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常理来说,9月1日起市公积金的个人还贷能力系数从0.3下调为0.2,那么只有9月1日以后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人士,贷款额才有“缩水”的可能。 然而,6月中旬就到城东某楼盘买房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市民秦先生,前天却被银行告知,他和妻子的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被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退回来,必须按照新的还贷能力系数0.2计算。 这样,他们原本能贷到30万元的公积金额度,变成了最多只能贷25万元。
莫明其妙: 3个月后贷款申请被打回 “这不是莫明其妙吗?9月1日起实行的公积金新政,为什么要殃及6月中旬的贷款人?”昨天,秦先生来到本报,讲述了他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碰到的奇特遭遇。 原来,早在今年6月份的中旬,秦先生就到城东某楼盘买了一套房,并以夫妻双方的名义,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城东支行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3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 可是,秦先生递交的贷款申请却迟迟没有回应。直到3个多月后的9月24日上午,秦先生突然接到中国工商银行城东支行的通知,称他和妻子的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被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退回来了。
郁闷透顶: 30万元公积金“缩水”到25万 缘何秦先生的公积金贷款申请,送出去3个月后,又打道回府? 中国工商银行城东支行的人士表示,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方面称,秦先生和妻子共同申请了3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但是按照最新的个人还贷能力系数0.2来计算,他们贷不到这么高的额度,最多只能贷到25万元公积金。 据工行城东支行的这位人士介绍,在这样的情况下,秦先生只能重新申请一项组合贷款,即25万元的公积金贷款,另加5万元的商业银行贷款。
原因调查: 还贷能力系数由0.3调为0.2 “为什么我的公积金贷款额度,要从30万元大幅缩水至25万元?”秦先生对此颇为不解。他表示,6月份贷款前他曾请银行的理财师计算过,他和妻子两人是能够贷到30万元公积金的。 据悉,秦先生和妻子都年仅30岁,在事业单位工作,缴存的公积金还算比较多,将当时的个人还贷能力系数0.3,代入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他们确实能够贷足30万元的公积金最高限额。 对此,记者采访到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处的一位负责人。这位负责人表示:“秦先生和妻子的公积金贷款额度,需按最新的个人还贷能力系数来计算。自9月1日起,还贷能力系数已由0.3下调为0.2,贷入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他们确实最多只能贷25万元。”
官方说法: 房子9月份才符合贷款资格 对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说法,秦先生表示不能接受:“公积金新政是9月1日起实施,而我是6月份申请的公积金贷款,理应按当时的个人还贷能力系数0.3,来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我们当然应该能贷到30万元公积金。” 他计算了一下,如果只能贷25万元公积金,他就必须再贷5万元的商业贷款。按5万元商业贷款贷30年来算,需要支付利息总额65619.21元,而5万元公积金贷30年,利息总额为49062.47元。也就是说,他平白无故要多付16556.74元利息。 记者把秦先生的观点反映给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位负责人解释:“秦先生确实是6月份申请贷款的,但是他所在楼盘的房子,那时还不具备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资格。直到9月份,才能办公积金贷款。因此,就要按9月份的新政策来算可贷额度。” 这位负责人表示,任何贷款人递交公积金贷款申请后,都要等到他和房子都具备贷款资格,才能得到审批,当然要遵照这时的政策执行,而不是遵照申请时的政策。 专家支招: 看看你能贷多少公积金? 尽管南京市个人公积金房贷最高额度为15万元/人,但并非人人都能贷到15万元,夫妻两人也不一定能贷到30万元。实际上,许多市民对于自己能贷多少公积金,并不清楚。 “每个人能贷多少公积金,跟自己的工资、缴存比例和年龄密切相关。具体的话,要根据可贷公式来计算。”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人士介绍,夫妻双方需要分别算一下可贷额度,然后加起来,如大于或等于30万元,则表示能贷到30万元的最高额度。 公积金可贷额度公式为:贷款职工公积金月缴存额/缴存比例×个人还贷能力系数(0.2)×12个月×实际可贷年限(距离法定退休的年龄,不超过30年)。 举个例子。29岁的吴先生,个人和单位每月共缴存400元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0%+10%=20%,实际可贷年限为60-29=31,取上限30年。那么王先生的公积金可贷额度为:400/20%×0.2×12×30=14.4万元。 吴先生的妻子26岁,个人和单位每月共缴存320元公积金,缴存比例为8%+8%=16%,实际可贷年限为55-26=29年,她的可贷金额为:320/16%×0.2×12×29=13.92万元。 因此,吴先生夫妇买房时最高可贷公积金为14.4万元+13.92万元=28.32万元。你也来算算吧,看看自己能贷多少公积金?(李子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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