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赞同你的观点。 过了新年了,我也该给大家一个答案了。 我选择了离开 但是老板没有给我明确的答复 只是希望我回公司人力资源部报道 我知道不会有什么好的事情,毕竟我的热情已经没有了 留下只会浪费自己的时间 我现在一家外企工作 但原有公司却没有解除合同、 这对我很危险 我该怎么解决呢?
理性一点:
1。当时降低工资标准有没有签订合同,如果没有,可以起诉。
2。起诉的理由是:拖欠工资,这样可以拿回自己的工资,而且给予拖欠额的15%补偿。
3。公司一定会恨你(因为你破坏公司老板的计划),所以一定会炒掉你,这样,你又可以获得5个月的工资赔偿。^_^
哈哈,我歹毒吧,不过我搞多少年人力资源很清楚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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