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记10:生气啊! 2006年4月14日 上周邻居跟我说,看到一个治理噪音的公司的电话,然后就告诉了开发商,开发商要求她拿个报告(报告,有意思吧?),邻居就让我写一份,由她拿给开发商。 虽然我已经轰轰烈烈地把开发商告上了法院,但是我依然幻想着能有个美好的转机出现,让我们能够不通过法院,和谐圆满地解决这个问题。因此我又一次非常踊跃地拿起笔,写了“报告”。但是,我又错啦! 今天邻居非常气愤地给我打电话,说的很激动,都有点语无伦次了。她说开发商的女领导反复问她,别人比你严重的都不张罗,你能代表你的其他邻居们吗?如果他们受到影响,那他们怎么不来?你说的这家公司,如果他没治理好噪音,倒把电梯弄坏了怎么办? 报告白写了,开发商一点主动要给解决问题的意思都没有。 我们写这个报告,就是要把电梯噪音公司的联系电话提供给开发商,由他们跟治理电梯噪音公司联系一下,看看他们到底有没有资质。因为如果我们自己联系,开发商不会轻易认可的。 开发商,为什么非逼着我们上法院呢?法院真的就会偏向你们? 日记15:开发商同意这样退房2006年6月5日 这期间开了一回庭调解。开发商派了个律师出庭,气氛非常友好,对于电梯噪音超标的事实非常痛快地承认了。他说,电梯的轨道悬挂在我们卧室的那面墙上,因此,要通过改造来降低噪音是不行的。他还说,采取一些措施来降噪,可以降到35分贝以内,但是这对于我们业主来讲没什么意义,言下之意,他也知道35分贝的标准不是人接受的了的舒适标准。我觉得他真是有良心的好人啊。 然后法官就问是不是可以调换或者退房。 关于调换,律师讲,他们已经没有房子了。(据我了解,他们曾经贴告示要卖
样板间,但是后来没有卖出去,就收回了。我每天从楼下过的时候,都关注一下,看有没人进驻,但是一直黑着灯。) 关于退房,开发商答应的非常痛快。但他们说仅退房款,利息、
装修、其他的差价补偿说是没有法律支持,不同意给。 凭什么开发商建筑的房子有问题,要我们这些无辜业主付出代价?!容许我在这里算算账吧。 首先,
房价飙升导致我不可能再买到这个地区的房子。2004年我花7000多元一平方米买到现在的房子,可现在已经到了1.2万元~1.4万元! 其次,如果买别处的我能够承担的房子必将产生一个交通成本上涨问题。如果我现在再去买7000元的房子,就会很远,上下班都成问题。 还有,房子退掉,在买到新房前,必将产生租房支出。这笔开支应该怎么算? 越算越生气,怎么能这样?! 关于退房,我在网上找到这条资料:“水韵华庭”项目的28套房屋的冬至日照不符合标准。据了解,开发商最终拟定的两种解决方案是:一为业主办理退房手续,参照该地段楼盘的目前房屋市场单价退房补偿;二为业主办理找房手续,在周边寻找相似房源,增减的房屋建筑面积参照市场单价多退少补。 我将以此作为证据请求法庭支持上述两个方案。不知道会不会有用。 日记22:大战刚刚开始2006年6月27日 昨天开庭,我把我花了一整天的时间整理的请求诉说了。第一,换房;第二,市场价退房。 都不需要被告的律师反对,法官就告诉我说,如果我要求这两样,那就得把这个案子撤掉,重新立案,因为案由不一样了,原来我立的是侵权性质的案件,现在改成这两个要求,就变成了合同纠纷了。 重新立案?现在这个案子从立案到开庭用了3个月。如果再重新立案那又是3个月,我的人生能有几个6个月啊?时间成本很高,而且在这个时间里,我们在精神上受到的煎熬更无法量化计算。 法官还提醒我关于诉讼成本问题:如果要求按市场价退房,那我就必须首先自己估计出一个房屋总价,比如说是120万元,这样我的诉讼费就很高。下一步就是法院找专门的物价机构对房屋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一般评估出来的价格要低于市场实际价格,而且评估费很贵!更重要的是,一旦法庭不支持这一请求,那这些费就白交了! 于是我们在原告席上紧急磋商:近10万元的诉讼费风险支出,实在是太可怕,超过了我们的心理及经济承受能力。实话实说,法官的善意提醒对我们具有相当的震慑力,一举把我们上法庭前吹出的七彩的肥皂泡泡全部打破。 于是,面对高昂的维权成本,我溃退! 然后就只能要求噪音解决到标准内,并赔偿精神损失了。 法官问开发商的律师:如果电梯维修到噪音合格,你们需要多长时间?结果律师非常真诚、坦率地说:我们准备在两个月后在另一个楼实验一种新的电梯安装方法,但是效果如何我们还不知道。 休庭了。 打这场官司的过程,就像在迷雾中走向一头怪兽并准备与其肉搏到底。在没有看到怪兽轮廓的模样之前,我一会儿信心满满,斗志昂扬;一会儿顾虑重重,瞻前顾后;一会儿又无限憧憬胜利的喜悦快点来临。整个人就像是一个球,被一双莫名的大手抛来抛去,一会儿是火海,一会儿是冰窟。 终于看到怪兽的模样了,他丑陋、强大。我只能平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