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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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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9 11:15: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社区(1):聊天室启示录

转自:http://maitian.blog.techweb.com.cn/archives/2006/12293.shtml
网络社区并不是只有BBS这种组织形式。象网游中的游戏公会、e话通的聊天房间,这些其实都是网络社区。或者说,“网络社区”是一种抽象,其具象的表现形式可以是bbs、聊天房间、网游、以及blog等等。如果用现实生活对比,小区里的房子是茅草盖的,砖头盖的,还是混凝土盖的都可以,但小区中住在这些房子里面的人,以及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我们才叫“社区”。

说到这里,不得不强调的是麦克卢汉的经典理论:“媒介即信息”。放到我们上面的比喻中,这里麦克卢汉想说的是:你住的到底是茅屋,还是混凝土房子,这点其实很重要,因为这决定了其上人和人具有不同的关系模式(社区模式)。也就是说,我们现在要探讨“网络社区”,一定要看看网络社区的组织方式的演进变化过程,从中才能设计出最适合现在的“网络社区”。

而这个演进过程,无庸置疑,在中文网络上现在已经很清楚了,即:从“bbs社区”走向“blog社区”

中文互联网站的“bbs社区”之火,出乎很多西方人的预料。大家分析认为是大陆对舆论管理比较严格,造成了网民需要上bbs释放压力。我认为这是一个解释,但不是关键。中文bbs社区之火的关键之处,第一在于BBS从技术上来说,对普通用户的门槛非常低,技术零成本;第二在于BBS上的言论几乎不需要承担责任,而国人恰好特别喜欢这样“不负责”的自由,言论零成本。这 “二零成本”使得bbs社区迅速火起来,但同时,bbs的危机也埋藏其中,特别是第二点:虚拟身份(ID)产生的言论零成本,使得bbs上解构比建构来得容易,骂人比写文来得容易。

在此缺陷下,从历史上看,bbs的发展几乎只有3条路:第一,媒体化,少部分大的bbs逐渐媒体化,互动性衰减;第二,bbs水化,骂人的人、无聊的人越来越多,劣币驱逐良币,bbs的价值越来越低;第三,小圈子化,一些bbs为了保持言论的水准,不断提高进入门槛,使得公众的bbs沦为小的团体聚合之处,这使得必然的丧失了bbs交流的活力。

几乎没有一个bbs社区,能逃脱上述“2+3”的宿命。而这说到根本,依旧是麦克卢汉的理论,bbs这种媒介形式本身,决定了其传播的信息,也决定了bbs为平台构建的社区的局限。这个局限,概括而言,即bbs媒体的“媒体易用性”和“媒体价值”的平衡。要突破这个局限,意味着我们要把上述均衡上移,到一个新的平台之上,格局才可能大。

在blog出现之前,没有这样的新平台;而blog出现之后,blog为“砖块”构建的社区,就突破了上述bbs社区的格局!

暂时把这个结论放在一边,让我们看看另外一种社区“砖块”:网络聊天室。在大约7、8年前,聊天室绝对是社区的建设“砖块”,很多人是通过聊天室认识值得交往的朋友;但聊天室相比bbs,其“二零成本”更低,所以当2001年上网大潮来临之后,聊天室的社区价值急速衰减,到了现在,几乎没有人信任网络聊天室――虽然网络聊天室依旧存在于互联网上,没有被bbs完全取代。

现在bbs社区面临的情况同样如此。以Blog为基础的社区对bbs社区的冲击,将会重演2001年聊天室衰落一幕――bbs社区会依旧存在,但是blog社区成为主流应用。

(下面会比较blog社区的优劣势;blog如何成为社区等等。希望和大家多多交流。)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07-3-19 11:16:08 | 只看该作者
社区(2):弱链接

《引爆流行》(《The Tipping Point》)现在几乎被做互联网的朋友当作“圣经”,我个人也非常喜欢其中的一些思路和观点。比如,这本书向读者介绍了“弱链接”的理论:“最亲近的朋友可能生活圈子和你差不多,你们的生活几乎完全重合。而那些久不见面的人,他们可能掌握了很多你并不了解的情况。只有这些“微弱关系”的存在,信息才能在不同的圈子中流传”

“弱链接”揭示了对人具有功利(实用)关系的,不是最亲密朋友,而是“弱链接”的朋友。让我们回头继续讨论社区。在《社区(1):聊天室启示录》中,我谈到了bbs社区的局限;但bbs社区能长盛不衰,当然也有其魅力所在。这一章就先从这里谈起――

Bbs社区相比blog社区,最大的优势在于它是“主题聚合”,很容易汇聚人气,显得热闹;而后者blog社区是“人的聚合”,人气反而不那么容易汇聚。这种情况,表面上看起来是一个悖论;但其实倒正是常理。首先,“人气”并不是“人的聚会”;其次,我举个例子:现实生活中,人和人的关系聚合,不可能是两个人坐着面对面,两个人就熟了;反而,是两个人共同参与了某件事才熟起来。互联网社区同样如此,“人”的聚合是建立在“主题”聚合之上的,片面的强调blog社区的“人的聚合”而忽视“主题聚合”,显然是因噎废食。如果如上分析,则很显然,bbs社区先天性就是“主题聚合”;而blog社区需要多走一步,即先进行“主题聚合”,再进阶到“人的聚合”――这就是bbs社区相比blog社区的最大优势

与此同时,bbs社区其实也存在“人的聚合”,但它的表现形式是“少数人”的聚合――因为bbs是“主题引导”的,所以在bbs上能够被记住的人,永远只是那些非常“出众”的人,多数人成为了“潜水员”而被淹没在人海了。举例去年天涯社区的“易烨卿”事件,火得都上《南方周末》头条了,但是事件中,真正能够被记忆(建立联系)的却只有“易烨卿”和“汝南周公子”两个人。一将功成万骨枯啊,每一个成名ID的背后,都有成千上万的“潜水者”贡献点击。

再进一步,bbs社区上“人的聚合”也是一种“弱链接”的关系。这里包括两层含义,第一是bbs上的人相互联系不是很紧密,比如就拿老白前几天的回忆录而言,他和王小山认识算有七、八年了,而他们真正见面,却是在donews的6周年大会上。(非常凑巧,我和老白类似,认识王小山也是6、7年了,但第一次见面也是在这次donews大会上)――这种“久闻大名,今日相见”即是典型的“弱链接”。第二,在bbs上人的聚合是因为某个话题而起,所以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是“单向度”的,不是真正的全面了解。这点我解释一下:在bbs上交流是因为某一个主题而起,所以交流双方都会关注这点,而不及其余;这会造成一个误会,认为对方就是这样的人,而忽略了对方其实是全面而复杂的;如此建立的关系,即是只能在此点上的“单向度”,是一种不全面的“弱”的关系。以我自己举例,前几年我喜欢在读书、文化论坛玩,和网友经常“掐架”;到了线下聚会,几乎每一个初次见到我的网友,都会说:“咦,真想不到你挺温和的”――网友想不到,是因为他们经常看见我在bbs上“掐架”,所以就只看到我“掐架”这个向度,但没有看见我别的方面。这里多说一句,早几年流行网恋的时候,有“见光死”之说;抛开因为外表的原因,其实“见光死”真实的逻辑即上述:网络上“单向度”的关系,不能适应现实生活中复杂的现实。

写到这里,总结一下bbs社区关系特点:
1,bbs社区是“主题聚合”,而blog社区是“人的聚合”
2,bbs社区因此却更容易汇聚人气,但“人气”并不是“人的聚会”
3,同时,bbs社区也存在“人的聚合”
4,但bbs社区“人的聚合”是少数人的聚合,绝大多数“潜水员”被淹没了
5,bbs社区“人的聚合”是弱链接关系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07-3-19 11:18:47 | 只看该作者
社区(3):主体性-主体间性-商业性

社区运营的一个关键,是对“节奏”的把握。在《破解myspace成功之谜》的文章中,我提到“100万的每日独立ip,是网站发展的临界点”。这个具体的数字,有值得商榷的地方,但总的看来,alexa的reach per million users(UV)达到3000左右,是社区发展的一个转折点。

讨论这个问题,还是用myspace举例。这篇报道,有个数字值得大家注意:“MySpace目前大约有90名员工,其中三分之一都在从事安全和审查工作”。我们算算,myspace总共90人,除了监管1/3,剩下60名;技术、运维和页面估计也有30人吧?再加上市场和销售等等,你会发现,myspace网站中,从事我们熟悉的“网络编辑”的人数,估计不足10名――但就是区区这么几个人,支撑了一个直追yahoo的巨型互联网站。

Myspace之所以能如此调配人力资源,是因为其自身放弃了“媒体”性,而专注于“服务”;用另一种方式陈述,即myspace从“主体性”转向“主体间性”(平台)。

社区,无论中外,只有一种顺序发展途径:主体性-主体间性-商业性;而相对应的各阶段目标分别是流量、互动性、商业产品;相对应的alexa的UV指标分别是0,3000,10000

这个“社区发展三维范式”,是我根据几个网站的发展历史,交叉验证总结的。但是具体内容,牵涉到我目前的工作,不展开阐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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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19 11:20:49 | 只看该作者
区(4):图腾

社区之所以成为社区,在于人的聚合;而人的聚合是通过一个中间品――“圈子”完成的。如果打个比喻,“圈子”就好像部队建制中的“连建制”,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

社区的“圈子”有两种来源,一类是官方定义的,即社区的各种版块(主题);一种是网友自组织的。后者尤其重要,是社区是否具有互动性的重要指标。而这篇blog就想通过一个案例,探讨一下网友是如何自组织圈子。

先说案例:天涯社区有个著名网友“还是胡扯”,他有非常好的网络社区感觉。前几天,“胡扯”发起了一个召集:“天涯草根评论团”诚招“评论员”。在这个召集贴中,胡扯谈到网友自组织一个圈子,“就天涯社区的现状、项目、服务、热点现象等”进行评论。在短短几天的时间,目前已经有超过30位网友报名加入――胡扯本人是天涯的一个普通网友,因此,“天涯草根评论团”迅速从无到有,可以看作是网友如何自我组织“圈子”的一个经典案例。

圈子的诞生,首先是有一个核心的发起人,比如本例中的“还是胡扯”。发起人的个人知名度,影响力,传播力(忽悠的能力)甚至包括幽默感,是社区圈子能否形成的前提条件。关于这点,大家想想就理解,不再赘述。

圈子的诞生,其次是传播途径的选择。在本例中,“胡扯”选择了在“天涯杂谈”、“了望台”以及圈子所在地的“天涯妙想”三个版块发布召集贴。其中前两个版块一为天涯流量最大的版块之一,取个量;一为天涯的“社区新闻”版块,正适合发布类似帖子,取个质。这些传播途径的选择,使得召集事件本身能广为人知。关于这点,大家也非常容易理解,也不多说。

其实关于圈子的诞生,最有意思的是第3点,也就是我想写这篇文章的主要动因――圈子的“图腾”。在本例中,胡扯最有网感的一笔,是在召集贴中号召到:“有没有会P图的,给大家设计一个“证件”,印上ID和编号,写帖子回帖子链接到图片链接里用作签名”――后来没多久,果然有网友做出了“评论团”的签名图片。

开个玩笑,“三人行,必有纲领”――任何一个圈子,乃至社区,乃至更大规模的组织,其之所以能“聚”,必然在于组织中的个体有共同的诉求,而且这个诉求是可以抽象到精神层面的;而紧接着进行传播的时候,需要具象的图腾。图腾,是圈子、社区的根本。所以反过来说,我们如果现在要做社区,首先要做的其实就是纲领、图腾这些内核,而不是界面功能等等外延。比如学myspace的形似,没有任何意义,注定失败,而只能借鉴myspace的社区“图腾”。(多说一句,myspace的图腾在于“hanging out”,在于为青少年所处的半封闭态的亚文化体系中,提供了一种交流模式)。

而胡扯的签名图片提议,对圈子的传播来说,还有一个更有趣的促进作用――即通过圈子成员发贴时频繁使用签名档,而提高了“评论团”信息的附着力,吸引更多网友的注意而加入。

此外,圈子内部成员在制作、添加签名图,抢号的过程中,又加强了圈子内部成员的互动性。

所以这个小小的案例,非常有意思,它几乎蕴含了社区运营最重要的一条奥秘:抽象价值观――为抽象价值观设计具象图腾(同时也是团队成员之间的交互)――传播,有附着力地传播团队的图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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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19 11:21:55 | 只看该作者
社区(5):圣人不死,大盗不止

关于社区的系列blog,我已经停滞了很长时间,不是不知道写什么,而是有太多想写的,但很多时候,转念一想,又懒得写了,有点“书非借者不能读也”的意思。不过前几天看了一个材料,flickr的社区准则。我觉得很有意思,就此谈谈社区运营的一个问题。

先概括说一下:我认为网络社区的工作,大致有产品、社区运营、商业这三个方面(这里的“产品”,包括了产品设计、UE/UI、开发)。这三个方面的工作,哪一个没做好,都不行;但其中的“社区运营”最重要,有点象足球的“后腰”角色,承前启后,既费力,又最不容易讨好。

一般而言,为了保证社区运营,各个网络社区都要搞一些本社区的行为准则。因此这个准则,很多社区都搞得非常严密,一二三四五,搞几十条,力求绝无疏漏,严格规范用户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甚至去界定一些行为,比如,严格定义什么是“抄袭”,什么是“骂人”等等。

有意思的是,这些社区,我们都知道,肯定没有flickr成功;而flickr在制订社区准则时,却采用了相对比较“含糊”的提法,比如这一条:“Don’t be Creepy:You know the guy. Don't be that guy.”――flickr就这么简单的一句话,当我看到时,却由衷钦佩,感觉他们的成功,绝非偶然,而是对网络社区的理解非常深刻。


从站方来说,所有的社区的建立,都是为了某种良好的目的,比如flickr,创始人建这个站,估计是希望用户通过照片来分享生活感受。但同时无可避免的,会有一些网友在社区做出不符规范的举动,比如在flickr上发送黄色图片等等。对于这些,flickr在另一条规则中比较明确提出,不能有“正面全裸、生殖器”的图片,但那些“擦边球”图片怎么办?那些我们中文用户最熟悉的三点不露但却完全可以说是色情挑逗的图片怎么办?

换到中文社区的操作者,估计会开始定义出n条规则,以此来判断什么是“三点不露但色情挑逗”,然后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接下来肯定有网友会质疑,凭什么我发的图片就是“三点不露但色情挑逗”,而和你网管比较熟悉的某某某发的就能ok?再接下来,就是网友和网管之间无休止的辩论――而社区主题“通过照片来分享生活感受”,被双方都忘记了,大家上来就是为了最开始的意气和恩怨。


flickr从最开始就避免了这样的恶性循环――简单的一句话:“Don’t be Creepy:You know the guy. Don't be that guy.”,堵塞住了所有可能因“擦边球”而起的纠纷。道理很简单:我们没法用准确的文字定义什么是“擦边球”,但你我心里其实都能“感受”到――对于这类本身就比较含糊的“感受”,不妨以含混的方式处理。

更进一步,这句话不只是一条规则,还是一种非常人性化的心理暗示,站方就好像在说:“flickr把你当作朋友,你可不要做出creepy的行为,让我们失望啊”。这种暗示,激发的是用户内心的羞耻感,让用户感觉是自己想要做“好事”,因此才主动拒绝creepy行为。这种用户内心认同而产生的行为,相比被站方明令禁止的方式,更具有真正、长久的力量。

此外,这样的处理方式,也是排除干扰,让用户真正关注社区主题。庄子曾经说过:“圣人不死,大盗不止”,这句话有很多种解读方式。我喜欢把它用到社区运营上来:一些社区之所以显得“乱”,其实恰恰是因为有太多管理员关注“乱事”;而如果这些社区的“圣人”们稍微消停一点,对用户之间那些婆婆妈妈的恩怨视而不见,用户自觉没趣,就会回到社区的主题。否则,试图通过越来越多条文、明细、规则来管理用户,只会使得社区越来越陷入个人恩怨的泥潭。


其实说到这里,如果您看过我的上一篇博客文章《阴阳怕懵懂》,会发现此篇写的虽然是社区运营的一个细节,但依旧是“阴阳怕懵懂”。这里多说一句,所谓“阴阳怕懵懂”,有很多解读方式。你可以说这句话谈到了行动、勇气,确实如此。不过我所理解的这句话,更重要的还是说在任何时候,任何事件,我们要精心准备规划的同时,也要对事件本身的混沌性保持容忍。容忍混沌,不是逃避个人应该承担的那些努力和责任,而是对我们所处的世界和生活,保持谦逊。

相关文章:

社区(1):聊天室启示录

社区(2):弱链接

社区(3):主体性-主体间性-商业性

社区(4):图腾

补充:昨晚写完这篇blog,看荷葡大战。14张黄牌,4张红牌的比赛结果,恰恰又为此文做出了一个示例。一场比赛中,到底裁判是主角,还是球员是主角,我们想必都知道;但俄罗斯裁判“圣人”上场,球赛就玩完了,真正优秀的“裁判”是“隐”于后台。

社区同样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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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19 11:24:5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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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19 11:25:3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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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3 00:24:06 | 只看该作者

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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