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洽谈了一块土地,这块土地是集体土地,在以前立项的时候是报的度假村项目,而现在此土地想出手。如果我接手的话,把那家公司对本地块的债务一并承担,而且补偿一定的费用,我把集体土地半到我公司后,我对集体土地拥有什么权利?如果我想进行开发,必须把集体土地变成国有土地,程序该如何办。
本人愚钝,不吝赐教!
个人认为:
1.在该土地现状条件下,你只理论上拥有优先开发此地块的权利.
2.需要先去规划办选址,立项,.规划用地.再由国家批准用地,进行招拍挂,再拿地,缴综合出让金(出让金+补偿+土地整治)
3.招拍挂有技巧,询问主管部门即可(资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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