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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序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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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 15:05: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宁波华瑞电器有限公司制造四部

 

工序管理规定

 

为保证车间能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生产、品质和其他管理任务。保证车间正常生产次序,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1、  本班组最高领导为工序长。

1.1、       工序长对本工序生产达成、品质达成、设备、安全、现   场6S、体系执行、人员管理、现场物料管理负全部责任。

1.2、       所有本工序员工必须服从工序长工作安排。如有异议可在执行后向工序长申述。如果还是不服可向上一级领导车间主任反映。不可越级直接反映,否则每次罚歀30元。

1.3、       工序长必须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主持本工序日常工作。

2、工序长(带班)每天安排本工序操作工工作。操作工根据《领料单》到半成品仓库领料,根据《施工单》进行生产。

3、操作工要严格按工艺要求进行生产。坚持首检制度和互检制度,

3.1、严禁本道工序不良品流到下道工序。如下工序发现上工序不良品,必须挑出不许继续流入下工序。挑出不良品记入上工序不良,不论是否是上工序引起的不良现象。

3.2、所有工序全部漏检按最后一道工序计算,不良品判定为发现工序的上道工序不良。客户投述为检验工序不良(材质、设计原因例外)。

4、正确使用测量工具。严禁敲打测量工具,否则每次罚款30元。测量工具由于非正常造成的损坏由测量工具领用保管人(或损坏人)赔偿测量工具100%价值并另处罚款30元通报批评。

5、生产现场严禁吵架、打架、挑拨离间、搬弄是非。违者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开除。特别严重移交公安部门。首次违犯车间主任做记录,口头批评。第二次违犯车间主任做记录,并通报批评。第三次违犯车间主任做记录罚款50元并通报批评。三次以上者处罚同第三次。

6、报废模具、报废产品、报废劳保用品及其他没用的垃圾都必须摆放在指定位置。否则每次罚款5元。

7、所有物品使用完后必须放回原位否则每次罚款10元。

8、产品摆放严禁超高。周转箱摆放一定要摆放整齐严禁超高(6箱为最高限),周转箱严禁压住产品。如有违反每次处罚5元并通报批评。

9、工作时未经工序长(带班)允许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否则视为串岗。串岗者对他人工作造成影响的每次处罚串岗者5元。

10、员工必须每天正确填写流程卡和《施工单》。

10、1、员工必须每天正确填写《施工单》上交给工序长(带班)。不交视为自动放弃今天的工资。

10.2、前天《施工单》必须第二天上班后一小时内上交工序长(带班)。工序长(带班)必须在上班后2小时内把收集到的《施工单》上交车间统计员处。否则每次处罚工序长(带班)2元。

10.3、夜班、深夜班带班收集好本班《施工单》同交接班记录放到工序长办公桌上,由工序长统一上交车间主任。

10.4、排片、检验工序由工序长(代理工序长)统一填写专用《施工单》上交车间。

11、车间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厂规厂纪,如有违反按相关规定执行。

12、未到下班打卡时间提前到厂门口打卡机前等待打卡者视为早退,早退每次处罚5元。月累计发现早退三次计半天旷工。旷工按公司有关制度处理。

13、下班前8分钟停机作设备三级保养,做现场6S整理、整顿、清扫工作(清扫范围为操作设备周围1.5米范围)。

13.1、带班、工序长每天对员工设备三级保养、现场6S进行督导检查。发现员工没有做好督导员工及时整改达到规范要求。

13.2、车间主任(分厂厂长、厂长助理、生产管理科)进行定期与随机抽查发现一次处罚工序长(车间主任)每次5元,并记录限期整改。如下次还是出现同样问题加倍处罚,并通报批评。处罚记录计入年终考核。本项考核最高处罚为每次10元。

14、所有工序必须坚持早会制度。

14.1、白班由工序长(带班)主持。夜班、深夜班由带班主持。当工序长(带班)不在时有指定代理人主持。

14.2、车间主任、生产管理科、分厂进行监督指导。

14.3、如果被车间、生产管理科、分厂查到没有开早会。处罚工序长(带班或代理人)每次5元。

15、工序长(带班)和车间必须坚持每日交接班制度。

15.1、工序长(带班)和车间主任必须在下班后对本班生产情况、设备情况、现场6S情况、安全情况和各种异常情况、上级交带的事项及整改进度事项进行记录。

15.2、夜班、深夜班参照15.2条。深夜班无半成品库管员时,操作工提前完成生产任务而又无法入库和转入下工序情况下,带班必须清点员工产品数量状态,做好交接班记录移交给白班。

16、员工在生产中遇到不清楚问题、情况应及时向带班、工序长、车间主任请示。不许擅做主张。否则造成不良后果自负。

17、同一个班在产品移交下工序时交出人必须让接收人认可数量。一旦产品离开移交人工作地,所有数量问题有接收人负责。

18、所有罚款程序按本规章制度第5条执行。

19、罚款单一式三联分别发给被罚人员、财务部、分厂。

此规定自公布起生效。望车间所有员工认真执行。

分厂保留对本规定解释权和修改权

 

 

 

该贴来自群组:探索

沙发
发表于 2009-10-30 14:58:24 | 只看该作者

好资料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0 18:08:01 | 只看该作者
谢谢,请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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