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提前一小时到岗,是否超过了8小时工作规定?
公司规定,在早8:00,午2:00的上班时间内,每次要提前30分钟到达工作岗位,而不是进入公司大门。公司大门距工作岗位一般有10到3分钟距离不等。
问:
劳动法中的工作时间,到底是以进入公司大门算起,还是以在岗工作劳动时间算起?
个人以为,这是新版的资本主义式剥削方法:延长工人劳动时间。
讨论一下,你们所见的公司是如何操作的?
呵呵,还有这等规定。
我们公司是按打卡时间计算,指模打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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