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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日本人在西安当众摔打一中国小姑娘!(观者麻木!) [打印本页]
作者: IAMLEO 时间: 2003-9-23 08:33
标题: 日本人在西安当众摔打一中国小姑娘!(观者麻木!)
日本人在西安当众摔打一中国小姑娘!(观者麻木!)
今天,我怀着一种异样的心情,告诉你不久前发生在我身上的一件事8月7日,我出差西安,办完事情以后,来到了游览胜地大雁塔。当时我正向塔前膜拜禅堂走去时,在我前面有一群日本人正欲进去。而就在此时,有两个7 、8岁的孩子正由内而外地追逐嬉戏。跑在前面的小女孩由于出来很快且又慌急,便迎面撞进一个三十来岁的日本人怀里。 只见这个日本人不假思索地抓起小姑娘的右臂猛地横摔出近两米,小女孩在地上翻了个滚后跌了个仰面朝天。这日本人紧跟着又抢上一步,面目狰狞地对小姑娘叽哩哇啦地吼着什么。地上的小姑娘吓的"哇"地一声哭了。我三步并两部上前拉起了小姑娘,对日本人谴责道:"你这人怎么这样?太不象话了!"日本人大概以为孩子是我的,便对我呲牙裂目地喊叫着什么。看他凶恶的表情,我知道他肯定口无善言。于是,我的声音也高了八度:"你在张狂什么?今天这事,你太不象话,必须向孩子道歉!"这时,过来一位枯瘦男子,劝解道:"不要吵、不要吵,都怪我,没带好孩子,算了,算了。"说着,拉着小姑娘并另一孩子,急急朝大门口走去。哭泣的小姑娘别走边回头擦着眼泪看着我们。
看着离去的小姑娘,我本想算了,便准备去登大雁塔;不曾想那日本人却不依不饶。他拦着我,嘴里哇啦个不停,同时,一个说汉语的青年过来说:"你刚才的态度,使日本客人十分生气,你要负责。"本来已想息事宁人的我,"腾"地火冒三丈:"什么?负责?对谁负责?你是谁?""我是日本客人的导游"青年人骄傲地自报家门。我又问:"你看到刚才发生的事情了吗?""我当然看见了"他说"是那小孩子的错,你凭啥无事生非?""日本人不能碰吗?况且,这是公园,是中国的公园。几岁的孩子无意碰了日本人,而他竟把孩子猛摔在地,还对孩子狂吼,吓着了孩子!我们没有坚持要日本人道歉就算了,反过来要我负责,真是岂有此理!你为虎作伥还有点中国人味吗?"此时,身旁已围了好些人,也在声援我。
只见青年导游向日本人说了几句什么,日本人一齐拥了过来,嘴里"哇啦"一片。青年导游也顺势挤了过来,指着我:"你必须向日本客人赔礼,否则今天没完!"看着狂妄到无以复加地步的日本人,我强忍怒气,故意放缓语气问:"好吧,既然我们不要日本人道歉,反而要向他赔礼,说吧,怎么赔礼法?"导游与日本人嘀咕几句后,一个日本人冲到我面前,转过身,面对日本旅游团跪下磕了个头,然后起身回到日本人中间。导游不屑地对我说:"看见了吗?就这样赔礼!
"你跟他们说"我强忍着激愤"他们是无理而缺人性的民族!从现在起,再与他们对话就是耻辱!还有你,希望你做人,不要被人诅咒!
"说完我欲拨开人群,返回旅社。就听导游断喝:"不赔礼别走!"接着他又说:"怪不得人家日本人说你们是中国蠢猪!"此时的我再也无法自控了,围观的人群也炸了堂。我冲到导游面前,伸手"啪、啪"给了他两耳光!旁边闪出那个日本人,正欲拽我时,被我用左肘重重地撞向其胸膛,顿时蹲下了身子!捂着脸的导游声嘶力竭地要报警。
后来,我随我们的110民警来到了派出所。派出所的警官做了简单的笔录后,说此纠纷主要责任在我,要我向日本人赔礼。我当即表态:"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我的据礼力争,惹恼了我们的警官,他明确地说:"两个办法--要么向日本人道歉,要么接受我们的处罚。"我态度明了:我并没做错什么,你们凭什么对我进行处罚!
结果,出人意料--他们把我滞留了24小时后,要我在一张行政拘留怔上签字,处罚原因:扰乱社会治安;时间:7天。虽然我拒绝签字,还是把我投进了看守所。十分不服的我,向西安公安局申请了书面复议,可是至今如泥牛入海毫无消息。
我哭,我为少数麻木的同胞而哭!我哭,我也为少数失去人格国格的同胞而哭!!我哭,我更为因为我们自身的某些因素而被缺人性的日本人随意轻视和欺辱而哭!!!
我对天嚎啕捶胸;我对地涕泪横流;我愿流干我的泪腺,为了我的民族不再有流泪的明天!!!有血性的中国人就来看看 !
作者:不详
作者: chenquancs 时间: 2003-9-23 09:11
是真实的吗?我也会这么做
作者: why 时间: 2003-9-23 09:28
“我哭,我为少数麻木的同胞而哭!我哭,我也为少数失去人格国格的同胞而哭!!我哭,我更为因为我们自身的某些因素而被缺人性的日本人随意轻视和欺辱而哭!!!”
中国人多,却人心不齐。若是万众一心,日本人何敢如此
作者: justone 时间: 2003-9-23 11:59
鲁迅说:我一向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来揣测国人
作者: 长雁 时间: 2003-9-23 12:40
那个导游该死,,,警察也不应该活着!!!
如果我是男的话,我最先给导游来去四个巴掌,然后赶紧跑………………
作者: ccbcf 时间: 2003-9-23 13:39
以下是引用长雁在2003-9-23 12:40:00的发言:
那个导游该死,,,警察也不应该活着!!!
如果我是男的话,我最先给导游来去四个巴掌,然后赶紧跑………………
為什么要跑﹐我要把他打得打不動為止﹐這種國人留他干嘛。日本人是豬﹐我們可以不跟它一般見識﹐但在豬屁股后的國人﹐我看了就氣。
作者: hitachijia 时间: 2003-9-25 16:19
民族的劣根性!!!,为楼主的做法鼓掌
作者: 少天 时间: 2003-9-25 17:14
混帐!放我在5年前碰到这种人,我会杀了他!
作者: shanmiao 时间: 2003-9-25 17:22
[em15]我气愤,我也要哭了,那个导游太可恶了,
[em24]中国人应该每人唾他一下,真便宜他了(导游)是不是中国人呀!
作者: zhms 时间: 2003-9-25 17:43
那个派出所算什么啊?
作者: sdram0409 时间: 2003-9-28 10:47
把那个导游的名字和所在旅行社公诸于众,国家应该制定一个损害国家尊严罪,枪毙他!!!!
作者: 影子剑 时间: 2003-9-30 10:06
真的,如果我是你,肯定也会那样做,我真恨有些中国人特别那些不爱国的人,吃软怕硬的
作者: RILLYCHEN 时间: 2003-9-30 13:56
希望搂主留下联系方式,我对这种事情感到万分气忿!并且对你绝对支持.希望大家联合起来,对政府施加压力!也可以搞什么签名活动!我绝对支持!
作者: 醉梦游痕 时间: 2003-10-3 13:05
东西是人家写的,加油添醋的事谁知道?
搞不好是他先无理被日本人打了一顿
之后再写一篇文章出来泄愤。
作者: alex.liu 时间: 2003-10-3 15:54
这孙子是谁?不是自己是日本鬼子就是日本鬼子的哈巴狗!
小日本跑到中国来撒野不说,还钻到网上来到处扰乱视听、公开替日本鬼子张目!
强烈建议斑竹封掉这个东西的IP!
强烈建议斑竹封掉这个东西的IP!!
强烈建议斑竹封掉这个东西的IP!!!
作者: 醉梦游痕 时间: 2003-10-3 16:17
对受害者深表同情。
对作案者表示愤慨。
但这完全是人性的一种缺陷
为什么要把他们分为中国人与日本人?
这些人有什么意图?
你要是很有正义感可以去当警察,社会很需要您这样的人
同时也有很多无助的人需要您的见义勇为,只要那时您不退缩
那么您就是英雄! 我要向您敬礼!
作者: wuyule 时间: 2003-10-3 17:10
民族的名节都被那个混蛋导游倒光了。为什么在今天的中国还有这样的中国人,那个导游没资格做中国人,我为他感到耻辱。想想当年多少前辈用生命换来了今天中国的崛起,为什么还要对日本人下跪。要是我在的话,他妈的我就把他们打得不能还手。不过说也没奇怪的,中国现在的政府,谁说的清楚,所以旁观者麻木也就没什么了。做了好事,还要被人冤枉,这样的事情,谁去做啊。要说就说这帮政府狗贼的无能吧
作者: zhaoleslie 时间: 2003-10-4 09:20
如果不是这样怎么会有“丑陋的中国人”呢?
作者: jianying 时间: 2003-10-4 12:08
也许这是中国的传统吧。在中国历史上那个国家在没有强大不是装孙子。
现在可能也一样吧。在对付外国友人、少数民族政府都是阳痿,老是硬不起来。
作者: jinfeng13 时间: 2003-10-4 16:53
打死汉奸!干掉小日本!抵制日货!坚决抵制日货!
作者: sdlgl 时间: 2003-10-4 23:18
100遍啊100遍!!![em02][em02][em02][em02]
作者: 麦田守望者 时间: 2003-10-5 21:58
以下是引用醉梦游痕在2003-10-3 16:17:00的发言:
对受害者深表同情。
对作案者表示愤慨。
但这完全是人性的一种缺陷
为什么要把他们分为中国人与日本人?
这些人有什么意图?
你要是很有正义感可以去当警察,社会很需要您这样的人
同时也有很多无助的人需要您的见义勇为,只要那时您不退缩
那么您就是英雄! 我要向您敬礼!
为什么要把他们分为中国人与日本人?
好象“大东亚共荣圈”的口号!
作者: icelus 时间: 2003-10-6 17:59
呵呵,大家不要激动,只要下次我们真的碰上这种事的时候干掉那些汉奸和日本猪就好了!!
呵呵
作者: jacke_wang 时间: 2003-10-6 20:27
派出所里的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以前是流氓混混!真是可悲啊!!
作者: jdlinglong 时间: 2004-4-6 15:33
支持楼主!
作者: zhuzhen 时间: 2004-4-6 16:28
西部的血性汉字应该不少呀
作者: qiangge 时间: 2004-4-18 09:18
是真实的吗?
那个导游是龟孙子辈的小杂种...
作者: +维 时间: 2004-4-18 10:16
哎~~~~~~~~~~!那个导游像汉奸,可悲!!!!可恨!!!!!
[em16]
作者: yigeren 时间: 2004-4-23 20:39
如果这件事是真的.当日导游和参与处理这件事的民警,你们使陕西人乃至整个中国人蒙羞.我作为一个陕西人为你们感到脸红.你们TMD不配做人.做狗都差斤两.用镜子照照自己,然后躺进棺材扪心自问,自己究竟是什么东西,明白了这个问题你们就可以安心合眼了.要不你们用屁股作脸也进不了祖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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