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icide”(自杀)本是一个不及物动词,然而它却有个不合语法常规的用法——suicided(被自杀)。一个人“被自杀”,却没有施动者出现,仿佛他面对的不是一个具体的人,而是一种深不可测的力量。1982年6月,意大利某银行行长被发现吊死在伦敦的桥下。所有证据都表明他是自杀,但外界却流传着关于他“被自杀”的阴谋,此案纠缠警方很多年,至今迷雾重重。
在21世纪的中国,一系列具有同样构成方法的新词在互联网上广为流行。中国网民在“捐款”、“就业”、“代表”等不及物动词或者形容词前加上“被”字,此种语法看似荒谬,却也恰恰以此嘲弄了“‘被’时代”的荒谬。
“被××”的,总是弱势的一方。他们无法发出自己的声音,甚至连定义权也只能任由掌握权力的另一方拿去。于是,心智正常的被说成精神病,被强迫的被说成自愿……只有网民所加的一个“被”字,可以还给弱者一点点公道,道破他们在强权面前的委屈与无奈。可以想象,如果权力继续不受监督、横行无忌,如果公器异化成打压弱者的利器,那么还将会冒出更多的“被”字词,来为这个时代命名。
被就业
京华时报7月20日报道 据报道,近日,有应届大学毕业生在网上发帖称,自己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突然就业了,就业协议书上赫然是一个从没听说过的公司名称和该公司的公章。他“太兴奋了”,发帖庆祝自己“被就业”。还有多所高校的毕业生在网上发帖,交流“被就业”的经历和感受。除了“被瞒着就业”,部分高校的毕业生甚至“被要求就业”,即学校要求没就业的毕业生自己随便找个章盖在协议书上证明自己就业。
大学生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竟然已经被签订了就业协议,于是,“被就业”,变成了一网络新词。大抵上可以理解为:网民对一些制造出来的就业数字的质疑。
就业率造假,早已不是新闻,每年都有曝光;而这样的声讨,
高校和教育部门都需要体面的就业率。有了它,高校的专业设置、财政经费等才能有保障,来年才能忽悠更多不谙世事的学生;主管部门也可以自豪地宣示政绩。然而通过欺诈而得出的虚假数字什么也带不来,真实就业情况有多严峻,高校与毕业生各自心知肚明。
被自杀
2008年3月,曾多次进京举报原阜阳市颍泉区区委书记张治安违法占用耕地、修建豪华办公楼“白宫”等问题的举报人李国福,在监狱医院内死亡。检察机关出具的调查结果显示,李属于自缢身亡,但其家属不认可李自杀的结论,认为死亡原因蹊跷。2009年6月,张治安以涉嫌报复陷害罪、受贿罪被提起公诉。
一个没有自杀动机的人,突然因某种变故而死亡;死亡现场呈现自杀的迹象,让局外人百思不得其解,又无直接证据证明是被杀。尽管权威部门和家属对死因各执一词,但不论死者是否为自杀,权力的膨胀与滥用其实是致其死亡的主要原因。只要强权不受监督、令弱者无力对抗,类似的疑案就不断上演,瓮安事件中“看了俯卧撑”之后跳河“自杀”的女生、石首酒店坠楼的涂远高,即是另两宗极受关注的“被自杀”案例。
被失踪
2008年12月,《网络报》记者关键在山西采访时神秘失踪,家人报警求助,山西警方立案调查,初步认定为“失踪”,并声称“人命关天,我们会全力查明真相”。14天后,家人却接到河北警方电话,被告知关键涉嫌受贿被刑拘。随后,山西警方表示他们事前就已经知道情况。
刑事拘留本是刑事侦查程序中常用的强制措施,警方对刑拘者需在24小时内履行告知义务,这是一般原则。警方以“有碍侦查”为由的“不告知”不只侵犯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也侵犯了当事人家属及其所在单位的知情权。没有程序就没有正义,“不告知”把刑拘办成了失踪,利用公权力愚弄和恐吓了民众,不但令民众对公权力失去信任,也令法制建设遭到破坏。
被自愿
据2009年5月《新京报》,重庆市铜梁县有学生家长反映,孩子读小学要交9000元“教师节慰问金”。学生家长反映至县教委后,被告知“要退钱就必须退人”。铜梁县教育局局长接受采访时称,此费系家长“自愿”缴纳。
吴思在《潜规则》里提出过“合法伤害权”的概念,即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合法地伤害无力反抗的人。掌握权力的教育部门制定规则,为子女前途着想的家长只能任由宰割,名为自愿,实为胁迫,因为一旦你不想“自愿”做什么,就什么也不能做。
被代表
“近九成网友赞同抵制家乐福”、“九成网友大骂韩寒脑残”……屡屡出现的“九成网友”是一群身份神秘的人,他们有时候又叫“近九成网友”,或者“超九成网友”,他们的规模很难确定,500人不算少,5万人不算多,他们的爱好是到处发表看法,而且经常自相矛盾。
网络本是公民表达意见相对畅通有效的渠道,但“九成网友”的名号被滥用,实际上是一种话语暴力,抹煞了个体自由表达意见的可能性——在“被代表”之下,个体被集体粗暴地掩盖,更何况“九成”这样一个看似庞大的集体,通常是随意统计出来、或是舆论编造出来的。作为现代公民,需要学会不随便代表别人,也不随便被别人代表——你只代表你自己。
被捐款
汶川地震后,一些单位或组织强迫个人捐款,以至出现个人重复“捐款”。北大哲学系教授王海明赞同震后每个人都必须被强制捐款:“很多人是把捐款当成善行,没有理解成责任和义务。”“在非常时刻,为国家做贡献更是一种责任,而不仅仅是善行,不捐献是不履行责任和义务。”
捐款不是收税,没有国家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公民也没有法定的义务,捐与不捐、捐多捐少都是公民的自由。但在政治化思维下,捐款变质为“工作表现”、“政治素质”,于是爱心奉献成了道德勒索。“被捐款”的背后体现出依法行政的不足,更是对私有财产的变相侵犯。
被开心
2009年7月,全国6个城市参加了为期两周的“城市开心指数测试”,市民通过拍打公交站点的“笑脸”或“哭脸”装置,表达自己当时的心情。最后北京以0.5个百分点的优势超越上海,摘得中国“最开心城市”的桂冠。
这样的测试和统计方法没有多少科学性可言。一个城市的人群是否开心,取决于经济收入是否有保障,取决于文化生活是否有质量,取决于民主是否充分、法制是否健全,取决于是否能够自由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在这一切没有落实之前,所谓的“开心”、“幸福”、“和谐”,都只是强行戴在民众头上、遮住他们耳目的大帽子。
被小康
2009年2月,江苏省对南通市辖下各县市的小康达标情况进行随机电话民意调查。当地政府要求受访群众熟记事先统一下发的标准答案,如家庭人均年收入农村居民必须回答8500元,城镇居民必须回答16500元,“是否参加社会保险或保障”必须回答“参加了”,“对住房、道路、居住环境是否满足”必须回答“满意”。于是,那些原本在小康达标水平之下的群众,一夜之间就“被小康”了……
小康本来有明确的指标,白纸黑字,糊弄不了人。但在“政绩”的强大压力下,官员没有创造不了的奇迹。为了得到上级领导的认可,很多为官者都有着强烈的政绩意识。当他们把政绩当成一种邀功请赏的筹码,试图借此作为谋求升迁高位的敲门砖时,他们就会打造出“异味”的“政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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