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情况:
1.非团队协作;
2.资源存在交集;
3.资源浪费;
4.业绩分配困扰;
楼主解决思路:均衡,制定制度;
分析:
楼主首先应确定,公司是追求均衡还是利润最大化?
首先说明,我不清楚楼主与装饰公司的合作方式,故而建议仅供参考;
楼主可考虑两种思路:
一,协作;
各人将工作情况当天公开,确保不存在重复工作的情况存在,但对于特定资源的占有时间必须有所限制,具体时间限制可根据各人级别的高低而定;
二,竞争;
各人对工作情况仅向公司上级公开,允许员工之间存在竞争,公司控制优惠额度,具体操作:控制与装饰公司的合作方式,可适当调高员工个人的获利比率,并引导员工通过将自身获利的一部分让利给装饰公司的方式,争取装饰公司的合作;
另外:对于业绩的分配,一定要以制度为标准,采取刚性约束;
如:
一个人占用一个可利用资源的时间不操作一个月,一个月以后可由其他人员接手,在其他人员接手以后获取的利润提成,归接手人员所有;
如有其他情况确需延期(非业务员自身可控因素,如:假期,装饰公司人员调整等),可调整时间限制,但调整范围不操作一个月;
欢迎楼主多多讨论。
可是如果有个同事在预定的期限内,他并没有完成预期的效果,那么就让别人接手,之后马上就出现成交的状况,这样的话,之前一位同事就会说那些都是他前面所作的功劳,这样又该如何去平衡这位同事的心理呢?
楼上所说的采取区域划分在营销团队中是相当常见的,但现在的情况应该是有所区别的,营销所面对的受众应该远大于现在的情况,当然这也取决于城市的规模,如果在中小城市,该公司可供选择的资源会是相当有限的,如果再采取区域划分的方式,可能会造成资源流失。
就楼主所提出的问题,首先说明制定制度的目的在于控制进度,在于给员工以紧迫感。对于时间点的设置应该是有讲究的,比如:多长时间如果没有争取到该客户,则客户就基本可视作流失;或者多长时间没有争取到客户,竞争对手获胜几率就会增加多少。具体的时间点设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而且,我已经给出了相应的机动时间。但时间点一旦确定,就必须执行,时间点就是时间点,如果没有完成,那他只能自认能力不佳。如果楼主觉得实在难以执行,可以在预计时间点结束,尚未使用机动时间的情况下,让员工提出预估的解决时间,并强调这就是最后时限,这样员工应该就会少很多怨言。基于公平原则,可考虑依据时间长短,调控提成比率。
TO:原始记录
除了时间点,还有没有另外的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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