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国际业务部,接到国外客户一投诉电话,客户投诉说:“昨天已收到USA20050511号订单,但是收货人员反映,收到的产品数量比订单数量少1件。”国际业务人员马上向客户道歉,并商理事后弥补事宜后,即向公司职能部门反映此事。
某公司职能部门人员收到信息后,便马上去调查此事,但是经查仓库发货和入库数量均一致,仓库并没有多出一件物品,也就是说仓库发货人员并没有少发出货。(而某公司的这批出到国外的订单是一个整的集装箱,货物的体积较小,国外客户收到货物时,集装箱并没有被拆开过的痕迹。)但是客户却又投诉了,根据某公司的规定,随客户投诉事件的轻重给予相对应的处罚(也就是说有客户投诉就应有对应的处理),某职能部门根据这一点便对仓库发货人员象征性地做了处罚,扣绩效考核2分。
而仓库发货人员觉得很委屈,因为自己并没有少发货。如果您是负现处理此事的人员,请问下你会怎么处理?
该处理似乎草率了。应该查明:
1、配送管理人员有没有和库管核定货品数量?
2、货品清单在确保和实物数量一致情况下,与运输部门如何落实保管责任的?
3、买方签收清单应该向运输方签收,因为货品已经交由运输方承运,公司人员如无工作差错,理应不承担责任。
在回答楼主的问题之前,首先要请楼主注意你没有给出最主要的内容,应该给出交易方式。
你太关注处罚仓库管理员正确与否。
毫无疑问,该处理是太草率了,(而我这样回答也是过于仓促)这样做,不但找不出真正的原因,并且还挫伤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如果发生这种事,应该首先查询公司是按照哪种条款与外方进行交易的,如FOB、CRF、CIF等,因为不同的交易方式,责任是不同的。
楼主却没有说明是按照哪种方式进行交易的。因此是很难回答的。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仓库管理人员是不应该受到处罚的,前提是如果经过检查,仓库发货和入库数量均一致。
楼上的说的对,我是没有说清楚交易情况,只是公司出到国外的订单都是用集装箱走的货,而某公司的货品是件很小的东西,我把这个案例丢出来的目的,就是想让大家讨论下,这货物少了一件,会是在哪个环节上少的呢,对仓管员的处理明显是不正确的,只是,如果是我们自己是负责处理这件事的人员,哪么,又会怎么处理呢?
我觉得还是个物流管理的问题。回楼主的要求,该如何处理?从案例中反映,重新设计绩效考核的方案。绩效考核重在公正、明确、可操作性强。从案例本身看,问题并非出在仓储方面,很大程度上可能出在运输环节,之所以对仓储部门进行扣分,应该是没有针对运输部门设计的绩效考核方案,又要对客户的要求回应,所以才出此下策。
第一次发贴,可能词不达意,见笑。
看完整个故事,和楼上几位感觉一样太过于草率了
货物少了一件,仓库管理和出货都没问题,为何就没有去查物流方面的呢?现在的物流经常会寄错东西或者是寄掉,我们除了检讨自身外,也需要关注一些客观的原因。
和大家意见一样,如果仓库员真是按规定办事,我想这个责任不应该是仓管的问题,当然也不能排除仓管可能一时马虎出现
差错.如果我是经理,我想我会稍微的以委婉的方式提醒一下仓管方面,以后发货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不能再出现这种情况,至于
扣分,呵呵,错误都出来了,你说我们扣这分有用么?再说了,我们还不敢确定就是仓库管理员的责任. 如果不是仓库管理员的责
任,扣他的分,就上楼上有位仁兄说的那样,只会打消员工的积极性~~~~~~
应分清责任,仓库是否与货柜人员有交接单?货物到客户交接时,是否有第三者交接方式及数据确认?分清是非再去处罚比较合理。
说的对
因改说整个事件的处理过程存在诸多漏洞,有草率的地方,也有公司内部核查制度不足的地方。
首先在收到对方公司缺货通知时过早的道歉,道歉说明公司的确少发了货物,而且是在第一时间给予道歉,更给人感觉其已知道货物少发的情况,而且未给予通知。导致在事后调查中处于弱势地位。应该在收到通知时要求对方进一步核实数量和包装情况。
其次在仓库核查结束后未对运输单位进行合适,比如运输公司的设备清单类似的表单。确切的说公司在调查的过程不彻底,这可能导致日后对货物缺失调查始终存在隐患。
最后,仓库工作人员因改在发货时严格确认数量、型号、送货地址、以及到岸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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