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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教]- [打印本页]

作者: hhyong1982    时间: 2004-4-12 18:29
标题: [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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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hyong1982    时间: 2004-4-13 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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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x023    时间: 2004-4-14 16:19

大三阳应该是很容易传染吧!很多单位都是避之而不及。

但既然是公司的员工,就应该享受公司的福利,不能因为别人有了病就弃之不顾。他们单位没有做医保吗?看病的应该可以报啊。

按照国家劳动法,如果员工生病可以享受社会保险。并且单位不得因此而辞退员工,并且要按病假工资给付,只是如果员工生病好后或半年后不能在公司工作的,得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作者: hhyong1982    时间: 2004-4-16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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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ophiawy    时间: 2004-5-9 14:29

我同意,告!!

这是中国两亿乙肝患者的共同心声!


作者: 0922    时间: 2004-5-12 13:54
再咨询一下医生,医学结论比法院裁决更有效。
作者: windsbell    时间: 2004-5-13 14:18

不管次病是否传染,该单位的做法都不符合劳动法,也没有人情味


作者: lanhe    时间: 2004-5-13 14:44

从劳动法的情况看,公司是不可以因病辞退员工的。员工完全可以依靠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但是后面2次的体检,估计只有让员工自己负担了,因为很多公司都有相关制度。而且这2次体检,在依据上都很难判定。

不过从医学的角度看,大三阳是有较高的传染性的,建议住院治疗;而小三阳的传染性非常小,也是目前争议最多的环节。不过很多公司都不接受小三阳,也是中国没有人权的一个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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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蓝色雨丝    时间: 2004-5-13 15:55

很多人都口口声声反对歧视乙肝患者,但一旦身边有人有大、小三阳,我想象不出,在座的会有几个不紧张的。

中国目前对乙肝知识的宣传普及还不够(比爱滋病知识的宣传还不如),试问有几人知道大三阳通过什么途径传播?大部分只知道这是一个危险的传染病。在目前这种大环境下,为了不歧视一个人,而使公司大部分人日常工作处于紧张状态中,如果你的公司的老板,你怎么处理?


作者: 天山雪莲    时间: 2004-5-13 18:15

我觉那个公司人事部的工作没有做到位,其实完全可以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去解决问题,而不用激化矛盾的。


作者: Linxmm    时间: 2004-5-14 10:34
告死他,这样的单位呆下去也没意思。告死他算了。
作者: 蓝色雨丝    时间: 2004-5-14 10:52
以下是引用Linxmm在2004-5-14 10:34:15的发言: 告死他,这样的单位呆下去也没意思。告死他算了。
呵呵,未必能告死哦。公司可以和你耗,而个人在没有收入来源之后,耗不起,除非很有钱。
作者: 天山雪莲    时间: 2004-5-14 18:11
与其这样耗费时间精力,还不如寻找新的定位,新的起点。
作者: pingping98    时间: 2008-6-25 14:03

虽然没有看到楼主的贴子,大致也知道是怎么回事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健康就是福啊


作者: cpicljy    时间: 2008-6-25 22:50
你要请教什么哦,怎么什么都没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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