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四川·南充的, 以前是做平面设计的 今年年初的时候,加入了现在所在的公司,地产公司 分到了商业地产经营管理公司 半路出家 通过几个月的自我学习, 对商业地产有了一定的了解 由于以前没有接触过 再加上天生愚钝 看了很多资料啊什么的 都还是没有领悟个中奥妙 在此希望能和朋友们聊聊 讨教讨教
先商业,后地产
一般来说有实力的开发商开发的商业物业很少部分是出售的,大部分通过统一招商的方式出租,所以商业地产对开发商的资金、管理、内部营运等各方面都有着较高的要求。
最好楼主有什么具体的情况,拿出来,大家一起探讨,人多力量大嘛~!
我一直在想,商业地产就是卖商铺、租商铺吗?
是不是租出去、卖出去之后我们就不管了?就不去经营它了?
商业地产,从字面意思看就是商业加地产,类似与运动地产和健康地产等复合住宅地产概念,只不过是通过商业来实现地产开发利润。
商业其实地产与商业本就分不开,只是不同的主体在运作的过程中出发点不一样。商业的出发点和原动力是商业利润,而地产的原动力出发点是开发利润,传统商业是通过以地产为手段攫取商业利润,而商业地产是以传统商业为手段来实现开发利润。商业地产还是属于地产的范畴,开发利润有可能是通过卖商铺所得溢价来实现也可以通过长期的租金来实现。
中国目前的商业地产利润大多数是通过卖商铺所得溢价来实现,这主要是目前中国的地产开发的资本利润率要远远高于大多数传统商业的利润,中国的开发商对比其他国家和地区成熟地产市场的发展商来说没有耐心等待长久的租金回报。
目前的商业地产种类主要有市中心的零售商业于地产复合(如旧城改造的项目);市郊的专业批发商业于地产的复合(一般规模较大);大型休闲购物中心(SHOPPINGMALL)于地产复合,商务酒店与地产复合的产权酒店模式这四种形式。
一个商业地产项目在运作上与其他地产项目不同,一般会涉及到这么几方面的利益主题,开发商为攫取开发利润,商业经营者为攫取商业利润,商铺投资客为获得投资回报(一般是商铺租金收益,或变相的租金收益),一般的商品和服务消费者为满足生活效用。他们之间的游戏规则是开发商从投资性客户和购买商铺自营的客户身上一次性攫取开发利润,投资客从租赁性经营客户身上获得长久的租金收益,或从其他投资客身上攫取商铺转让溢价收益,经营户从终端消费者身上赚取商业利润,而消费者通过购买项目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获得消费者剩余!
商业地产领域形成这样一个完满的利益链,类似自然界的食物链一样,只要各方面的利益最终能够得到满足这个过程就能健康的运行下去,如果利益链的终端消亡,自然界的环境被破坏后整个食物链的消亡一样,整个过程就会部分覆灭,在商业地产的利益链中终端就是消费者的消费者剩余,即消费者觉得在这个项目消费觉得值得或划算,否则就会他们就会另寻他欢,商家们庭冷落,无利可图,自然要另择出路;商场、市场在大部分的商家撤走之后入不敷出,不得不关门大吉,然后最终导致项目后期运营的失败!长期来看对商业地产的发展极为不利。
而在中国目前的商业地产领域短期内最终的受害者并不是处于利益链顶端的地产开发商或发展商,而是投资客,最终血本无归欲哭无泪。原因是他们迁徙能力特别强,一个地方的市场环境被破坏他们就会寻找其他土壤。
虽然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是自然界的运行的基本规律,但如果自然环境完全被破坏,天都没法在生存,顷巢之下,启有完卵?长期来看土地的供应毕竟是有限和希缺的,如果全部的投资客都对商业地产的投资信心丧失,中国商业地产将去向何方?
商业地产开发项目成功的关键是商业业态定位要准确,地产开发利润与商业经营利润要均衡,即项目的定位要准,定价要有度!
楼主几岁啊
呵呵,理论上商业经营是关键
但是国内没几个开发商做的到,所以。。。。。。
区位,商业主题还是区位
一般来说有实力的开发商开发的商业物业很少部分是出售的,大部分通过统一招商的方式出租,所以商业地产对开发商的资金、管理、内部营运等各方面都有着较高的要求。
最好楼主有什么具体的情况,拿出来,大家一起探讨,人多力量大嘛~!
我们公司应该还处于资金积累的阶段,公司只会将少部分有很大的升值空间的物业留下不卖!
让我苦恼的这个盘,在建筑设计、住宅销售都很好,在本市已经是一个佳话。而在我看来它的商业定位有点理想化,也因此遗留下来很多问题,人气聚集不起来,而公司在商业地产这块有着很前沿的想法,可下面的人全是半路出家的,之前对商业地产运作几乎是一无所知
他们的想法和5楼的朋友几乎是一样的
我想要知道的是,商业街的规划定位已经做好了,招商程度已达到50%以上,但现在人气不是很足,我们商业地产经营管理公司要不要帮助商家提升人气???
楼主几岁啊
你看呢?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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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的看法:商业房地产是开发商将丰厚的房地产开发利润建立在市场竞争激烈、利润微薄的零售百货业上,犹如沙中建塔;在当今资源趋紧、提倡节约型经济的社会中,必然走向灭亡。
商业房地产是地产的最基本的条件。
我个人觉得对商业地道不必太悲观,客观的讲前途一片光明!
看一个事物要从宏观去看他,不必局限于他的某一细节,特别是对于一个行业或者说一个产业来讲。
不错,对于房地产商来讲,零售业的确利润率极低,但前题是:1.两者的投资门槛和实力要求悬殊,白手起家可以搞商场作零售,搞房地产开发可不一样,虽然可以从银行贷款;2不是所有的零售商都无利可图以致无法生存,我想类似深圳人人乐这种稳健经营并获利丰厚的企业不在少数
不好意思,临时外出,回来补上
接上面的
而且,在地产商和零售业的合同谈判时,双方都是自愿的,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才会签定合同的.并且在合同的具体谈判中,发展商为了引进一些好的主力店,往往在与零售商家的谈判过程中,作出相当的让步,这是不争的事实,对于零售商来讲,店大欺客是正常的.
所以说"商业房地产是开发商将丰厚的房地产开发利润建立在市场竞争激烈、利润微薄的零售百货业上"是不对的,我不太认同.
就本人长期从事商业地产代理公司招商工作的经历来看,零售业有零售业的难处,发展商也有发展商的问题.
有些发展商没想着去盖商业的,在一片不毛之地,没有公共交通,没有商业环境,甚至连住的人也没有,政府规划的那班爷们大笔一挥,你就得盖商业,还一整就是上万平米,象深圳的万科城,规划的商业一期就有二万五千平方米,对于发展商是个难题,对于投资客也是风险,对小商家更是竹篮打水.没错,招商是成了,销售也不错,两米八层高的商铺也卖到了一万五,代理行有本事!真有本事,故事讲得动听.但那些商家呢,谁来消费,故事的那些有钱人我看都不见了影子,过完春节,就该有一大批店子关门了(现在已经有了,虽然刚开业)
问题出在哪里,责任该谁来负?谁得了益?
就单纯的商业地产操作概念上而言:有目前国家已经禁止的返本销售法,有目前国家正在规范的返组销售法,有纯销售或纯出租法,还有租售结合法,还有自主经营法,无论哪一种,都涉及到地产物业的核心——产权问题。
剥离全部或部分可处置产权通过市场(交易或者经营)后获得收益(注:不可处置产权在商业地产运作中是不能销售的,但是可以经营),关键要看开发商的利益需求和现在的自身状态,取舍之间决定物业怎么进行市场化运作。
搂猪仅仅说了一个泛题目,因为没有具体参考项目,所以我们的观点也就具体不下去了
最近很忙,好久都没上來了
本來以爲這貼已經沉下去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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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楼上的说滴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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