公益性部分有经济适用房,市场性部分有商品房;还有保障性的廉租房作为补充,并明确规定“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1998年国发23号文件)。

十年后的今天,只能推断,如果最初房改宏图成为现实,如果经济适用房达到足够数量,将会出现怎样的情形。

首先,商品房价格翘不起尾巴,但品质必须提升。经济适用房不含地价,它大量存在,商品房的地价就不可能从每亩十几万、几十万飚至几百万、上千万;如果两者同质,那么商品房很难卖掉,仅靠变动布局、种些草木不足以吸引消费者,有的开发商可能会采用工业标准化、模数化方式批量制造商品房

其次,老公房重新定位,许多历史街区风貌得以留存。新造的经济适用房,使用功能优于老公房,两者自然形成梯次,这为置换附近危旧老公房里的居民创造了房源条件,不需要砸墙、停水、断气野蛮拆迁,就能推进旧区改造,在这种氛围下,才有可能保护胡同、里弄、吊脚楼之类的地域性历史建筑。

再次,廉租房里的人能搬出,住房梯度消费不脱节。配入廉租房的人情况好转了,不需要救助了,应该把保障空间让给其他需要救助者;搬出廉租房的人还很难消费商品房,但可以住经济适用房,当购买力进一步增强后,再去消费商品房,当然也能安于现状,将财力和精力倾注于所爱好的事情。

令人遗憾,最初房改宏图没能成为现实,经济适用房没有“为主”,数量极少,有些还变了味,房改宏图一度倾向市场,强调以商品房为主(2003年国发18号文件),一度又倾向非市场,强调扩大廉租房的受益面(2007年国发24号文件)。

如果能不介意“经济适用房”这个专用名词,它实际是准市场的半公共物品,无论租赁、购买、或者长租转购(原付租金可以转为购房款),甚至贴租退税借助私房生成,在城市化进程中应有大量的需求,为什么弃之不用呢?

从利益动机角度,这类半公共物品会影响房地产暴利的构成。利益链上有卖地的地方政府和造房的开发商,前者确有“惰政”现象,但不会故意试错;后者会抵触,但对全局的影响力毕竟有限。

从宏观经济角度,房改时遭遇东南亚金融危机,国内一度通货紧缩,为拉动经济,房地产被列为“支柱”产业,半公共物品多了,消费“支柱”就少了,两者有矛盾。从时间上看,这都是2001年以后的事情了。

究竟什么原因,房改宏图的美好初衷,1998年问世后就被束之高阁?

毛泽东有句名言:“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最初的房改宏图,无疑是正确的“政治路线”,问题出在“决定的因素”上了。

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房地产行业系统实务操作层面上的广义干部,有两个特点,第一“黄埔”化,第二“专家”化。

当时,机关以招考公务员方式来杜绝裙带风,副作用是,基层与高层的垂直性干部交流也基本中断。“黄埔”们缺乏基层管理控制业务的实践经验,经济适用房试点幼稚可笑,即没有纳入住房梯度消费序列,它可以比商品房户型大而不加限制,它可以比老公房成色新而不加调节;也没有设置退出机制,入住者的收入变化了,富足到能买豪华别墅,也无需迁出;再加上“校长手谕”多变;唯上的“黄埔”们不会故意试错,但结果还是错了。

至今,喜欢涉足房地产的博士、教授还特别多,个别人涉足两三年就成了资深“专家”。如果他们在大学里真搞过福利分房就好了,至少通盘考虑,有限资源如何均衡使用,受益面怎样套配扩大,但“专家”既不管具体情况,也没有全局意识,只崇拜市场神话。经济适用房一被论证,有些地方就不试了,甚至相反,把存量的半公共物品,没有付过地价、没有土地年限的售后房(或叫房改房)解禁流通,理论上要搞活市场,实际上把“官仓米”放给了“粮贩子”,炒房客最早起手囤积就是这种总价低的房子。

就这样,大量的经济适用房没造出来,大量的商品房满城皆是,大量的市民买不起高价的房子。2004年起,开始对房市调控但屡不奏效,2007年起,开始对房政启动重大变革。

到2008年,公益性住房的概念,除了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外,还有两限房、政策租赁房等等,一个兼顾和覆盖各个层次的房政宏图再次清晰,各地还陆续公布了建造公益性住房的计划,可以认为,正确的“政治路线”再次确立,并且更加完善。

到2008年,把宏图变为现实,执行计划“决定的因素”的广义干部,看其业务性,“黄埔”化“专家”化倾向仍很明显;看其原则性,房地产特殊制度安排,监管者“卖地”与被监管者“建房”,长期亲密合作已是路人皆知。可以想像,实务操作过程,将充斥着不确定性,将要应对各种干扰和处理各种复杂的局面。

历史不会简单轮回,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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