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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这样的“回头草”最好别吃! [打印本页]

作者: wang-xin.com    时间: 2009-6-17 09:45
标题: [原创]这样的“回头草”最好别吃!

最近在请猎头找营运方面的人才,经过层层筛选确定了录用两个人,给了这两个人OFFER,约定6月15号报到,其中一个赵先生按期报到,并且今天已经开始工作,而另外一个冯先生并没有到岗,猎头那边反馈的消息是,这个冯先生向老板提出辞职时,老板用升职、加薪作为诱饵,把冯先生留下了。

 

我得到猎头反馈的消息后给猎头写了一封邮件,大体内容如下:

=========================================

XXXX,你好!
 
关于冯先生事情我想多说几句
 
1)冯先生作出这样决定,虽然也可以理解,但是我要强调的一个人的诚信。在当今社会,诱惑太多了,一个成熟的经理人要耐住寂寞,保守诚信,抵挡诱惑。当冯先生得到OFFER后,也许增加了一个和老板谈判的砝码,这样的大有人在,这样的人是正大坚决摒弃的。
2)其实赵先生、冯先生二人,在接到OFFER后的表现是不一样。赵先生积极与我联系,加我QQ,了解正大餐饮发展。而冯先生我就没有看到任何表现,他这样的举止,我其实早有预感,近两周我多次也向你反映过,希望你能让他给我电话联系,但是未得到冯先生的任何消息。
3)我感觉猎头一手托两家,对双方都要负责,这点上你们做的还是不错的,但是对于你们推荐的候选人,我觉得还是要多方面考察,保证我们双方的利益都能保证。
 
最后感谢你们对于我司工作的支持!
 
顺颂商祺!
 
王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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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头公司相关人员接到我的邮件后,从主管人员,到总监都纷纷发来邮件表示歉意,承诺此类事情不会再发生,希望和正大今后能更深入合作。

 

其实这个事情虽然猎头有部分责任,但主要责任还在这个冯先生,正如我EMAIL中所写,一个成熟的职业经理人,诚信为先,既然选择离开原公司,就要义无反顾的作出决定,不辜负猎头的推荐,在新公司好好开始新的工作。而冯先生选择通过我们正大的一个OFFER来和老板谈判,达到升职加薪的目的就未免不太光彩了。

 

我如果是冯先生的老板,在我目前没有非常好的人选替代冯先生时也会才采取这样的行为,可是大家要记住这个只是权宜之计,如果我今后找到合适人选替代冯先生我会找机会第一个“杀掉”冯先生,为什么?因为冯先生已经对原公司不忠心了,在老板心中他已经是个临时使用的叛逆者了。

 

这样的话,冯先生得罪了猎头,猎头费了好大的力气找到他,却被他摆了一道,拿不到佣金,能不恨他吗?冯先生今后还能从这家猎头找到工作吗?哈哈!肯定没戏了。记住猎头公司之间很多信息是共享的,同业之间对这些是有交流的。

冯先生拿到正大的offer,承诺来,但是毁约不来,哈哈!以后也别想再来。

 

冯先生虽然暂时留在了原公司,但是老板对他产生了一些不信任,再想有所发展,需要花几倍的努力来博取老板重新信任,其难度之大,可想而知。

 

在我看来,如果三个方面都得罪了,那这个决定肯定是错误的,所以说这样的“回头草”最好别吃。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6-17 9:48:43编辑过]

作者: arthaswind    时间: 2009-6-17 11:07

分析很对,这样的人不能用,无诚信,也无果然的性格,优柔寡断或善于玩弄关系权术


作者: chaoji365    时间: 2009-6-17 15:45
有见地,这种人在当今社会是吃不开的
作者: liuyl666    时间: 2009-6-17 16:01
QUOTE:
以下是引用wang-xin.com在2009-6-17 9:45:06的发言:

一个成熟的职业经理人,诚信为先,既然选择离开原公司,就要义无反顾的作出决定,不辜负猎头的推荐,在新公司好好开始新的工作。而冯先生选择通过我们正大的一个OFFER来和老板谈判,达到升职加薪的目的就未免不太光彩了。

 

我如果是冯先生的老板,在我目前没有非常好的人选替代冯先生时也会才采取这样的行为,可是大家要记住这个只是权宜之计,如果我今后找到合适人选替代冯先生我会找机会第一个“杀掉”冯先生,为什么?因为冯先生已经对原公司不忠心了,在老板心中他已经是个临时使用的叛逆者了。

 


楼主看来对此事还是很气愤的。

 

对引用的楼主的上述者几句话的观点相当赞同。

原来自己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辞职提出后,老板多此与本人沟通,但执意没有留下来,也考虑以后很有可能自己就是被动。


作者: Helenxu2008    时间: 2009-6-17 16:14
举双手赞成!
作者: jerryding    时间: 2009-6-17 17:13

楼主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对此小弟却有不同看法:

是人才,大家来争夺本身就是很正常的事,对于个人来说只要不危害他人的利益,选择哪家都是他的自由,不能就此认定此人道德有问题,动辄扣上帽子。

 

关键是打好自己的平台。


作者: wang-xin.com    时间: 2009-6-17 17:22
QUOTE:
以下是引用jerryding在2009-6-17 17:13:08的发言:

楼主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对此小弟却有不同看法:

是人才,大家来争夺本身就是很正常的事,对于个人来说只要不危害他人的利益,选择哪家都是他的自由,不能就此认定此人道德有问题,动辄扣上帽子。

 

关键是打好自己的平台。

 

你说的没错,平台是很重要。但冯先生的行为打乱了三方面的平衡,这个事情使三方面都没受益,只有他一个人受益。所以我认为这样的行为很自私,很不守诚信。


作者: jerryding    时间: 2009-6-18 09:32

这种事情本身就是三方博弈,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一方的决定肯定会影响到其他两方,三赢固然好,但那不也影响到原雇主的利益了吗?!这是市场,所以这不是问题的关键。

 

关键在于要尽可能的确保尽量多的赢者,没有最优,只有次优。在楼主的这件事情上,长远看没有赢家,所以楼主的抱怨之气可以理解,应该也可以平复。


作者: yaozhongya    时间: 2009-6-18 16:13

做人要厚道.

 


作者: wangjing    时间: 2009-6-19 07:56
楼主分析的不错,回头草不能吃。
作者: rongji    时间: 2009-6-19 10:50
同意8楼的看法,人本来就是为自身考虑的多,也许可以说是自私。作为HR这种情况是常有的,所以要看淡这些。楼主如此气愤,沉不住气会影响工作的哦。HR的养气功夫也是需要修炼的。再者我还从楼主的文字中体会出一种诅咒和幸灾乐祸的因素,作为副总不应该啊
作者: wang-xin.com    时间: 2009-6-19 11:02
QUOTE:
以下是引用rongji在2009-6-19 10:50:07的发言:
同意8楼的看法,人本来就是为自身考虑的多,也许可以说是自私。作为HR这种情况是常有的,所以要看淡这些。楼主如此气愤,沉不住气会影响工作的哦。HR的养气功夫也是需要修炼的。再者我还从楼主的文字中体会出一种诅咒和幸灾乐祸的因素,作为副总不应该啊

 

我写这个例子,是给大家一个案例参考,其中有些调侃的话,是希望将这个很严肃的话题放轻松些,我写这个东西没有任何诅咒和幸灾乐祸,我是帮大家剖析各方人士的心理。至于我是不是副总,和这个话题无任何关系,朋友,请你不要将话题扯远。

 

想讲一个故事。

有一次,苏东坡和佛印在一起打坐入定。出定后,佛印问苏东坡:“眼中所见何物?”苏东坡看着佛印,坏心地说:“我看见一堆狗屎。”佛印大笑,他说:“我看见一尊佛。”回家后,苏东坡对苏小妹说:“我今天赢了佛印。”苏小妹问清经过之后,点醒苏东坡:“哥哥呀,打坐入定时你看到的就是自己,你看到狗屎,你就是狗屎。佛印看到佛,佛印就是佛。你又输了。”


作者: gm0592    时间: 2009-6-19 11:58
摁,这个和企业文化有关,而且看人不能片面
作者: wlotx    时间: 2009-6-19 12:02

分析得很到位!

这样的事情,最好不要做好做!


作者: zizazizabird    时间: 2009-6-19 12:57
QUOTE:
以下是引用wang-xin.com在2009-6-17 17:22:13的发言:

 

你说的没错,平台是很重要。但冯先生的行为打乱了三方面的平衡,这个事情使三方面都没受益,只有他一个人受益。所以我认为这样的行为很自私,很不守诚信。

 

所述有道理,但结论太极端,人与公司都在做选择,但是,不是每个人做出的每个举动都能使各方面收益

仅此定调一个人自私,过于武断

假设公司给了两个人机会,两个人都离职并且到新公司报道,但公司出于自身成本及发展原因仅需要留下一个,那么,出局的那个,可不可以声讨公司的自私和不诚信呢。

仅仅是个选择的结果罢了,自然界还有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法则。

楼主应该宽容一些


作者: wang-xin.com    时间: 2009-6-19 13:08
QUOTE:
以下是引用zizazizabird在2009-6-19 12:57:05的发言:

 

所述有道理,但结论太极端,人与公司都在做选择,但是,不是每个人做出的每个举动都能使各方面收益

仅此定调一个人自私,过于武断

假设公司给了两个人机会,两个人都离职并且到新公司报道,但公司出于自身成本及发展原因仅需要留下一个,那么,出局的那个,可不可以声讨公司的自私和不诚信呢。

仅仅是个选择的结果罢了,自然界还有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法则。

楼主应该宽容一些

 

朋友,谢谢你的提醒!宽容是所有人都要牢记的,当然也包括我!

 

如果公司作出不诚信的事情,当然可以声讨。我们应该就事论事,不要做无谓的假设!谢谢!


作者: fly牛    时间: 2009-6-19 23:05
你说的太好了,作为一个初涉社会的人,我经历了一次类似的经历。我想放弃继续深造,但是工作没有落实好,自己也有些高调,回头来给学校的导师留下不好的印象。作为当事人,我真的不是故意想要辜负哪一方,我是为了我的未来而着想。如果本例中的当事人没有对公司造成损失,那么请楼主息怒!
作者: 半拉尖商    时间: 2009-6-19 23:20
这样做的分明很多.这也是最先一步最后一步老板贸人的招数了.
作者: pwzlr    时间: 2009-6-20 10:39

有过类似经历。

在获悉别人要请我后,公司递来加薪,升职的诱惑。

反而引来我的极度反感。


作者: picckunshan    时间: 2009-6-21 10:27

回头草有很多种的。

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如果在此过程中没有存在恶意的利用,就可以理解。


作者: 金徒    时间: 2009-6-21 16:02

      于人才,内部培养是王道,用他人之人才是霸道,不用人才是亡道。

      既然是征召他人正在使用的人才,用霸者手段,自然也无须要求他人持仁恕之心了,此间事体,一个利字了结,各用手段而已,所谓的商业规则,不过是张遮羞布。

      此话颇直,楼主休怪。


作者: gfchappy    时间: 2009-6-21 17:17

受教了!


作者: shishu    时间: 2009-6-22 11:36
个人同意楼主意见,坚决不吃回头草。
但楼主没有必要一棍子打死,作为冯出来无外乎环境不行或是待遇不好,他的选择肯定是三思而定,留下了必是待遇出入不大,环境上对原公司更有把握。
员工对公司而言永远是弱势,不管你在什么级别上,所以楼主多份宽容吧,大多数的人都是五斗米奔波。
作者: belxf    时间: 2009-6-22 15:23
QUOTE:
以下是引用jerryding在2009-6-17 17:13:08的发言:

楼主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对此小弟却有不同看法:

是人才,大家来争夺本身就是很正常的事,对于个人来说只要不危害他人的利益,选择哪家都是他的自由,不能就此认定此人道德有问题,动辄扣上帽子。

 

关键是打好自己的平台。

     事情本身确实是双方自由选择的,但是这里有个关键问题,就可以决定如何定性了。

 

     约定是6月15日到岗,那位仁兄只要在之前与猎头公司或者与正大及时沟通,说好自己的去留。这样对于人品,别人就不好去妄加评论了。但是过来6月15日,音信全无,这就不好说了。


作者: bywx2005    时间: 2009-6-23 11:01
此类人也能被称为人才甚至坐到那个位置?
作者: zyhfir    时间: 2009-6-23 22:48

诚信为先。。。。

但不同的人对不同的事有不同的看法,

也许这位冯先生对自己有信心呢,

要是他没能力他也不可能走到现在,

也不可能获得成功,

有些事还是的从各方面来看的。。。

纯属个人观点。。。


作者: 水粉彤儿    时间: 2009-6-24 11:16
还是同意21楼的观点,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这个社会,本身就是以利为重。公司如此,个人也有权如此。但诚信相信还是根本原则。如能提早及时联系沟通,结果一样,可能影响就不同了。所以,楼主与猎头的心情,我们就都可以理解了。
作者: z_909    时间: 2009-6-24 11:57

看到楼上的一些朋友,都谈到“利”字。似乎只要对自己有利,就是正确之说。

 

我不想否认“利”。

 

但是从楼主的案例来说,这个冯先生看到了眼前的利益,未能看到长远的利益。正如楼主分析的那样,原来公司的老板如果知道他是这样的心思,是否会将重要的事情交给他?老板会不会考虑到有一天交给他跟重要的任务,他突然离开了怎么办? 这样的情况下是否会限制冯先生的发展?

 

 


作者: 最爱尉迟    时间: 2009-6-24 21:55

诚信最重要,人无信不立,无法在当今的社会立足呀!


作者: 金徒    时间: 2009-6-24 23:24

      人之进退,是有选择自由的,利益可以作为选择的理由。

      我想,个人更换雇主,确实应当有个底线,即不损害原雇主的利益,或能给原雇主给予相应补偿。这样就可以说他对原雇主讲诚信了。

      在挑选新任雇主的过程中,个人应当有犹豫的权利,正如许多大件商品的购买上(如房产),消费者在一定期间内应当有反悔的权利一样,因为在雇佣方和被雇佣方之间,被雇佣方通常居于弱势地位,应当给予一定的保护。

      这绝非不讲诚信,对于一个个人而言,工作实在是一件非常重大的事情,这一点,雇佣方应当给予理解,应当明白,冯先生的选择符合人性,抱柱尾生是圣贤人物,普通人做不到,不能勉强普通人去这样做。

      总结起来讲,看重利益和讲求诚信并不是对立的事情,而是可以妥协和平衡的事情,回头草也是吃得的,只要是符合双方的利益,而且不损害别人的利益。


作者: solarxia    时间: 2009-6-25 15:49

站着说话不腰疼,楼主,敢问你一句!

 

你们公司就那么让冯先生向往吗!也不见得吧,有可能冯先生原来的单位、待遇、前途、钱途都比你们强,只是碍于猎头公司的面子,与你们解除一下而已,而你们呢又佷欣赏,就要录取了,可冯先生呢又内敛,不好拒绝,当面勉强的答应了!

 

为人、为企要大度,人家不来说明你们的吸引力还不够嘛!

 

何必在此叽叽歪歪呢!可见你们的公司人员素质也不高,这么点事发什么牢骚。

 

如我们公司,如果讲好了,有不来了,我们都会主动联系一下,了解对方真正的意图如何,看看公司是否还能够再改进改进,以减少和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6-25 15:52:33编辑过]

作者: wang-xin.com    时间: 2009-6-25 18:29
QUOTE:
以下是引用solarxia在2009-6-25 15:49:48的发言:

站着说话不腰疼,楼主,敢问你一句!

 

你们公司就那么让冯先生向往吗!也不见得吧,有可能冯先生原来的单位、待遇、前途、钱途都比你们强,只是碍于猎头公司的面子,与你们解除一下而已,而你们呢又佷欣赏,就要录取了,可冯先生呢又内敛,不好拒绝,当面勉强的答应了!

 

为人、为企要大度,人家不来说明你们的吸引力还不够嘛!

 

何必在此叽叽歪歪呢!可见你们的公司人员素质也不高,这么点事发什么牢骚。

 

如我们公司,如果讲好了,有不来了,我们都会主动联系一下,了解对方真正的意图如何,看看公司是否还能够再改进改进,以减少和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请问这位高“素质”的仁兄,你愿意做虚伪的小人吗?按你的说法冯先生是勉强自己答应的,那既然是勉强又何必答应来正大呢?正常的回绝不就可以了吗?

 

你也是做人事的,而且说我们素质不高,那我想问你们企业改进来,改进去,就能避免这类事情吗?

 

嘴下留德吧!我写这个东西,没有别的意思,只是希望我们现在的一些年轻人,保守诚信,当今社会诚信太重要了,难道你觉得诚信不重要吗?

 

======================

 

再和你说一个事实,这个冯先生昨天托人还找到我,希望能回正大,但是这个可能现在已经不存在了。

 

多说无用,好好干好本职工作吧!希望我们都能把各自的企业管理好,让企业越做越强。


作者: xwcitizen    时间: 2009-6-26 16:33

 


作者: demotool    时间: 2009-6-26 23:17

凡事不能一棒子打死。jerryding说的还是有道理的。


作者: zhuzy0123    时间: 2009-6-29 08:14

有道理,做人首先要诚信。


作者: avon001    时间: 2009-7-1 13:49
标题: 同意solarxia的看法

其实这种事情在招聘中经常遇到,没有什么值得讨论,在上海和广州我也都遇到过类似的问题。

楼主的自豪之情从文字和回复都可以看到,做HR也得平常心,没必要上纲上线,我倒是同意solarxia的看法。

签署Offer之后来和不来,来之后留和走都是双向选择的事情,猎头和楼主的心情完全可以理解,但必须尊重候选人的选择,尊重事实为上。

讨论来讨论去都是一个诚信的问题,楼主认为是问题的地方,也许候选人有不同的看法或者难言的苦衷。即使没有选择正大,HR都要宽容心来面对,可以和候选人直接电话聊聊,听听对方的concern,再见亦是朋友!

心宽天地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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