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做的一个通知大家准备材料的文件,希望可以对家人有帮助。
参保人员须知
保险办理须知:恭喜你成为公司正式员工,从本月起公司将为您缴纳社会保险,请准备以下材料:
1、首次缴纳社会保险,准备户口本首页和个人页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1寸照片2张(照片要求见附件一),详实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填写说明见附件二),一式两份;
2、已参保人员请提交医疗蓝本及本人现住址及邮政编码,明确户口性质即可。
以上资料请于本月10号前提交人力资源部,逾期不能提交将从下月开始为您缴纳保险,望悉知,谢谢。
附件一:照片要求:本人近期由专业照相馆拍摄的一寸免冠白底标准彩色证件照照片,服装与背景色反差要大,背景无边框,照片必须为冲洗,不能为数码打印的。
附件二:填写说明:
1、从个人信息栏开始填写,带*号的为必填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户口性质(包括外埠农村/外埠城镇/本市农村/本市城镇四种,大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一填写即可);
2、户口所在地地址、邮编,居住地地址、邮编,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清楚;
3、选择邮寄社保对账单地址可填写本人现住址或公司地址都可以,以及相应的邮政编码;
4、参保人电话填写本人的联系电话即可;
5、参加工作日期填写在本公司入职的日期,个人身份填写干部或职员;
6、缴费人员类别根据自己的户口性质填写以下四种其一即可:本市城镇职工/外埠城镇职工/本市农村劳动力/外埠农村劳动力;
7、医疗参保人员类别填写在职职工;
8、定点医疗机构的选择:参保人员原则上可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目录在单位和居住地所在区县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五家定点医疗机构,其中必须有一家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其他四家医疗机构不限级别。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包括: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内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没有特殊情况,参保人员所选定点医院一年内不能变更。
参保人员可以直接到本市的定点中医医院和专科医院就诊;
参保人员可以直接到本市的“A类”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A类”医疗机构:
同仁医院 宣武医院 友谊医院 北大第一医院
协和医院 人民医院 北大第三医院 积水潭医院
广安门医院 朝阳医院 中日友好医院 首钢医院
北京中医医院 天坛医院 世纪坛医院 健宫医院
房山区良乡医院 石景山医院 大兴区人民医院
参保后的一些注意事项:
1、 参保人员就医必需持:《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即医疗蓝本手册。
2、 参保人员门诊就医需使用“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专用处方”,或标有“北京市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字样的机打处方,医疗机构需在处方上逐药划价或提供收费清单,写明病情及诊断。
3、 单张收据的检查或治疗费用合计大于或等于200元的项目,需附费用明细(口腔医院、综合医院口腔科、一级以下定点医院所有项目均需附费用明细)
4、 门诊就医后可在就诊的定点医院取药,也可持加盖“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外配处方专用章”的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5、 各就医类别报销须提供单据:
①门、急诊:费用收据、药品处方、检查治疗费明细;
②计划生育:费用收据、药品处方、检查治疗费明细、医学诊断证明;
③七日留观:费用收据、药品处方、检查治疗费明细、留观诊断证明、医疗保险手册;
④住院费用:费用收据、费用明细清单、医学诊断证明、由医院出具的全额缴费原因证明、医疗保险手册;
⑤特殊病:费用收据、药品处方、检查治疗费明细、由医院出具的全额缴费原因证明、医疗保险手册;
6、门诊费用的支付比例
参保人员类别 |
起付 标准 |
大额 支付 |
补充 支付 |
个人 自付 | |
在职职工 |
1800 |
50% |
|
50% | |
退休 人员 |
70周岁 以下 |
1300 |
70% |
15% |
15% |
70周岁 以上 |
1300 |
80% |
10% |
10% |
7、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用
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但急诊除外;
在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
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者其它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
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者因其它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
因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
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治疗的;
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自付的。
8、北京户口员工享受生育险,外地户口员工不享受此项福利;
以上内容望大家悉知,如有疑问可致电人力资源部询问。
比较佩服楼主的认真态度,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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