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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帖]你喜欢吃榴莲吗 [打印本页]

作者: edark_zc    时间: 2008-9-12 14:06
标题: [转帖]你喜欢吃榴莲吗

你喜欢吃榴莲吗

榴莲是一种亚热带的水果,被称为“水果之王”。喜欢吃的人会觉得其味美妙之极,往往会一边品味“金枕头”或者“第二十六”,一边赞不绝口;而不喜欢吃的人则会连闻到味道都受不了,我还记得在泰国时导游叮嘱我们不能把榴莲带回酒店,以免影响其他住客。

有一天,在Lawrence的口里,我听到一句和榴莲有关的话语:

“你喜欢吃榴莲吗?”

当时Lawrence、我和另外一名学员在一起交谈。那位学员说她不喜欢某某同事,一看见那个人就讨厌,不想和她一起共事。然后,Lawrence就问了她这句话:

“你喜欢吃榴莲吗?”

“不喜欢”。那位学员回答。

“那吃榴莲是不是不对呢?”

“当然不是。”学员再次回答。

“好啦,” Lawrence笑着说:“你有没有发现你不喜欢某样东西不等于这样东西就不对。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不对就是不对。你可以不喜欢那个人,但是并不防碍你和她一起工作啊。你可以继续不喜欢她,不过 你也可以继续和她一块共事,是不是?”

学员点头称是。

 

在这里,Lawrence运用的是四种教练能力中的区分能力。

区分,借用《大学》中的一个概念叫作:格物致知。意思是把不同的事物分门别类,使我们能够清楚地知道他们分别是什么,有什么特点。

通过区分,我们可以更清晰我们的状态。比如,我们可以区分我们的喜好,我们的判断、我们的情绪与事情的真相之间的区别,而不会过分执著于自我,可以更开放、更包容地生活。

所以,当你在日常生活中以自己的喜好来处事的时候,我想你不防像Lawrence那样自问一句:“你喜欢吃榴莲吗?”


作者: coolpirate    时间: 2008-9-12 17:07

“你喜欢吃榴莲吗?”

不喜欢。

但不妨碍和喜欢吃榴莲的人相处。

[em01]
作者: dd.ada    时间: 2008-9-13 11:12
这是汇才的一本书,虽然没看过这本,但看过《可爱的怪兽》感觉不错。
作者: miniblack    时间: 2008-9-13 22:15
我喜欢吃榴莲,刚吃完,嘿嘿
作者: aric5318    时间: 2008-9-14 04:37
人很容易情绪化地做事,呵呵
作者: Domon    时间: 2008-9-14 15:29

不喜欢,但每人有时间的方式,不影响你和他的合作


作者: 比特英雄    时间: 2008-9-14 16:40

不喜欢,但不妨碍和喜欢吃榴莲的人相处


作者: zhangzhb21    时间: 2008-9-15 21:33

上大学的时候不喜欢,工作后到广州,经常和朋友尤其是女同事分享榴莲,感觉很不错,尤其是路过买榴莲的水果店——毕买只。其实没有什么人类不可接受的,不接受只是暂时的。


作者: lmouse    时间: 2008-9-15 23:04

不认同并不一定要抗拒


作者: jd688    时间: 2008-9-16 00:29
说得很有道理啊
作者: taoying830903    时间: 2008-9-16 09:09
很有道理的!
作者: shujuku    时间: 2008-9-16 10:39

深入浅出,具有佛家大师风范


作者: redya    时间: 2008-9-16 10:57

如果不认同一个人,那与这个人合作就不会有太好的成绩。

只能是在事情FINISH,而不是COMPLETE。相信大家能够区别这两个词的不同。


作者: 雷大掌柜    时间: 2008-9-16 14:26

不吃,不过有很多朋友吃,,我吃菠萝蜜


作者: georgeyang1217    时间: 2008-9-16 15:23

我喜欢!


作者: mls2009    时间: 2008-9-17 09:46

“你喜欢吃榴莲吗?”

人生的智慧,更有实实在在的生活在里面,好.


作者: 小编幽幽    时间: 2008-9-17 11:49

不喜欢吃榴莲

但是并不介意和吃榴莲的人一起做事


作者: xuelinghuang    时间: 2008-9-17 13:50
是啊,不喜欢并不一定不能共事,值得思考下
作者: xuelinghuang    时间: 2008-9-17 14:00
是啊,不喜欢并不一定不能共事,值得思考下
作者: xuelinghuang    时间: 2008-9-17 14:00
是啊,不喜欢并不一定不能共事,值得思考下
作者: 有心冇肺    时间: 2008-9-17 16:26
不喜欢,但还是应该区别对待的
作者: rosyzou    时间: 2008-9-17 17:59
有道理,工作中要理智面对。但生活中不喜欢就不用非在一块儿玩了吧,呵呵
作者: 一千七百年    时间: 2008-9-17 19:43

别说吃,看着就反胃。

任何事物都有她的两面性,看如何看待,没有还坏之分。


作者: 独木不成林    时间: 2008-9-18 13:41

我之前不喜欢吃榴莲,闻到它的味就难受。但突然有一天心血来潮买了块吃,入口时才发现原来味道很美味。

敢于尝试,体验人生中的不同乐趣。

不喜欢不代表不好。


作者: 21hanghai    时间: 2008-9-18 17:38

长知识了


作者: 傻勇哥    时间: 2008-9-18 22:12

做事和处人是两件事


作者: noone    时间: 2008-9-22 10:54

不错,很有道理


作者: liuyl666    时间: 2008-9-24 16:32
学会容纳!
作者: edark_zc    时间: 2008-9-25 23:49

快十一了,分享大家一个演出赠票的信息,还不错

http://www.cando360.com/ticket/ticket.aspx?LargessId=206&r=4993&t=1&i=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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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ubun    时间: 2008-9-26 09:55
小故事,大智慧
作者: konic    时间: 2008-9-27 10:20

我之前不喜欢,但现在很喜欢,味道好,吃起来香,就是吃多了容易上火,呵呵。


作者: sly61    时间: 2008-9-28 14:11

“格物致知。意思是把不同的事物分门别类”

真的么?

我还没勇敢的吃过榴梿.......


作者: 幸福像花儿一样    时间: 2008-9-28 14:36
不知道,还没吃过啊
作者: syk1016    时间: 2008-9-29 20:16

人人身上都有值得我们学习的东西!

不要一味的接受,同时也不要全盘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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