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HRM界普遍认同的在校大学生到企业内实习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这一现象。但是,请问各位有没有相关的法规或政策的支持,一边在出现劳动纠纷的时候企业一方能够更好地保护双方的利益。还请高人指点。
附:
关于在校大学生的管理,曾经发过帖子讨论,朋友们的观点摘录大概如下:
一:
我们一般这样操作:
第一,年满16周岁的在校大学生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资格,只是在其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不是以大专或本科的学历来作为签订劳动合同时的学历标准而已;
第二,大学生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到企业进行实习,企业与学生可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三,大学生在企业实习,不管是否,一般情况下建议购买独立工伤保险或者意外伤害保险,费用也很低,而且,也是一个最基本的保障。
二:
作为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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