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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始怀疑自己了。(关于员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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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坚守的幸福
时间:
2011-8-12 19:19
标题:
我开始怀疑自己了。(关于员工薪酬)
临近15号,在算完7月工资后,像往常一样将工资表交给财务核对。财务说有一个员工的工资计算错了。而且错得很离谱,他的工资为3000,无责任底薪,我们一直以来的计算方法是基本工资1000,岗位津贴2000.这样就是3000.由于其是销售人员,再有每月的提成,以此构成全部薪酬体系。
但是财务说,3000元里,还包含了绩效工资,就是和其他员工一样20%要拿来考核,而不能每月正常发放,这样我们之前6个月实际多发了钱。重复了!
我觉得实在不能理解,查看了年初定薪的文件资料,查看了之前6个月的薪酬表,发现其1月未发放绩效工资,之后,财务每个月都提交了他的绩效工资(我们这里绩效由财务计算,每个月和提成一起交给我加到工资里)。从800多到600不等。
我现在觉得疑惑的是,一、为什么他1月没有绩效工资?因为我司像他这样的销售人员只有一名,绩效考核应该是单独来做的。无责任底薪的理解,应该是无论业绩完成与否,都发这么多钱给他。提成另计。那么每月财务就不该再计算绩效工资(当然,我们没有发现,这也是问题)
二、这样的错误,如果是我理解有错,为什么部门经理,会计、财务经理都没有发现,而且不是一次,是之前的六次发工资!
实在无法理解。为什么就这次发现了?
现在很困惑,很迷茫。我找员工核实,当时年初实行新工资标准,是每个部门负责人都和各自员工谈话后实行的,他当时谈话的内容是否和我理解的一致?他在签工资条时,如果发现多发了工资,为什么一直也不来找我们?
不知道公司会怎样处理这件事情?
是我算工资不细致,错误理解公司文件,还是员工知情不报,还是财务算重复了绩效,造成每月多发?
想请各位帮我分析!
作者:
坚守的幸福
时间:
2011-8-12 19:54
刚查看该员工的档案,在2011年1月25日签署了一个变更书,上面约定每月基本工资3000,而在随后的新合同里,写明了底薪3000.所以我坚信自己的理解,下周休假的部门经理就回来了。但是周日可能就要给财务签字,因为15号是周一要发工资。大家觉得我有必要拿这个变更书(也就是证据)去和财务理论么?还是先按财务的理解这样计算,然后再向部门经理汇报?
作者:
ccy915
时间:
2011-8-13 09:53
如果是我的做法,那我会先照财务说的去做,然后等部门经理回来再核实,如果确定你的理解是对的,那到时再补发那一部分工资也没有关系,如果是错的,那只能向上级领导认错,说你未理解过来,然后再把客观的原因的讲一遍,这样应该也没有多少人会去怪你,至于财务,相信他们也不敢把事情搞大,他们也有错!
作者:
坚守的幸福
时间:
2011-8-13 17:59
谢谢你的建议。我还是想拿员工的变更书和合同去给她看。至于她还是坚持要按总工资额是3000而不是基本工资3000,为了保证工资的按时发放。只能先这么做了。
作者:
okkang
时间:
2011-8-18 18:01
这里面存在一个问题,即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两者间的区别,在有的公司,基本公司是固定的,无论是否完成绩效,都必须来发的,即固定工资部分,而有的公司是把浮动工资也弄进了基本资概念产中来。造成混乱,我认为,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最好是能够分开明确,即固定与浮动分开。这样不会乱。依上面的问题中来看,在当初面谈时应该谈的是工资总额3000,里面含了一部分的固定工资、浮动工资,由财务拆分开来了。所以理解出现歧义。
作者:
okkang
时间:
2011-8-18 18:09
补充一下:建议薪酬体系中的薪资构成再细化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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