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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谈谈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zllsh    时间: 2003-11-17 16:17
标题: 谈谈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问题
最近看到报道说中国有1.2亿的乙肝病毒携带者,科学也说明没有传染性,也就是不对其他人构成威胁,我身边也有许多,我和他们一起呆过很多时间也没问题,但现在有些用人单位是不招的,事实上中国的这1.2亿人大部分是就业的,我认识的朋友都是在就业的,这说明有很多人隐瞒了,但也没传染给其它人,各位如何看这个问题。
作者: solarxia    时间: 2003-11-17 19:14
只要没有传染性就可以了

进公司前都要求体检的。如果检测有传染性,那肯定要治疗好之后才行。

这也是为大家着想
作者: 薇薇    时间: 2003-11-18 09:18
如果证实没有传染性就好啊,我们公司也有一个这样的同事,但是我们在一起共事,还常常一起吃饭,都三年了,也没有问题发生啊。
作者: xiaohu_zfx    时间: 2003-11-18 15:02
感染了乙肝是任何人都不想要的,这是种无可奈何的事情,不能仅仅以他人携带乙肝病毒,就不给他人机会,这样做如同社会不给他生存的权利,假如你自己也是个乙肝携带者,你会怎么想,又会怎么办?
乙肝科学上是不会轻易的传染的,除非是大三阳,正处于发病状态,同他接触必须小心,这种情况需要让他治疗痊愈才能聘用,而一般的乙肝携带者不会轻易的发病,这种情况可以直接聘用。
作者: cqj9024    时间: 2003-11-18 16:15
以下是引用solarxia在2003-11-17 19:14:00的发言:
只要没有传染性就可以了
进公司前都要求体检的。如果检测有传染性,那肯定要治疗好之后才行。
这也是为大家着想


个人也基于道德方面为他人着想,没有治疗,不好跟别人“亲密”接触!
作者: 小鬼怪    时间: 2003-11-18 16:30
同意樓上的說法。
作者: zllsh    时间: 2003-11-19 15:43
现在科学己证实是不传染的,要不全国有1亿多人,每个人也传染上了
作者: fenglai    时间: 2003-11-20 12:46
公司体检是为了大家的健康考虑,如果没有传染性当然可以录用,不过,在我们公司大家每年有一项福利就是注射乙肝疫苗。所以,没有什么可怕的。
各位人力资源人士可以学习我的做法啊,把注射乙肝疫苗作为福利,年初注射;把流感疫苗放在10月份,这样大家的基本健康有个保障啊。
作者: zllsh    时间: 2003-11-20 13:57
这个办法好,如果1亿多人不能工作,事实据说是有2亿,而且乙肝病毒是治疗的,那可真太多人失业了,再加上本来的其它原因失业的,这是什么概念
作者: zllsh    时间: 2003-11-20 13:57
SORRY上面我写错了,是不能治疗的
作者: zllsh    时间: 2003-11-21 12:40
据介绍,去年年底,广东省曾对招考公务员体检作出部分调整,其中乙肝五项检查和身高、体重的判定标准调整为:患急性肝炎已经治愈1年或迁延性肝炎已经治愈2年的乙肝病  
毒携带者(肝功能正常),除“大三阳”仍为不合格外,其他情形的阳性(含“小三阳”)均调整为合格。同时,体检取消对考生体重的限制,而以前男性要求体重48公斤以上,女性则在42公斤以上。

  另外,录用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有特别要求:其中身高女性1.58米以上,男性1.68米以上,双眼裸视5.0以上,且肝功能正常。
作者: zllsh    时间: 2003-11-26 12:48
现在网上好象在讨论是否违反宪法的问题
作者: sophiawy    时间: 2003-12-24 16:15
这个社会才不公平呢,考公务员就不允许乙肝携带者,我不知道,一个残疾人都能有他申诉的权利,为什么一个对社会并不构成危害的乙肝携带者,却受到如此多不公平的待遇呢?而且目前医学界还没有能力来治愈。而对于好多行业,比如公务员,这有必要对此方面要求吗?不公平!
作者: duxinwei    时间: 2003-12-25 10:35
真的无药可治了吗?
难道我的朋友无法恢复健康了吗?
作者: sophiawy    时间: 2003-12-25 17:01
目前医学界是没有能力治的。报纸广告上登载的百分之百转阴都是胡说八道。
11楼的兄弟说的广东调整的规定,倒是不错的改革。希望这种调整可以马上全面实施开来
作者: yuxiaolun    时间: 2003-12-29 14:03
很多人,都是一生下来就染上的,这对他们太不公平!
乙肝是血液传染病和艾滋病一样根本就不容易传染,而且世界上没有很好的治疗办法!
整个社会应该关心他们。
作者: willawi    时间: 2003-12-29 16:03
这是歧视,所有有正义感的人都应该为此呐喊!
作者: sgmlw    时间: 2003-12-30 16:44
呐喊又怎么样?还不照样被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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