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息谷-管理人的网上家园

飞鸿谈管理:搞清需求再移交

[复制链接] 0
回复
732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分享到:
发表于 2015-9-29 15:17: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目送飞鸿 于 2015-9-29 15:26 编辑

        飞鸿一行组织专家与政府一起研讨产业发展和规划问题。期间,政府主管部门领导向飞鸿提出想要请他们帮助做一个配合产业发展宣传用的微电影。
        此前飞鸿在公司的授意下,帮助他们做过一个微电影,宣传政府要进军这个产业。效果很好,在业界引起较大反响,政府各级领导也都十分满意。
        尝到甜头的他们根据当地产业发展进程,还想再做一个新的微电影。这次不再只是提出概念和口号,而是想介绍得更务实一些。虽然如此,他说的也还是比较含糊,飞鸿听了半天,也没有理出一个清晰的思路。而且从另一方面说,到底接不接这个事,不是由飞鸿决策,公司内部是有一套流程的。于是他请政府领导直接与公司负责商务对接的副总沟通,如果公司同意了,他来执行没有问题。
        总经理看到反馈的情况,提出异议,认为这种简单的工作移交是不合适的。
        一是必须先把需求搞清楚。虽然公司有分工,但有些事情往往比较复杂,不能简单处理。微电影看着做起来就是几分钟的内容,但会涉及很多方面。不光是有政府的想法,也有公司在产业运作方面的思路,还有对产业的最新理解和反映业界对该产业发展趋势的共识等。在上一部微电影中,这些已经得到了充分的展现。现在政府想再做,出于什么目的、有什么诉求、内容和题材是否能够支撑等都要搞清楚,否则做出来的片子完全有可能达不到政府的期望值。政府不满意,业界也未必认可,对公司的品牌也会有影响。而这些只有通过充分沟通和磨合才能了解清楚。因此这项工作不能简单地交给别人去做,作为当事人的飞鸿要先做好这一轮的功课才行。
        二是工作移交的内容和边界要明确。公司副总负责与政府对接,其工作内容一般来说主要有关系处理和商务环节两个部分。从关系处理方面来说,如果合作顺利,相对来说要简单一些。但如果合作过程中出现认识或操作不一致的情况,甚至出现了矛盾,就要复杂得多。此时就算是不想应承类似微电影这样的制作,也不能简单处理。要有一定的“炮弹”或者说是拒绝的理由,而这些借口是需要飞鸿来提供的。在商务环节方面,更是需要通过对于需求的明确,来预判工作量的大小、难易程度、需要调配的资源和收集的素材、制作周期的长短等预算制作费用,之后与政府进行沟通,谈定价格再启动后续工作。这些都是副总的工作,需要移交的其实是这方面的内容,而不应是前期的需求环节。
        三是针对出现的问题要能够举一反三。公司工作中经常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以前出现问题后比较容易沟通和解决,因为基本都在一起,可以随时开会。但现在则比较复杂,主要是随着公司业务在全国范围内全面铺开,大家频繁出差,在一起开会当面沟通的机会越来越少。完全通过邮件或微信沟通,不能够做到及时而且问题谈不透。因此对于类似这样需求没有明确就移交或安排工作等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就要求大家能够认真反思,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不再重犯。尤其是公司的高管,所担负的责任重,事情多,面对的工作复杂程度高,就更是应该要做好这一点。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