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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03将成为MBO年[推荐] [打印本页]

作者: redmoon    时间: 2003-4-23 18:28
标题: 2003将成为MBO年[推荐]
由于MBO在明确产权、强化激励等方面可以对企业管理、尤其是对管理者产生积极作用,所以越来越多的企业正在着手实施MBO,更有专家将2003年定为MBO年。
  MBO是英文Management Buy-outs的缩写,意思为管理者收购。作为20世纪末流行于欧美国家的一种企业收购方式,MBO主要是指企业管理人员通过外部融资机构帮助,收购其所服务企业的股权,从而完成由单纯的企业管理者到企业主人的转变。
  
  兴起缘由

  MBO的兴起,很大程度是因为我们已经进入了知识经济的时代,很多观念正在发生变化。  
  首先是重新看待人力资本。如今,货币资本不再像过去那样稀缺,而掌握了知识、管理能力、技术的管理层作用凸现,并成为决定公司经营成败的关键要素。当管理层按照与自己的知识或技能相一致的方式进行规模扩张和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时,却发现与部分股东的利益发生冲突,这就导致许多经营决策不能得到有效实施,以至于管理者和业务技术骨干流失,并导致无形资产或商业秘密损失,出现所谓的“管理者堑壕”。而MBO可以实现管理权和所有权合二为一,能够有效地防止“内耗”。
  第二是对企业价值的重新认识。公司不再是股东赚取短期利润的工具,更不是大股东的提款机,而是股东和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财富;公司不再是股东可以随意支配的经济体,而是具有自我生命的有机体;公司命运正在由股东转变为更为了解企业情况的管理人员。最近流行的“学习型企业”、“公司再造”、“团队精神”预示着公司管理的新革命,MBO就是其中的重要体现。  
  第三是管理成为一门高度专业化的职业。管理的职业化带来更高的生产力、更低的成本、更多的收入和利润,符合资本所有者的根本利益。分工必须分利,管理层需要拥有公司的支配权,职业经理人成为决定公司命运最关键的投入,这必然导致管理层控制公司。

  三大优势

  实施MBO至少会给企业管理带来三个方面的优势。  
  首先,MBO有助于减少“代理人”成本。现代企业制度的广泛实施,企业的管理者不拥有企业股份,会导致大量代理成本问题,比如经营者可能挥霍公款、盲目扩张企业规模或进行由股东负担的额外职务消费。由于现代企业的股权极为分散,单个所有者没有足够的动力在监督管理层行为方面进行大量花费,或者说监督成本太高。而MBO的实施使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二为一,在从根本上消除代理人问题的同时,也通过股权结构的改革为企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其次,MBO强化了对管理层的激励。大卫·麦克莱兰在其《成就激励论》中提出,现代企业管理者拥有企业控制权,可满足三种需要——成就需要、权力需要、归属需要。以上三种需要的满足,无疑使MBO成为一种最佳的激励机制。  
  第三,MBO能够增强企业的“执行力”。虽然现代企业制度赋予管理者以经营权,而企业的剩余控制权如任命和解雇高层管理人员、重大投资、合作等战略性决策权,则被资产所有者拥有。现代市场瞬息万变,这些重要决策能否顺利“执行”,往往关系到企业能否继续发展。MBO使经营者成为所有者,减少了掣肘,可以大大提高企业的“执行”效率。


  控制风险

  MBO作为企业制度变革的一种工具,在实施过程中主要存在企业内部和外部两方面的风险。   
   要规避内部风险,必须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企业所处行业倾向于成熟产业,且企业债务负担不是很重。  
  第二,企业管理者的素质必须很高,有事业心,管理层必须是一个团结的团队,领导者之间目标一致,有很好的合作心态。  
  第三,该企业或部门应具备管理效益的空间,只有当企业管理者的报酬与他们所创造的价值之间有较大差异时,实施MBO后,才能使管理者的潜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有利于企业的发展。
  第四,第一大股东的股权比例应该较低,这样可使收购的费用不是特别高,有利于管理层控股,也利于MBO的实现。  
  至于规避外部风险,主要是规避政策和法律上的风险。在MBO刚刚起步的中国,很多法律和制度还缺乏清晰规定,因此,目前MBO活动有很多细节还介于合法与不合法的灰色地带。如法律规定禁止银行贷款给个人从事股权投资的活动,同时也禁止公司用资产或股票作为抵押贷款从事股权投资。针对这样一种客观环境,江平教授指出,MBO的实施主体(管理者)一方面要适当地规避法律或制度上可能的障碍;另一方面也需要和当地政府及主管机关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合作,以确保MBO能顺利进行。
作者: sndn2000    时间: 2003-4-23 19:59
又有新的收获,感激!!!
作者: 亲吻生活    时间: 2003-4-23 19:59
希望不要一窝蜂。

因为任何新东西不见得适用所有对象。
作者: coofucoo    时间: 2003-4-23 22:29
这不就相当于高学历的私营企业家??

我不赞同这种看法,
我认为企业的管理应该是在一种动态的各方势力的平衡中,
一点企业处于静态,或者一方势力占据绝对上风,
必将出现危机。


当权力集中于一点时,
产生了腐败。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4/23/2003 10:29:44 PM编辑过]

作者: redmoon    时间: 2003-4-24 15:40
老实说我自己也对此有些疑问,
  1.文中说到实行MBO可增强管理者的执行力,也即是资产所有者不再成为管理者的掣肘,如此一来,又该如何来监控管理者的行为呢?? 一个企业的生死存亡,就看管理者的能力高下了,对于企业来说,是不是又徒增了不少的风险?!
  2.MBO现在国内确实是非常的诱人,在实际的执行中,有关部门又该如何有效地监管?希望它不要又作为国有资产流失的又一"合理"借口.
作者: coofucoo    时间: 2003-4-24 18:54
道德是建立在制度之上的,
没有制度的约束,
光提道德是没用的。

也许有监督机制会有些约束,
但我们应该全面考虑得与失,
而不是片面的认为。
打开窗户,
进来的不仅仅是新鲜空气,也许还有灰尘,
但我们还是要开窗的。

股权绝对不可太分散,
但也不能集中一点。
我们需要寻找的是个理想的平衡点,
而不是走极端。
作者: redmoon    时间: 2003-4-24 20:59
可惜它MBO现在已经成了中国企业界一个非常受欢迎的香馍馍了,
简直是明目张胆嘛,担心ing~~
作者: coofucoo    时间: 2003-4-24 21:06
有这方面更详细点的资料么?
国外怎样?
作者: redmoon    时间: 2003-4-24 21:46
对这方面我自己的了解也很局限,希望行家多发表一些看法和讨论..
作者: zsqgreen    时间: 2003-4-24 21:55
其实,从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就意味着国有资产的改革已经来到!
而且国有资产私有化必然是管理人员受益!
作者: coofucoo    时间: 2003-4-24 22:01
我们讨论的是企业的管理制度问题,
和国有资产的没有太大关系。
中国有一些根本性的东西制约了我们的发展,
所以出现了像什么有中国特色的董事会这样的问题。
我个人认为,如果这一点没有分本的解决,
其他都是妥协。
作者: renshengrc    时间: 2003-4-25 09:51
实际上我们的企业也有可能面临着这种选择,可是我也很担心,因为如果职工的理念不到,更或者说管理层形不成一种优秀的企业文化,在这种背景下,无非多走了弯路。
我一直也想多看看这方面的资料,可惜没有找到
作者: redmoon    时间: 2003-4-25 10:03
以下是引用coofucoo在4/24/2003 10:01:52 PM的发言:
我们讨论的是企业的管理制度问题,
和国有资产的没有太大关系。
中国有一些根本性的东西制约了我们的发展,
所以出现了像什么有中国特色的董事会这样的问题。
我个人认为,如果这一点没有分本的解决,
其他都是妥协。


理解有点有失偏颇,有空我们QQ上多聊聊.
作者: zhg868    时间: 2003-4-26 20:57
MBO:难以读懂的改制

邢林池

  不可否认,管理层收购解决了国企“所有者缺位”的问题,是当下国企改革可供选择的途径之一,但与此同时,我们也不能无视MBO在实际操作中加大了公司的财务风险,增大了内部交易的几率,甚至背负上“内部人分享”的嫌疑

  如今,MBO在国内越来越像一本庞杂的教科书,内页塞满了各种经典案例。从信托公司、私募基金到上市公司,从IT、地产、汽车到物流乃至旅游行业,高管层纷纷接管自己控制多年的企业——虽然在过去的许多年份里,这些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的董事会形同虚设,管理层实质上掌管着企业,但MBO使他们变成了真正的股东。

  大多数民众置身事外。很多人不明白,自己与这些变革中的公司有何直接联系,但那些因各种因素中途离开公司管理层的人,甚至公司内部普通员工,却多少能感受到分配上的不公。不可否认,管理层收购解决了国企“所有者缺位”的问题,是当下国企改革可供选择的途径之一,但与此同时,我们也不能无视MBO在实际操作中加大了公司的财务风险,增大了内部交易的几率,甚至背负上“内部人分享”的嫌疑。

  从管理意义上讲,MBO是对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反叛——现代企业制度讲究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MBO追求的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的相对集中。

  在实际操作上,MBO容易给公司增加新的财务压力。参与收购的管理层必须提供相应的资金,他们往往以分配所得的股权或其他收入向银行抵押,取得贷款后支付给原股东——因此在原股东套现退出的同时,公司的财务风险加大。

  2002年国内上市公司如胜利股份、深方大、宇通客车、粤美的等相继完成MBO,其国有股东均有偿出让手中的股票,管理层直接收购或组建新公司进行收购。其中收购方除依赖个人信用贷款外,多数采用股权质押或公司担保的形式。2000年的北京四通MBO,管理层也采取以职工持股会名义向银行贷款,再转向个人的方式完成。这中间,四通公司也是担保人。

  另外一些公司在MBO的同时也进行资产重组,国有股东未必完全退出,而是折价由管理层进行控股收购。如青岛海信日前操作的MBO方案中,管理层与海信集团共同组建一家合资的家电售后服务公司由海信集团剥离售后服务部门的资产折股48.8%,管理层出资购买51.2%,新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但多数管理层人员仍需借助贷款购买股份,其需要支付的现金量往往超出个人能力,海信集团及新公司仍需为贷款提供担保或抵押。

  问题是,如果没有股权质押或原公司担保,银行是否愿意为管理层提供贷款?从财务上看,贷款增加了原公司的隐性债务,但却并没有改善其现金状况。

  定价是MBO受到质疑的另一个因素。有观点认为,一些银行之所以乐意贷款给管理层,就在于管理层收购的公司资产绝大多数低估了净现值。即使管理层未来无力偿还贷款,银行仍有能力依靠抵押的资产或股权套现获利。

  在上市公司中,这个问题容易看出。如粤美的先后两次收购,价格分别为每股2.95元和3元,均低于公司当年的每股净资产4.07元;深方大MBO价格分别为3.28元和3.55元,均低于当时3.58元的每股净资产。

  但对于非上市公司——例如海信售后服务部门和新华远地产公司,净资产的定价更加模糊。由于管理层实际掌管公司的资产,其定价就带有很强的内部人自卖自买的色彩。

  MBO的积极意义除了明晰产权,另外就是对管理层进行奖励——但这种奖励需要一定付出。管理层为缓解债务压力,可能会制定出更多不利于其他投资者的决策——一个极端例子是,管理层在收购后营造短期优良的业绩,然后实行大比例分红或高派现来缓解自身的债务,结果是掏空了公司本身的现金。

  据一些专家撰文,流行于美国20世纪80年代的MBO,主要针对那些债务负担沉重的公司。原股东无力维持公司的财务运营,交由管理层进行重组。即使在美国,这种收购也被指责为“掏空”公司资产的最后一招。MBO后的公司虽然短期内表现良好,但假账、内部交易潜藏在很多公司的辉煌表象之下。随着安然、世通等大型公司破产,管理层信誉度在2002年已大大下降。如今,惊恐的华尔街已开始重新审视MBO,美国社会对董事会的独立性正在进行深层反思——但在中国,MBO似乎刚刚步入高潮。

  随着国资管理体系改革中地方自主权的加大,很多人对MBO的呼声更加高昂,一些潜伏在水面下的MBO计划加速了步伐。有人甚至断言,MBO将在未来几年成为国有或国控公司改制的主要手段之一;加上众多企业积极推进的员工持股计划(ESOP),“内部人分享”似乎正在成为企业产权改制的主要手段。

  奖励员工或管理层的确可以提高企业凝聚力,美国从1974年起开始实施雇员奖励措施。该奖励在对企业资产做出实际估量后,根据员工贡献大小无偿赠送或低价发售部分股权、期权,但MBO的侧重点显然并不在此。目前多数国企的MBO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奖励,其主要目的是解决企业产权的“虚置”问题。说白了,就是给企业换一个合适的股东。

  国有股退出是中国大多数领域国企改革的必然结局。但问题是,随着产权改革深度和广度的增加,政府应制定何种政策来使民众的知情权和利益能够同时得到照顾?

  “内部人分享”对于一些在竞争性领域从小做大的公司、产权不清晰的集体企业或者合伙人成立而“不幸”戴上红帽子的准国企理论上并无不妥,但对大型国有企业、依靠中央和地方财政壮大的核心企业甚至某些国有垄断寡头,“内部人分享”则蕴藏着巨大的社会不公平。

  虽然目前政策上对于大型国企的MBO尚有限制,但由于缺乏明晰的政策指引,仍然在一些公司出现了“内部人分享”的兆头。在一些被指责为侵吞国有资产的案件中,读者可以看到内部人通过业务分拆、建立体外实体等形式,转移部分资产的违规举措——当然,最高明也最危险的念头是运用那些体外公司收购母公司的资产。

  2002年11月,有关部门对健力宝集团前董事长李经纬进行刑事处理,正是因为李试图对健力宝实行MBO——而李动用的资产,被当地政府认定来源不当。

  另外一些国有垄断型公司,比如石油石化、钢铁能源、汽车、电信、电力等领域的公司,政府采用海外上市、全面合资等方式来实现国有股的间接退出。但在上市与合资的同时,管理层和内部职工的利益也受到不同程度的“照顾”——这种照顾虽然尚未走到MBO这样的极端地步,但“内部人分享”部分利益的事实却客观存在。

  问题是,这种分享是否透明?对于资产的最初所有者“全民”来说,是否公正?

  当然,放眼中国全局的企业改革,地区差异、行业差异、所有制差异广泛存在,并无一种能够“一刀切”的模式放之四海而皆准。但渐进式改革受到的最大批评,正是其“隐形私有化”或“边缘私有化”所包含的道德风险。MBO、ESOP对解决部分企业产权问题会起到积极作用,但依然是“边缘私有化”的一种延续。解决全局性的企业产权问题,我们仍有待决策层提出更为明晰的方略。
(原文出自 经济观察报  02-12-09  第86期)
作者: wsj_home    时间: 2003-5-2 14:34
事实上已经带来了大量国有资产流失的严重后果!
作者: 甘甘    时间: 2003-5-5 00:36
我看不一定。你知道么?财政部在4月发文,暂停MBO.个中原因是什么,我正在研究
作者: mikewei    时间: 2003-5-28 17:50
国有资产的流失
暴富的机会
使一些人致富的途径
作者: master_li    时间: 2003-5-29 14:32
MBO的发展会形成两种趋势:
    1、私有资产的合法化(无论你的财产来自何方,全部合法),这也是中央高层一直在研究的课题之一,要不大量的美金都转移到瑞士银行里。
    2、国有资产流失已经在逐步被中央重视“只是重视而已”,但是一天不解决国有资产盘活问题,国有资产流失的概率就越大,每天在流失、侵蚀;
      MBO会在中国产生新的特色,可以说:中国特色的MBO,现在想太多--也和中央的思想无法保持一致。。。。历史会验证一切的。。现在收购国有资产已经在默默地进行中。。
     还好的是现在只有中国新财阀在收购。。外资还介入较少。。
    等我收集更多的资料在发表意见。。。请家人多多包含。
作者: xujinlong    时间: 2003-6-3 13:16
国有资产流失的最新途径
作者: davidlv_09    时间: 2003-6-4 10:37
MBO—管理层收购这种收购方式,属于杠杆收购之列,它一般发生在成熟行业。因为企业只有通过稳定的现金流来偿还管理高层在收购中所欠下的债务,才能实现真正的MBO。
作者: davidlv_09    时间: 2003-6-4 10:44
大可不必但心,因为MBO只有发生在成熟的行业中,MBO作为一种收购方式,属于杠杆收购之列。只有企业有大量稳定的现金流才能使企业管理高层来偿还MBO中欠下的债权。
作者: jzy_xx    时间: 2003-6-4 10:47
必须有法制的健全,不然会让一些人有机可乘的。
作者: jimsherry    时间: 2003-6-5 13:50
管理者的权力限制当然有董事会来牵制,资本也不是管理者可以随意使用的。
作者: mikewei    时间: 2003-6-5 14:31
证监会宣布暂停MBO
作者: redmoon    时间: 2003-6-6 11:01
楼上的,消息确凿?
能否找到链接帖上来?
作者: dreamerbug    时间: 2003-6-6 17:10
记得当年闹得沸沸扬扬的春兰事件,尽管陶建幸也引入了国外专家,绞尽脑汁制定了他所谓的企业股权分配方案,其中大部分可以看见MBO的影子,可还是被国务院紧急叫停,原因很简单,国有资产流失了。因为陶建幸一个人就认购了近10%的股份,其他高管人员也不甘落后,纷纷认购。 正应了“内部人分享”。
     但是TCL李东生却十分狡猾,成功地实现了TCL股权的分配,MBO的方法更是大行其道,自己赚了个杯满钵满,临了还被人称赞,落得个好名声。
   有段时间本来想详细分析一下春兰集团和TCL集团的失败成功经验,可惜没时间,网上也没有看见过专门的分析比较文章,如果有他们的股权分配方案书,再加上他们各自的实际情况,绝对值得大家分析。
作者: 三痴    时间: 2003-6-17 22:34
我觉得好多中国企业好象是在赶时髦, 西方一流行什么就赶紧去学,我们要的是切切实实的解决问题提高效率的方法,不是炒作时髦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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