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篇贴子让我想起现在的工作情况,是的,很多时候我也认为管理就是个得罪人的差事,以前我是公司的行政助理,现在因公司发展扩大,老总给了我一次机会,将新工厂所有的人事行政事务交由我一人负责,我本身没有这方面的实践经验,从事这项工作就比较困难,但这是我以后的发展方向,所以我接受了,并试图努力做好.但当我真正执行的时候才发现公司目前的管理制度已起不到管理的效用,各部门职员包括中层管理者对工作都比较散漫,无视公司制度的存在,使我的工作很难展开,我尚年轻,在公司也需要一定的人际圈,对于一些违反制度的员工进行处罚心里也会想这是不是又得罪人了,但若睁一眼闭一眼那么公司的管理永远不能上一个台阶,那时我如何向信任我并给我机会尝试管理的老总说明我的工作成绩.确实很苦恼.目前我没有以经济的形式处罚任何人,我认为首先必须有一套比较符合公司管理现状的制度出来,然后对全体员工进行培训后,再依制度来执行管理.而在没有修订好制度之前,是很管理职员的.更何况大部分人比我工作阅历多,社会经验足,年长,自然有不服我的人,我只是个小女孩吧! 贴中提到的小企业首先必须有法可依(建立可行的规章制度),然后再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我比较认可这句话,在这点上我们公司才刚刚开始.首先必须有相关制度出台,如不然走管理的第一步用制度来管理都不能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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