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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继续讨论员工处罚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sean2207    时间: 2008-11-15 09:23
标题: [原创]继续讨论员工处罚问题

先举一个案例:一员工从车间偷拿了2公斤肉(估计价值40元),公司对该员工以200元的处罚。

请问是否合适?如果公司制度规定,偷盗一次罚款200,这是否又合适?

最近对员工违反公司制度或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问题,感到困惑,不知道这种处罚或赔偿定成多少比较合适?

各位家人们的公司是怎么规定的?


作者: 小编幽幽    时间: 2008-11-17 11:18
个人觉得 第一次就罚款200块有点多了,可以第一次罚款少点,接下来第二次再犯的话就追加罚款,以此累积,不知道会不会比较好[em04]
作者: pettersun    时间: 2008-11-18 13:51
对事不对人,你公司是否有相应的处罚条款和处罚标准。如果有标准,并已经向员工公示。那么可以完全按照规定执行。没有问题。
作者: xitongyu    时间: 2008-11-18 15:56
如果公司有名文规定,这是要按规定来的。无所谓多少,总归要杀鸡给猴看吧。以此示人,大家引以为戒,这种事情不能姑息迁就的。
作者: sunbing    时间: 2008-11-20 16:22

如果公司当时制定制度时,能有公示环节就好办,现在直接按照制度执行即可。这样劳动部门也是支持的。


作者: nicolezhang    时间: 2008-11-21 09:48

貌似处罚这东西是没有法律支持的。对于标准,制度中可以明示,不过提法要改一下,用“经济损失赔偿金”,那么金额就不宜过高。


作者: zhao9eq999    时间: 2009-11-18 19:05

要是个人道德问题,直接开除,要不跟风的人会很多。


作者: kkdyes    时间: 2009-11-20 11:52

这种东西还需要讨论吗?这完全是一个规章制度的问题。

你公司有这个制度,就按制度执行。没有制度,就需要通过某些合法程序来处理。


作者: cyh0    时间: 2009-12-6 23:12
既然有了制度,就必须要严格执行
作者: minnyshu    时间: 2009-12-7 10:12

公司是不可以进行经济处罚的,只能按照损失要求员工进行补偿。员工偷盗了价值40的东西,算上本身价值以为被偷盗而造成的损失要求员工补偿。此外,如果规章制度中有规定,公司可以根据偷盗情节的严重程度给予员工警告、记过甚至违纪解雇的处分。个人认为,即便规章制度上有写明偷盗一次200处罚,也是站不住脚的,公司的规章制度不能违反劳动法和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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