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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帖]企业裁员不能草率行事 [打印本页]

作者: samir    时间: 2008-9-6 10:49
标题: [转帖]企业裁员不能草率行事

企业裁员,相对于招聘、培训、评估等人力资源管理环节来说,往往是被忽视的一环。然而,一次草率的裁员行为给企业带来的后患是无穷的。当企业走到了必须裁员的一步时,公平而稳健的裁员过程,既能使企业达到裁员的预期目的,又能使裁员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劳动法》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这种裁员属于经济裁员,由于它的条件过于严格,企业如果达不到标准,为了不和法律冲突,一般避免使用裁员的字眼。
  在现实中,大多数企业都采取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方法,也就是通过一定的经济补偿金诱导劳动者同意终止劳动合同。这是一种较为现实的做法,只要企业依法办事,兼顾人情,裁员的成功率是相当高的。
  首先,企业要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不违法是顺利裁员的基础。被裁人员不得是: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或者丧失部分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的;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其次,企业对于裁员的前期准备工作要充分:包括法律文件、工资收入以及员工还没有享受的假期等等。再次,经济补偿要给足,法律规定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标准工资,但在实际操作上应高于这个标准。最后,员工在离职前要办理离职手续,交接未完成的工作,这对于企业未来的发展是必须的。
  裁员是一个无情的行为,企业应尽可能照顾到人情。例如:注意保证个人隐私,谈话最好只有经理和人力资源代表参加,忽略这一点会让员工变得敏感;要寻求反馈信息,充分与员工交换意见,不能一意孤行;注意语气,谨慎措辞,保持一种诚恳、同情的语气,但同时也要坚定;创造友好的气氛,对员工未来职业的发展给予鼓励,甚至企业可以为员工的再就业进行推荐。
  另外,在裁员时也要掌握技巧:如选择正确的时间,一般在一天或一周的开始较好,最糟的时间是在周末和假期开始之前;在谈话时要表达清楚,言简意赅,拖长时间往往会给员工以讨价还价的错觉。
  对于不属于法定的被裁人员,员工可以选择不走,但这也并非什么明智之举,最重要的是员工要学会寻求法律保护,为自己争得更多的权利。
  首先,企业的决定是否合法,自己是否处于受法律保护的特殊时期,不应被裁掉;其次,在职人员不要轻易主动辞职,依照法律,员工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再次,员工要有法律意识,一些企业利用无故下调工资,降低职位的方式,逼员工走人的做法是违法的;最后,在经济赔偿金方面也要争取。
  当然,被裁的人员最难过的还是自己的心理关。如果确因企业经营问题,与自己实力无关,那么很容易就找到新的工作;但如果是因为自己的能力有限,那就应及时反省,提高自己的能力才是当务之急。
  有统计表明,企业得罪了一位顾客就会失去15位潜在客户。同样道理,如果企业一次不适当的裁员,就可能间接失去若干名适合的员工。裁员之道,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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