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公司在信用证业务中,想必都有被拒付的经历,有的经历甚至会很惊险,而一些经验不足的公司在接到开证行提出不符点的通知时,往往惊慌失措,匆匆忙忙接受客户降价的要求,直接导致了经济损失。其实,信用证项下的单据被拒付,并不意味着出口项下的货款已被判了死刑,降价也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所以我们大可不必谈不符点而色变,自己先乱了阵脚。
对于单据被拒付,我们要弄清几个问题:
1.对于包含有不符点的单据拒付是国际惯例赋予开证行的权利。我们知道,信用证是开证行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只要是单证相符,开证行必须付款,但一旦单据有不符点,开证行有权向提交单据的一方提出不符点而解除自己的付款责任,这也是开证行保护自己的一种做法。
2.单据被拒付后,除非拥有全套提单,否则受益人就失去了对单据的处置权,这就意味着货权已经丧失。
3.单据被拒付后,有可能带来额外的利益。单据被拒付后,从理论上来讲,即使申请人接受不符点,开证行也无权擅自向申请人放单。如果市场情况好,出口商可以选择以更高的价格转卖给第三者,从中获得更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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