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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一个人力处事案例 [打印本页]

作者: xuhui9000    时间: 2009-6-24 14:22
标题: [原创]一个人力处事案例

     项目开工在即,设计部急需一名部门负责人来统筹协调部门内部事务性工作及与公司其他部门工作的对接。而目前设计部在职员工只有三人,一个装饰设计师,一个新入职一个月的给排水设计师,一个文员。公司的总经理想把装饰设计师提上来做主管,走审批单的时候,人力的老总虽然不同意但还是在审批意见上违心的签了同意。后来捅到集团,集团一边让人力资源部做360度员工访谈,说2/3以上人员同意才能通过,一边却在审批意见上批了同意。

     在我们访谈了各部门的主管,主管对于这个员工的晋升普遍不赞同。理由是:

  1. 该员工学的是装饰设计,专业面太窄,水电、结构、建筑都不懂,以后工作沟通比较麻烦(一般设计部主管都由建筑或者结构专业人员担任);
  2. 该员工资历较浅。后续招聘即将到岗人员不管是资历,还是阅历、年纪、管理经验都远远高于这个员工,如果他做了部门主管,怕后续好不容易招到的员工会不服,或者觉得没有晋升空间而造成人员流失

有其他部门主管建议:该员工可晋升为高级,部门事务暂由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兼任,待后续招聘人员全部到齐熟悉公司业务后,再视情况定夺。

 

但人力在最终的报告建议上面还是批了同意。理由是:

如果这个事情建议不同意,就会得罪公司总经理,但得不到其他反对和中立人群的任何好处,最多说人力办事公正。但是,如果人力同意,公司总经理会觉得人力办事不错,同时,不会遭到其他群体的敌对,因为不是人力主导的,也就是说责任到不了人力这来。
所以,同意是对人力最有利的处理方式。

 

 

想在此跟大家探讨一下人力的做事之道,不知道大家对这个事情怎么看?还有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


作者: jack-peng    时间: 2009-6-24 18:32
潜规则啊!
作者: dolphinjf    时间: 2009-6-24 23:33
没有
作者: bywx2005    时间: 2009-6-25 09:58

就这样,在中国就得扯皮,这个事情还没结束,以后这个设计师不胜任的话(甚至胜任却不得高层喜欢),大可以随便找个理由撤了或调动,俗话说“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而且,在别人屋檐下吃饭,君要臣死,臣岂敢不从?


作者: tcbaby    时间: 2009-6-25 10:46

人力总想为自己找好后路,以便将来能推托责任,没有站在公司利益最大化上。我如果是贵总经理,看到你这篇文章,我肯定先让人力走人。

如果人力处处以公司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短期内或许会让某些人不舒服,但长期来说,这些人还是会感激你的。


作者: leng2002    时间: 2009-6-25 11:21

中国社会是这样的了,我觉得人力资源部的处理还是合理的,但是如果是做副主管的话,可能会合适点,其实HR经理可以问下能否先提做副主管,这样可以更全面考核这个设计师,到时合适的话,再扶正


作者: xuhui9000    时间: 2009-6-25 12:17

楼上有没考虑一个问题,如果这个员工不管是否暂代,现负责部门全盘事务,待以后有了合适人选再由那个人选正式接管,该员工心理的落差会很大。


作者: zy13688321    时间: 2009-6-25 13:00
这样消极地做hr,也没有hr有什么区别呢?
作者: qzgs77    时间: 2009-6-25 13:20
学习
作者: kelly410    时间: 2009-6-25 13:25

都是见风驶舵的主儿。。。。。


作者: cynthia_qj    时间: 2009-6-25 14:13

严重同意6楼见地


作者: liulianwan    时间: 2009-6-25 20:06

人力应该是个整体,公司有晋升的考核机制就不是问题了。能者上,庸者下。


作者: rongji    时间: 2009-6-26 10:00
社会就这样
作者: slyzy    时间: 2009-6-28 08:45

加强对该员工的在职技能培训


作者: DT徐    时间: 2009-6-29 17:50

仅仅看这个总经理的作风,就可以感觉到这个人力的无奈。

我觉得,他的行为是可以理解的。

如果我是这个人力,我可能会考虑走人。这样的老板,对人力资源从业者来说,很不好。


作者: YANYAN2008    时间: 2009-6-30 08:55
学习了
作者: dodoling    时间: 2009-6-30 13:43

失落


作者: windtiger    时间: 2009-6-30 16:47
提出保留意见
作者: xuyi00011    时间: 2009-7-1 11:11

中国式管理现状!!!可以提一下建议,如果领导还是认定,那就同意.

 


作者: HR先驱者    时间: 2009-7-1 13:27
先提上去试用,试用期间做全面考核,合适就继续,不合适有考核数据上报上头决定。
作者: rongji    时间: 2009-7-3 09:59
哈哈,hr没事干了
作者: forana    时间: 2009-7-7 13:51
不喜欢复杂的去看待一件事情。此事,我倒是觉得作为总经理,他提拔任用一个人的时候自然会首先考虑公司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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