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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帖]糊涂的讲师,混乱的逻辑 [打印本页]

作者: 豆腐煲    时间: 2009-1-14 09:53
标题: [转帖]糊涂的讲师,混乱的逻辑

  最近看一个讲师的博客,有下面这样一段话,可能你从别的地方,也看过类似的话,全话如下:“我们仔细看一看“企”字,它的真正含义是,引进人才并让他安心地留下,就能成“企业”,人才一走,那企业就只有“止业”了。”各位讲师,你也是这样授课的吗?我要是学员就可能挑战你了:老师,企业也被很多人叫“公司”,你再来解一下“公司”好吗?很多人还叫它“单位”,还有的叫“某厂”,你都来解释一下好吗?
  
  正好企业的企,上面是个人,下面是个止,就被解释人才很重要了。那其它字呢?逻辑何在。我没有查字典,但大概也知道,所谓“企”的意思是期盼,一个人站在地上,脚后跟抬起,看着前面,有所期盼的样子,叫做“企”。企鹅不就是这么来的吗?即便是用来解释企业,这个词的由来,根据字面意思也只能解释成:有着某种希望、期盼或寄托的事业,所以叫企业。和人才什么的,停止什么的,有什么关系呢?
  
  你作为讲师能应付我上面的挑战吗?不能的话,还是不要这么讲了,结论是对的,但逻辑错了,懂了吗?你是不是还讲“听”是怎么来的,也都算了吧。
  
  备注:以上是我在我的博客里面的一个帖子,后面是两个跟帖:
  
  有网友回帖(估计也是讲师):
  
  企业是一个泛称,而公司只不过是企业中的一种组织形式,单位也是一种组织形式,部门也是一种组织形式。那位老师解释的是企业2个字的含义,那些零零碎碎什么的,像单位啊,部门啊,组啊,队啊,团啊,你自己下去构思吧,构思完了再写在这。这只是人家的一种授课的引导方式而已,你还要钻牛角尖在那部门呢?单位呢?其他字呢?什么玩意!
  
  我的回复:
  
  你别的话,我不做评价。但“人家用这个来引导”是有问题的,因为这样的引导缺乏逻辑,懂了吗?看看我上面的分析吧,企业的“企”到底是什么意思?建议你查查字典。如果你是讲师,我很为你的学员担心
  
  后续的回帖(估计是同一位讲师):
  
  我们仔细看一看“企”字,它的真正含义是,引进人才并让他安心地留下,就能成“企业”,人才一走,那企业就只有“止业”了。当然,对他这样的说法是有问题的。假如是我,我会这样说:我们仔细看一下企业的“企”字,它的另外一个含义。而不是真正的含义,如果这样说,就会被郝老师抓住把柄可,因为郝老师特别喜欢钻牛角尖。我不管企业的“企”字在你字典里到底是什么意思,我在这里指的是企业的“企”字的另外一个含义,我难道不可拆分为人,止2字?大哥,我不是跟你分析“企”到底在字典里是什么意思,我是在跟你分析企业的“企”在这里能不能有它另外一个含义。
  
  我的回复:
  
  我是不是喜欢钻牛角尖,那是我的问题。我们还是就事论事为好,从你的发言上,可以看出你对培训还是了解的,估计也是个讲师,我很高兴能和你就这个“学术”问题争论。
  
  我同意你有权利,可以把企业的“企”,分解成“人和止”,面对你的学员来解释,达到你授课的目的。它当然可以有任何含义,只要你愿意,你可以任意解释它。你甚至可以说企业“企”,是由四根长棒棒和两根短棒棒组成的,所以企业要有六根棒棒,是吗?你可以把企的“企”分解成“人和止”,或任意的形式,但从中推导出人才在企业的重要性,就有问题了。你结论很好,但推导的过程缺乏逻辑!我们也可以把“品”,解释三个人在亲嘴,但能说:你要想品味什么,要三个人亲嘴才可以,是这样吗?逻辑!再说一下我的意思,在上课时,你可以有各种方法来引导学员,但要有逻辑。
  
  广州的着名讲师李华丽和我有类似的观点:
  
  “我还听过更让人摸不着头脑的拆字:债=人+责。也就是说,一个人有责任才会负起债务。听得我一头雾水,有责任的人和负起债务有什么关系?!没有责任的人就可以不负债务吗?!至少我相信法律是会不允许的!不过我没有挑战那老师,他也无非想找个噱头,半桶水也敢出来到处晃,就让他晃得更猛烈些吧,反正我也没损失”
  
  以上是我和那个网友的对话,还有李华丽老师的参与,无论讨论的结果如何,我都认为很有意义。这位讲师的话,代表了一个流派的观点,简单地来说是为了达到自己的教学目的,可以牵强附会,不讲逻辑。退一万步说,即便企业可以解释成“企和人”,那也不是人才很重要呀。你看最近的金融风暴,很多企业倒闭了,不是因为人才走了,而是因为老板跑了。人才和老板,谁是企业的第一推动力?企业里是老板更重要,还是人才更重要?这还用说吗?当然你给老板授课,你可以对老板说,你已经是老板了,那站在你老板的角度上,人才和设备,人才和产品相比,是不是第一重要的资源?大多数有想法的,对人才流失有切身体会的老板,会说人才当然是很重要,是第一资源。各位注意,这里也只是说人才是资源,只不过在资源里排名靠前而已。所以我来用这个拆字,来授课,也要看对象,来引导他达成不同的授课结论。
  
  如果面对员工授课,你难道想告诉你的学员,你们这些学员很重要,都是人才,企业没有你们不行,没有你们这些人才,企业就停止了。估计如果有老板在后面听课的话,脸一定是绿色的。给员工授课要讲老板的好话。告诉员工老板创业多么不容易,当年如何九死一生,现在是如何慈善,如何慷慨地承担社会责任,所以我们要和老板一起努力,共创美好未来。
  
  各位讲师,我们要想一下我们是什么的,搜集到资料以后,要加以分析,都动动自己的脑子,再来有针对性地授课,才是讲师的本分。

中国管理传播网 郝志强


作者: dp1025    时间: 2009-1-16 14:02

说得好。精辟。!

[em17]
作者: windschen    时间: 2009-1-17 10:52

现在很多猜字的,但都是牵强附会的讲法.让人难以理解.


作者: 童年柯睿    时间: 2009-1-21 10:17
真不容易哈
作者: biaotiger1    时间: 2009-1-21 12:38

现在很多猜字的,但都是牵强附会的讲法.让人难以理解.

的确如此

让人费解


作者: 跑起来    时间: 2009-1-22 16:42
[em03]
作者: powertank    时间: 2009-1-27 16:43
说得好,顶一个
作者: ahowei    时间: 2009-2-1 11:14

现在很多猜字的,但都是牵强附会的讲法.让人难以理解.

--同意


作者: ccwxy    时间: 2009-2-2 08:55

生搬硬套,有企字的时候还没有企业这种说法呢。


作者: qq8926085    时间: 2009-2-5 13:41
分析的不错
作者: cqwlxyzz118    时间: 2009-2-6 14:38

个人观点:东西的运用无非于一个善和引导人善,这就够了!在市场经济的今天,能把人引导至善就大善!


作者: saoy83    时间: 2009-2-7 22:47
精辟!足矣。
作者: ln999    时间: 2009-2-8 22:46

严重同意。

那天听了一个老师这么讲的,真想说这也太牵强附会了。

不过没想到可以你这么解释。

下次再听这么讲课的,就跟他白乎白乎。呵呵。


作者: wsquan    时间: 2009-2-10 17:05

俺是培训师,但是从没敢这么讲,因为自己不能说服自己,呵呵


作者: rhythm20    时间: 2009-2-10 20:40

牵强附会

强词夺理

到处都是,说白了就是忽悠


作者: qq8926085    时间: 2009-2-11 14:56
说得好,顶一个
作者: dragon    时间: 2009-2-15 09:43
很多是故弄玄虚,掩盖苍白的实际经验。
作者: williamjen    时间: 2009-2-19 17:27
哎,你跟哪些老师较什么劲嘛。。。。。。你会自己出钱去听吗?公司出钱我都不去,浪费生命啊!
作者: suncj8007    时间: 2009-2-20 13:52

还有什么“团队”啦,一群有口才的人对着一群有耳朵的人。我一听这让人汗毛倒立的话我就怀疑这些所谓的讲师们是不是有口臭!


作者: kingwei    时间: 2009-2-25 09:25

楼主所言甚是!严重支持!


作者: terran1026    时间: 2009-3-3 14:51
[em08][em08][em08]
作者: tracert    时间: 2009-3-3 19:49
为了自己的意图,在一定场合是可以牵强附会的。但是不要再大庭广众之下宣读这种牵强。什么东西都是分场合的。尤其是造字和扯字。
作者: t2115    时间: 2009-3-3 21:48
不必苛求,如果能准确表达其意思的话。人家还用拆字法解释“和谐社会”类,还不是得到中央认可了。
作者: alonewolf    时间: 2009-3-5 17:33
支持楼主,谢谢!
作者: 种田老农    时间: 2009-3-6 14:17

学员应该有这样辨别能力吧,不会因为讲师说“企”的解释,会真的觉得就是这个意思,如果是给小学生上课,楼主的观点我一定会支持的。


作者: ericmin2009    时间: 2009-3-7 00:09
有些启发。[em05]
作者: xuch210    时间: 2009-6-18 07:37
我的理解是为了活跃一下课堂气氛适当拆字是可以的,但必须说明只是拆字游戏!学术毕竟是严肃的!
作者: 第二次登录    时间: 2009-6-24 16:15
哈哈,为了说明一个道理就这么说了,入境体会吧
作者: nacd    时间: 2010-1-16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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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acd    时间: 2010-1-16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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