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在公司处理人事问题时发生了一个情况,请有经验人士指教:
我所在的公司是一家房地产公司,由于公司发展需要聘请了两名高级营销总监(香港),当初谈的合同为月薪2万元,其间公司多次组织培训均签署了培训合同,如在培训期结束六个月内辞职,须赔偿每人的培训费3000多元。
后期发现公司内部多个弊端均有其2人管理不善造成的,给公司带来一定的损失,总裁震怒,要求辞退2人,但是由于2人并无明显违纪,也未处犯人事合同中的的辞退条款,所以无法辞退,而且在合同中也写明在职期间工资2万元,如果调动职位也不能变化,2人业务辞职意向,多次面谈都以失败告终。
另外,总裁要求在二人退还培训费的基础上辞退,但上班的工资照发,人事部开了一天的会也没想出解决方案~求个位大侠帮帮忙,也不枉小弟辛勤的在家园中耕耘。
如问题解决成功,小弟必定每日在家园内发帖不断、回帖不倦,以报个位大侠送碳之恩,跪求等待中!!!!
[em15]千万不能沉啊!!!
[em06]我想不出来,如果要辞退怎么会辞退不了?是双方的要求没达到平衡吧
如果硬是要逼退两个人,只好当小人当彻底,外派、或是挂虚职,无专门办公室、无事务,谁都呆不下去
偶也是菜鸟哈..没遇到过这类问题..帮楼主顶一下..希望你能顺利解决..
“但是由于2人并无明显违纪,也未处犯人事合同中的的辞退条款,所以无法辞退”这是由于贵公司的合同本身有问题,对于责任及义务没有写清楚。出现了管理不善,带来损失的后果,却不符合辞退的条款,看来你们的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真的是有待提高了。
这边人力资源部找不出辞退的理由,即便辞退,也不能要求对方付培训费用;那边总裁还要求赔偿培训费用。呵呵,这充分说明不规范。
看LZ的意思,应当是超出了试用期的。建议以其不适应工作岗位为理由,与其协调进行职位调动,如果想让他们走呢,一定要坚持将他们调到一个他们待不下去的职位上去,等着人家自动走人。
一般情况下不能达到总裁要求的目标,公司肯定是要承担损失的。这就是人力资源管理中招聘的主要作用没有发挥好啊。
各位大人!并非小弟有意刁难~实在是没有办法~谢谢大家的回帖!声明几件事:
1、本贴不知为何,是我昨天发的(2006.9.13)但论坛默认成了6月!
2、目前我们的冲突主要在于我们总裁要辞退他们又要不掏补偿金又要拿回培训费!
3、此二人非人事部直接聘任,属于公司高层特聘!
所以综上所述,小弟郁闷!请各位给想想办法!小弟有理了!
[em04]看来其实你要的不是个解决方案,而是如何协调这几方的要求,只能是尽量找平衡点了。
找找律师吧,看他们有什么办法能在合同里找到有利的条款。
再拖,你们付的工资就会远高于培训费了,要权衡得失。想开就早点开。还有,没有不好的兵只有不好的将。
欢迎光临 栖息谷-管理人的网上家园 (http://bbs.21manager.com.cn/)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