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刀的锋刃很不容易越过;
因此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
——《迪托-奥义书》
《刀锋》,看了很多遍了。先说两个地方,挨着。
一直想去西藏,一直没有成行——看来真想驴一把不容易。现在我只是想看看那些转经、磕长头的藏民红扑扑的脸颊和油腻的衣服,看看他们的生活,不是到那里拷问心灵寻求人生的真谛,也不是要返朴归真,和寻求无关,但以前是。
印度,在我印象里一直是个智慧发达,观念落后的国家,顺便说一句《奥义书》,推崇过它的外国人尤其是英国人很多——由于《刀锋》和薛定鄂的一篇论文认识了它,兴冲冲找来看,最后还是发觉怎么都不如老庄来的好,只能感叹:谁叫咱中国人呢。
不知道这是第几次看《刀锋》,对拉里的看法有些变了。毛姆在刀锋里把拉里捧得很高,高得放弃婚约、散尽家财,走一条隐于市的路,但愿纽约的交警不像电影里那么爱开罚单、出租车劫案也不那么高发,以便他能顺利地挣够油钱去泡图书馆。译者周煦良说:“拉里达雷尔自始至终好象变化不大,永远是那样一个闲云野鹤似的人物,使人疑心是不是取材自真实生活。”
我曾经很向往那种生活,现在,我觉得,相比主教对艾略特的最后评价:“他的缺点只是些浮面的,他心地非常宽厚,而且对同类是仁慈的”,我已经不知道这样的两个人谁的一生才“过得那样愚蠢、无益和无聊”。
毛姆的小说多爱表达人对精神世界的一种探求和对现实生活的疏离,这种东西对心智刚开的青年们的影响力可能是巨大的,如我。以赛亚.伯林说“诸如生活的目的、好与坏、自然与必然、客观与主观等等问题上…不知道到何处去寻找答案本身就是哲学问题的症结。”随着我一次次的看《刀锋》和其他的书,越来越觉得,人各有其朝圣之路,拉里的走法也从不见得就比别人高明。
毛姆英国式的机智诙谐甚至尖酸刻薄都跟我跟对味,但他文章中毫不掩饰的对拉里的赞赏,已经越来越让我觉得它可以成为奥威尔所说的那种“好的蹩脚作品”了,因为当拉里“最后带回去的,既不是恩夏姆神甫要把他当迷途羔羊圈回去的天主教,也不是他想从波兰矿工考斯第口中探听的神秘主义,而是印度的吠陀经哲学”,难道小说反映的不是“欧洲的精神空虚”,而是毛姆的智力极限?
毛姆只差一步就可以达到智慧,可他停住了脚步。其实,把钱看做自由的工具,比把它当成束缚更自然。拉里最终还是不能随遇而安,这正是拉里境界的局限性所在:到印度修行悟道,悟出“我愿意接受形形式式的生活,不管它是怎样忧伤痛苦”,却还是接受不了照常持有三千块年金、从事“造福社会”的工作这样一种生活。
如今我更尊敬马图林。作为股票经纪人,“他的那些小户头,有固定收入的寡妇,退休的军官等等,过去听他的忠告,从来没有损失过一个铜板,这件事他一直引以自豪,现在为了不使他们受到损失,就自己掏腰包来弥补他们的空头账。他说,他准备破产,他可以重新挣一笔家财,但是,如果让那些信任他的人变成赤脚,他就永远抬不起头来做人”,他的良心指引他做的,是否比用瑜伽术治疗失眠更有益一些、也更近乎“得救之道”呢?
从培根、休谟到如今,英国人从来不缺怀疑、自省和自嘲。《岛国的法利赛人》中,谢尔顿说:“…我们都是卑鄙的,这就是我们的症结所在:公爵和清道夫,整个民族-都跟毛毛虫一样卑鄙。我们所追求的东西,就是保障我们自己的财产和自己的生活舒适,根据惯例来适当地布施我们的同情,免得这种同情真正伤害了我们。”但他找不到超越之途。他问安东妮亚:“为什么猫不是狗、异教徒不是基督徒?” 印度教徒的世界是一个幻象,虚无绝望是他们思维和情感的基石,就像一个永远无法完整表达和探知的真理。
毛姆讲了一个有趣的故事,猛回头,才悟到,其实拉里追寻的“隐于市”,我早就做到了:我本“泯然众人”,何必再去“隐”呢?
得救之道在脚下,何必庸人自扰之?
那本书里我没有找到答案,甚至连问题都没有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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