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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如何应对公司里胡乱报销的职员 [打印本页]

作者: Vinceliao    时间: 2005-10-12 16:17
标题: 如何应对公司里胡乱报销的职员

因为以前公司财务制度不完善,加上报销制度也不严谨。公司员工胡乱报销,说白了就是贪污,一个东西2000来块,竟然报了3000多,实在可恶。很想即刻开除他。要是翻查以前的旧帐,肯定是很恐怖的一个数字。

作为一名公司管理者,我想立刻解雇他,但如何来应对这样一件事情,并且对这个帐目如何查处呢?请各位同仁能够帮忙如何处理?谢谢!


作者: hymnakey    时间: 2005-10-12 16:25

如果你是老板,当然你说了算;或者你可以向你的主管婉言说明,征求意见,当然如果公司规范的话就是照章办事了,呵!


作者: Vinceliao    时间: 2005-10-12 16:38
以下是引用hymnakey在2005-10-12 16:25:27的发言:

如果你是老板,当然你说了算;或者你可以向你的主管婉言说明,征求意见,当然如果公司规范的话就是照章办事了,呵!

我不是老板,但是我有一定的权利来直接办这件事情。我只是考虑到这个员工在公司工作了5年,而且老板也曾经很信任过他。当然,对于这件事,我也跟老板反应过。老板也表示要核查过去的单据。但是看得出老板似乎不是很积极去处理这件事。

为了能够让老板有好台下,我得谨慎处理。

当然,我对这些贪污的人是极其的厌恶,所以我现在是跟自己打赌,如果老板丝毫都不处理这种人,我就直接挑明我的态度,然后就即刻离职。


作者: hx023    时间: 2005-10-12 23:07

呵呵,老板都是聪明人,他肯定会去权衡利弊。因为乱报销的可都是花的他的钱。

估计他早就做过权衡,是处理掉好还是放任的好。我想,他的态度就是他的想法,也是他权衡后的结果!!


作者: 流动的水    时间: 2005-10-13 11:34
老板的态度已经比较明确,但此事不能不查,因为有一必有二,所以一定要查,至少要敲山震虎,让众人有所收敛,同时有针对性的修改财务制度,堵住漏洞。
作者: redsunny    时间: 2005-10-13 15:47

一查到底,然后开掉他!

否则,你在你的职业生涯中将不会有大出息,很可能有一天你也会这么做。

不要考虑太多老板的意思啊,老板的态度啊。

你要知道,老板既然委托你做这件事情,这就是你的职责,你该怎么做就怎么做。


作者: redsunny    时间: 2005-10-13 15:50

有时候老板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给某些特殊的人物一些特权。

但是这种事情,它既然交给你来做,我想,他的意思已经很明确了。

借刀杀人吧!

不同的是,你的这把刀是正义的。所以没什么,放手做吧。


作者: Vinceliao    时间: 2005-10-13 16:12
以下是引用redsunny在2005-10-13 15:47:49的发言:

一查到底,然后开掉他!

否则,你在你的职业生涯中将不会有大出息,很可能有一天你也会这么做。

不要考虑太多老板的意思啊,老板的态度啊。

你要知道,老板既然委托你做这件事情,这就是你的职责,你该怎么做就怎么做。

是的。我的意图也是这样,我必须去做,只要对得起自己的职责,我就问心无愧。


作者: rgang    时间: 2005-10-15 09:33

我同意4楼意见,楼主慎重!

任何公司都存在一些既得利益的小团体,有些小团体还深得当权者的信任。如果此时审查者一定要严法追究,恐怕会有较大阻力。应该设法弄清老板的真实意图。如果老板不愿意深究,就应该在制度流程上下工夫,堵塞漏洞,避免多报销这样的事情发生,而不是抓住一个严肃处理。


作者: redsunny    时间: 2005-10-15 09:39
以下是引用rgang在2005-10-15 9:33:32的发言:

我同意4楼意见,楼主慎重!

任何公司都存在一些既得利益的小团体,有些小团体还深得当权者的信任。如果此时审查者一定要严法追究,恐怕会有较大阻力。应该设法弄清老板的真实意图。如果老板不愿意深究,就应该在制度流程上下工夫,堵塞漏洞,避免多报销这样的事情发生,而不是抓住一个严肃处理。

国企就是这样完蛋的。


作者: entou    时间: 2005-10-16 10:31

请慎之又慎,三思而行!

老板是企业的主人,他这样处理必有其道理,你作为职业人发现问题是职责所在,但解决问题还需看环境,权衡利弊。

企业有很多岗位,很多职责,但总体而言,老板的职责是平衡各方利益,使企业正常运转,其它各岗位则是有效执行,在每一个关键点上确保企业正常运转。

老板之所以这样,一定是他经过权衡利弊后的想法,如你要改变或遏制此类现象,建议从制度着手,有规矩才能成方圆,现在你就是想处理,也因为制度的不完善,而只能堵其一而不能正全盘,从我的职业经历来看,你老板应该是会支持你拟定一个如何应对胡乱报销的管理制度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0-16 10:32:13编辑过]

作者: xwtwh2    时间: 2005-10-17 20:03
沟通是十分重要的,必须与老板进行有效地沟通,取得老板的认同。如不能,且不要为了正义而牺牲自己,因为不值。
作者: chenkong    时间: 2005-11-6 13:00

7楼的意见非常中肯。

老板肯定是非常反感乱报销的人,除非国企,楼上不少朋友还猜这猜那,太优柔。只是做这事有负面影响,后果不太严重的话老板不会亲自去做这种事。所以才要交你去做。做这事一条原则,不影响业绩就行,你怎么搞老板都不会动你。


作者: 我是一条鱼    时间: 2005-11-30 14:30
同意9楼的意见,虽说有人想借刀杀人,但也要小心别伤了自己!
作者: likevip    时间: 2005-12-8 15:15
我觉得楼主现在伤脑筋的不是怎么去处理那位员工,当务之急应该是完善公司的制度,让这些人没有可乘之机,建议跟这位员工进行一次深刻的谈话,让他知道自己的错误并在以后继续考察他,比我觉得这比开除他要来的有效果多,毕竟公司培养一个人不容易.作为公司的管理,还是要注意控制自己的情绪那,呵呵
作者: erica    时间: 2005-12-8 16:39

我觉得还是应该慎重些。可以先查,之后先和老板沟通,明确老板的意见再做决定。

因为该员工既然工作了5年,那么他对公司某些业务的熟悉程度应该不是一般人员可以轻易接手的。如果他的业绩能够远大于他所贪污的数量,那么还是需要认真对待。

当然,也不是说就应该放任。我认为一方面在以后的工作中通过完善制度,增加对其的监督,另一方面如果非处理不可,也要先逐步安排人员切入他的工作,在适当的时候再来处理这个问题。

好象有点阴险哦,可是没办法呀。

[em04][em04][em04][em04]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2-8 16:41:38编辑过]

作者: 快刀    时间: 2006-3-18 19:48
同意9楼意见,很多时候老板的意见是什么很重要,毕竟我们是打工者
作者: zhang232005    时间: 2006-3-21 15:49

先把以前的帐查清楚给老板汇报一下比较好吧,如果老板放手给你做的话。那意思明显了撒。你想怎么弄就怎么弄吧。


作者: idol-le    时间: 2006-3-27 17:06

可以报销基本都是做市场销售的,有几个是清白的呢 !! 这个世道.

那么天真的要惩恶扬善,中央腐败不除,地方也休想斩草!

[em04]
作者: 光头    时间: 2006-3-27 17:56

个人认为,查是肯定要查的.查了也肯定有个结果。将这个结果写成一篇报告,提交给你的老总。这样做有两层意思:一是你是正义的,而且这样做是你的职责;二是老板应该支持你,如果他不发表任何意见那就算了,但是我想起码他不会处理你。可能是他认为时机未到呢?

当老板认为那个人的业务不重要的时候,我估计就会有行动了。有时候反过来替老板想想。


作者: x027    时间: 2006-4-5 18:57

敲山震虎的方法....


作者: manrustic    时间: 2006-4-5 19:10

如果是私营企业:开除,移交法办。(金额过万,能判个几年吧!杀鸡给猴看。)

如果是国营企业:无所谓,大家一起贪[em05]


作者: ggg456ggg    时间: 2007-10-30 09:38
看不出你在公司里的权力有多大,地位有无重要性,所以无法判断具体处理方法,如果你权利与机会都足够.一方面修改制度堵住漏洞,另一方面完全可以物色新人着手接班,我们总是把在同一岗位费用,包含员工的所有收入和他报销的费用,按照一个的权重核算,平均每三年请走(竞争上岗或是管理职位晋级或是合同终止)一轮副总级或重要岗位中层,每年都要提拔新副总和主管,部门层次财务"基本"公开,贪污都来不及,能完成任务拿到奖金也就不白干这1年)费用最高的和最低的人有机会被请出公司,所有人不例外,除非你不断晋升,或是工资福利从来不调整,我们的上年离职率26%.新劳动合同法将实施,也许会微调......
作者: flyingaa    时间: 2011-3-4 15:00

现在不是去杀人。杀人不过头点地,而是完善制度,培训人,员工签收。老板签批。公布。

接着你就有得玩了。


作者: a600810a    时间: 2011-5-3 15:50
接着你就有得玩了。这句话内涵够深


作者: dlingme    时间: 2011-5-3 16:17
虽然是很老的帖子,但是浏览大家的回复还是能学到不少东西。
作者: 自由空间    时间: 2011-5-4 18:12
水至清则无鱼,当然要查必要时给予一些警告!可以先拿财务人员审票不严敲山震虎,修改财务制度,堵住漏洞。并请示老板。公司不能养成这样的风气!
作者: vutina    时间: 2011-5-4 19:03
既然是以前的财务制度不规范才会出现的问题,现在去用这个理由开掉这个人,不是个办法啊,以后完善制度就行了,而且在旧制度下暴露出来的这个人,要是工作能力强,可以留用,如有再犯,谈话,开除就行;要是业务能力不强,直接开掉,没啥说的。
作者: AndyLeau    时间: 2011-5-5 11:31
顺势而为,借势行事。
作者: 火箭零号    时间: 2011-5-5 19:33
不计前嫌,釜底抽薪,太极出招,杀鸡儆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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