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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帖] 如何与同事相处的31条原则 [打印本页]

作者: 鼓浪    时间: 2006-4-8 11:35
标题: [转帖] 如何与同事相处的31条原则

            1.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要首先想到自己是不是做错了。如果自己没错(那是不可能的),那么就站在对方的角度,体验一下对方的感觉。
    2.让自己去适应环境,因为环境永远不会来适应你。即使这是一个非常非常痛苦的过程。
    3.大方一点。不会大方就学大方一点。如果大方真的会让你很心疼,那就装大方一点。
    4.低调一点,低调一点,再低调一点(要比临时工还要低调,可能在别人眼中你还不如一个干了几年的临时工呢)。
    5.嘴要甜,平常不要吝惜你的喝彩声。 (会夸奖人。好的夸奖,会让人产生愉悦感,但不要过头到令人反感。)
    6.如果你觉得最近一段时间工作顺利的不得了,那你就要加小心了。
    7.有礼貌。打招呼时要看着对方的眼睛。以长辈的称呼和年纪大的人沟通,因为你就是不折不扣小子辈。
    8.少说多做。言多必失,人多的场合少说话。
    9.不要把别人的好,视为理所当然,要知道感恩。
    10.手高眼低。
    11.遵守时间,但不要期望别人也遵守时间。
    12.信首诺言,但不要轻易许诺。更不要把别人对你的承诺一直记在心上并信以为真。
    13.不要向同事借钱,如果借了,那么一定要准时还。
    14.不要借钱给同事,如果不得不借,那么就当送给他好了。
    15.不要推脱责任(即使是别人的责任。偶尔承担一次你会死啊?)。
    16.在一个同事的后面不要说另一个同事的坏话。要坚持在背后说别人好话,别担心这好话传不到当事人耳朵里。 如果有人在你面前说某人坏话时,你要微笑。
    17.避免和同事公开对立(包括公开提出反对意见,激烈的更不可取)。
    18.经常帮助别人,但是不能让被帮的人觉得理所应当。
    19.说实话会让你倒大霉。
    20.对事不对人;或对事无情,对人要有情;或做人第一,做事其次。
    21.经常检查自己是不是又自负了,又骄傲了,又看不起别人了。(即使你有通天之才没有别人的合作和帮助也是白搭)
    22.忍耐是人生的必修课。(要忍耐一生的啊,有的人一辈子到死这门功课也不及格)
    23.新到一个地方,不要急于融入到其中哪个圈子里去。等到了足够的时间,属于你的那个圈子会自动接纳你。
    24.有一颗平常心。没什么大不了的,好事要往坏处想,坏事要往好处想。
    25.尽量不要发生办公室恋情,如果实在避免不了,那就在办公室避免任何形式的身体接触,包括眼神。(如果你或者对方已婚,——恭喜你,兄弟。你,死,定,了!!!)
    26.会拍马屁(这是和顶头上司沟通的重要途径之一),但小心不要弄脏手。切忌用舌头去舔马屁。
    27.资历非常重要。不要和老家伙们耍心眼斗法,否则你回死得很难看的。
    28.好心有时不会有好结果,但不能因此而灰心。
    29.待上以敬,待下以宽。
    30.如果你带领一个团队,在总结工作时要把错误都揽在自己身上,把功劳都记在下属身上。当上司和下属同时在场时要记得及时表扬你的下属。批评人的时候一定要在只有你们两个人的情况下才能进行。
    31.如果你看到一个贴子还值得一看的话,那么你一定要回复,因为你的回复会给人继续前进的勇气,会给人很大的激励。同时也会让人感激你

有同感的就出来说说哈!


作者: oldren    时间: 2006-4-8 11:50

......

做人要做中庸的

搂主好像写的有些窝囊

[em01]
作者: smellone    时间: 2006-4-8 16:00

支持一下!!


作者: 迷糊ing    时间: 2006-4-9 09:49
有的时候不得不这样。这样的规矩能让人活下来。呵呵。乐观一点看,也没什么不好。
作者: rhmm    时间: 2006-4-9 14:14
标题: 支持一下

看样子,搂主确实费了心思总结了这职场原则。其实,我觉得在实践中原则好遵守,只是尺度难以把握,“大度”到何种程度,在何种情形下可以大度......;“忍耐”也一样有限度,只是要掌握住在何时何地何种情形下选择“爆发”等等。我和搂主在31 条原则中很多有同感,更感于原则的活学活用。 


作者: cherryzh    时间: 2006-4-9 15:34

总结的很好,楼主想必也是贴身体会吧!


作者: haiwei1314    时间: 2006-4-9 16:12
处世的 方法说的很好
作者: 尘封依旧    时间: 2006-4-9 18:26

深有体会,值得借鉴!


作者: baddist    时间: 2006-4-9 19:55

very good , I will learn it.

 

[em01]
作者: aikanshu    时间: 2006-4-9 22:32
原理都懂,很难做到!
作者: 广播电视    时间: 2006-4-9 22:38

最主要的还是合理


作者: miaomiaomi    时间: 2006-4-10 14:54
好帖!
作者: leadway    时间: 2006-5-10 19:21

如果大家都这样做了,我们是不是真能明哲保身?如果不能,这种又不符合自己的人生哲学,何苦一定要按照这个来做?


作者: 风玲    时间: 2006-5-10 21:14

说得好!做不好啊


作者: 匿名    时间: 2009-9-6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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