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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告]身在职场,哪些话不该说 [打印本页]

作者: 商友超人    时间: 2009-11-29 01:08
标题: [公告]身在职场,哪些话不该说

作者:站长资讯网   出处:admin5站长赚钱

身在职场,哪些话不该说
    大家都说:“职场如战场”,在办公室里一定要做有心人。说话也要讲究分寸和场景,哪些说不得?哪些话说了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呢?本期将为大家介绍一些在办公室里不宜讨论的话题。适宜人群:爱唠嗑的上班族!

    办公室是一个充满原则、纪律,讲求策略的场合,更是一个充满利益冲突的是非之所。古语有祸从口出之说,身在职场,也应三缄其口。以下几个话题还请大家在办公室里能避免就避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话题一:私人生活

    职场上风云变幻,环境险恶,你不害人,同时也不得不防人,把自己的私域圈起来当成办公室话题的禁区,轻易不让公域场上的人涉足,其实是非常明智的一招,是竞争压力下的自我保护。同事毕竟还不是知己,身处职场,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你的对手,即便是合作很好的搭档,也可能突然变脸,他知道你越多,就越容易攻击你,你暴露的越多,就越容易被击中。

    相应对策:千万别聊私人问题,也别议论公司里的是非短长。聪明的方法就是:不先开口打听别人的私事,自己的秘密也不易被打听。

    话题二: 薪水问题

    很多公司不喜欢职员之间打听薪水,因为同事之间工资往往有不小差别,所以发薪时老板有意单线联系,不公开数额,并叮嘱不让他人知道。同工不同酬是老板常用的手段,用好了,是奖优罚劣的一大法宝,但它是把双刃剑,用不好,就容易促发员工之间的矛盾,而且最终会掉转刀口朝上,矛头直指老板,这当然是他所不想见的,所以对“包打听”之类的人总是格外防备。所以在公司谈论起这类问题时,可是会触动到老板的神经的。

    相应对策:如果你碰上有这样的同事,最好早做打算,当他把话题往工资上引时,你要尽早打断他,说公司有纪律不谈薪水;如果不幸他语速很快,没等你拦住就把话都说了,也不要紧,用外交辞令冷处理:“对不起,我不想谈这个问题。”当然,语气可以更和蔼,更友善一点。

    话题三:家庭财产

    无论是家财万贯,还是一贫如洗都不要当众讲这个话题。有的人会说:“这样显得我坦城,我和同事关系很好。” 当然,不谈这个话题也不代表你不坦诚,坦诚是要分人和分事的,从来就没有不分原则的坦诚,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心里必须有谱。就算你刚刚新买了别墅或利用假期去欧洲玩了一趟,也没必要拿到办公室来炫耀,有些快乐,分享的圈子越小越好。被人妒忌的滋味并不好,因为容易招人算计。

    相应对策:无论露富还是哭穷,在办公室里都显得做作,与其讨人嫌,不如知趣一点,不该说的话不说。

    话题四: 创业升职

    在办公室里大谈人生理想显然滑稽,打工就安心打工,雄心壮志回去和家人、朋友说。在公司里,要是你没事整天念叨“我要当老板,自己置办产业”,很容易被老板当成敌人,或被同事看作异己。绻?你说“在公司我的水平至少够副总”或者??35 岁时我必须干到部门经理”,那你很容易把自己放在同事的对立面上。

    相应对策:人人都有理想,有目标,但是位子有限。你公开自己的进取心,就等于公开向公司里的同僚挑战。僧多粥少,树大招风,何苦被人处处提防,被同事或上司看成威胁。做人要低姿态一点,是自我保护的好方法。你的价值体现在做多少事上,在该表现时表现,不该表现时就算韬晦一点也没什么不好,能人能在做大事上,而不在大话上。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2-3 22:29:16编辑过]

作者: duyouhi    时间: 2009-11-29 20:11
有道理啊
作者: jack-peng    时间: 2009-11-30 17:00

基本赞同,可以借鉴唐骏的做法:

与同事不谈生活,与朋友不谈工作,少说多听,微笑面对...


作者: gugu_1212    时间: 2009-11-30 17:39
也不一定
作者: zhb19870127    时间: 2009-11-30 19:18

学习了


作者: 77uu77    时间: 2009-12-1 09:0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katezhang    时间: 2009-12-1 16:48

说的有道理,薪水避谈是原则,私人生活和财产,自己处理和分享


作者: silverfox0429    时间: 2009-12-2 09:11

受教~~~与同事不谈生活~~与朋友不谈工作~~~~努力做到!

 


作者: 明月如霜    时间: 2009-12-2 14:19
QUOTE:
以下是引用jack-peng在2009-11-30 17:00:19的发言:

基本赞同,可以借鉴唐骏的做法:

与同事不谈生活,与朋友不谈工作,少说多听,微笑面对...

可以借鉴的做法


作者: 阳光小草    时间: 2009-12-2 21:36

不该说的都说了,该说的都[em55]还没有说。

 

呵呵


作者: 商友超人    时间: 2009-12-2 22:54
QUOTE:
以下是引用阳光小草在2009-12-2 21:36:02的发言:

不该说的都说了,该说的都[em55]还没有说。

 

呵呵

这是咱们的才女~~~ 

 

呵呵


作者: 缘生缘灭    时间: 2009-12-3 10:39
恩,有道理,痛苦来自比较,比较让人愤愤不平
作者: 且听潮海    时间: 2009-12-3 12:01

对照,反省,改进...


作者: 星宝贝    时间: 2009-12-3 14:40

办公室里, 如果你只想做一个很普通的小兵。 说什么都不是很大问题

如果你想成长, 那么, 就要注意你的言辞了

 

因为, 越往上长的,才有可能受到打压

不想出头的, 基本都在羊圈里, 受不到多大害的

 


作者: liuxiang95    时间: 2009-12-3 15:35

以后大家都是面带微笑,瞪着别人来说。这就是所谓的少说多听。累不累啊。该说的人就说,不该说的人就别和她说,如果你说错人了,只能说明你认不清人。


作者: yeneer    时间: 2009-12-3 16:45
受益,谢谢
作者: 葡萄味的仙人掌    时间: 2009-12-3 22:35
日省吾身..
作者: zhaobaoyi    时间: 2009-12-4 08:01

真的受益匪浅,不错

 


作者: 冷水寒冰    时间: 2009-12-4 11:41
QUOTE:
以下是引用jack-peng在2009-11-30 17:00:19的发言:

基本赞同,可以借鉴唐骏的做法:

与同事不谈生活,与朋友不谈工作,少说多听,微笑面对...

good idea


作者: connie2008    时间: 2009-12-4 16:30

有的时候同事和朋友会混淆~~


作者: lytton_lee    时间: 2009-12-5 08:58

快快听,慢慢说;

与同事不谈生活的事,与朋友不谈工作的事.

受教了.


作者: sarasmile    时间: 2009-12-6 13:28
谢谢提醒~受教了
作者: 宜美加    时间: 2009-12-6 19:37
能人能在做大事上,而不在大话上。
作者: 增益    时间: 2009-12-7 13:15

学习了,谢谢分享!!!!


作者: 小布大人    时间: 2009-12-9 02:29

反思ing

 

补充一点忌讳的小动作,在公司千万不要咬耳朵,不然周围同事都会当做你在说他们坏话,个人经验~~


作者: 珈菏    时间: 2009-12-9 09:22

认认真真做事,简简单单的做人。


作者: 七月童话    时间: 2009-12-9 10:1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夕风浪子    时间: 2009-12-9 10:44
和同事少谈生活,这是大的原则。职场中在你听到或者探听了别人的秘密的时候也必须要传播一些秘密给别人,这是规则。否则你会被边缘化。适当的一些小秘密给同事知道也无所谓,不要太刻意保守自己生活上的事情。假作真时真亦假,也许是一种不错的做法 。
作者: icewave1983    时间: 2009-12-9 17:51
与同事不谈生活,与朋友不谈工作!好主意
作者: rickyfj    时间: 2009-12-16 23:43

很有道理


作者: lyggcaijc    时间: 2009-12-17 23:01

有道理,话说:弹琴可对牛,饭能从口出,祸从中就来喽。


作者: ameliee    时间: 2010-1-28 12:03

第四点倒是深有同感,因为不是每个人都愿意看到别人进步,在《当幸福来敲门》里有这样一段话,父亲告诉儿子,“一事无成的人,都想告诉你你也一事无成”,所以进取心确实在职场中不宜外露,“木秀于林风必摧之”,韬光养晦才是最好的策略。

第二点的处理方式可以更委婉一点,比如人家口快说出了,假装没有听到,或者假装想起什么事情,突然转移话题,就避过了,别人也知道你不想谈,如果直接的提出拒绝谈的话,很容易让大家都尴尬。


作者: jxjt8    时间: 2010-2-17 11:58
很对。。。。。。。。。。。。
作者: whui1120    时间: 2010-2-26 09:59
有道理~~~~·
作者: a313000    时间: 2010-9-27 20:07
学习了 。。。。。
作者: jeffreyzho@live    时间: 2010-10-13 14:2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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