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粉工序:不得将不同批次的坯料混料,机台漏料要及时清扫,落地的坯料未进行挑选不得直接投入烘干机内,要严格按作业指导书规定控制料温,不得使用水分检测不合格的坯料,报表记录要填写及时、准确; 2、膨化工序:不得向膨化炉添加新盐导致产生红条等次品,不得在生产过程中挑捡到异物,膨化次品率要控制在0.5%之内,机台周边卫生要及时清扫干净,要严格按作业指导工作书控制温度、油炸时间,要按规定适量添加煎炸油稳定剂; 3、油炸工序:要防止煎炸油品质劣化,挑捡到异物要认真及时处理,对膨化、油炸次品要挑捡干净,在半成品中挑捡到异物要及时清扫倒入次品袋内,对违反车间卫生管理制度要及时上报; 4、调味工序:要严格按生产要求配制正确的调味粉,调料不均匀,调油过多、过少现象要及时更正,质量异常要及时反馈; 5、包装工序:不得使用未调试好机台,按规定要求每30分钟对机台包装的产品质量(净含量、封口、打码、气密性、充气量等)进行确认,要按工艺要求的方式将单包整齐装入中袋内,对装袋时有少装、漏装现象等不合格品及时挑捡出来,发现日期打印错位或不清晰、封口漏气等批量异常,及时反馈,并停机维修; 食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理方案管理制度: 1、目的:积极应对突发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维护企业安全运行。 2、定义:食品安全:是指食品中出现不应有的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不安全因素,食品安全事故:是指食品中含有食品安全中不允许的因素,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损害。 3、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质量安全事故分为三级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较大质量安全事故、一般质量安全事故; 4、食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组长:总经理 成员:副总经理、生产科科长、供应科经理、质检科科长。 质量安全事故处理原则:统-领导、分工协作、部门协调,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职责:全面领导公司食品质量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统筹、实施应急管理措施;全力落实质量安全应急小组部署的各项应急措施。 4、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流程: 生产科、销售科、质检科收到的质量安全事故信息,第一时间部署安排,召开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小组会议,部署安排。 各职能部门依据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小组会议的部署,落实各项应急措施。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启动后,根据质量安全事故原因及各职能部门的处理措施,明确责任、对责任部门问责处理。 针对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的情况,落实"三不放过原则"及时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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