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HR,我们本身的职责就是进行企业内人力资源的管理,可是,在企业本身故存的管理模式的原因,导致直接损害了刚刚进入公司的你的下列利益(当然所有的刚进入的公司的员工是一样的)的时候,你会怎么处理?
1、处于试用期期间的社会保险不予缴纳;
2、试用期(2~3个月)劳动合同不予签订;
3、工资标准不能完全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这种情况下你会直接找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理论还是熟悉公司的管理模式以后会站在公司的利益上采取相应的措施而慢慢接受呢?
本期话题推荐者:liuyl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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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处于试用期期间的社会保险不予缴纳;
2、试用期(2~3个月)劳动合同不予签订;
3、工资标准不能完全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如果以上3项都不能保证,我还入职干什么?入职谈判时就应该问清楚的。
以上3项没有办法履行,作为hr,工作就被动,整天纠缠劳资纠纷,哪有时间做什么人力资源规划什么的啊。强烈建议,这样的企业让他自生自灭吧。
当然,如果给你的就是这样的局面,作为hr应该怎么弄。这倒是一个好的话题。我个人认为以上“理论”和“接受”似乎都不是很好的办法。
我之前的一家单位,是从内地乡镇企业发展起来的,以上3项也不能完全做到,我入职后就从根本上了解资方为什么不能做到的原因,然后从企业长远角度、人才吸引和留用角度、企业法律环境(总部在内地,我从事的分公司在深圳)以及试行的利弊分析,慢慢都能做到以上3点了。
其实,很多时候,资方不专业,特别是对风险规避没有意识,本想省钱,不像产生纠纷反而要多花钱。把这一层剖析清楚,我想很多的人都能理解并同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合理用人的。
当然,作为专业hr,有些技巧也是需要使用的,降低成本毕竟也是hr从业者的使命嘛。
以上三点都是关键问题.
看你的老板是否有社会责任感的老板.如果只想着自已挣钱,不管员工的利益,那么这个企业倒闭是迟早的事情.跟着这样的老板,HR的工作没有意义,所以才有"做人事的尽不干人事之说".
如果是想着长展发展的老板,只要你给他分析利弊,他一定会重视员工关系.以上三点就不成为问题了.跟着这样的老板,HR才有混头.
对于人力资源从业者来说,选一个单位容易,选一个支持理解你的老板难
所以要选好了再进门啊,不然迎接你的只有压力和阻力了
碰到这样不守法的公司,只能是选择逃走了!
正规守法的公司很多,还是换家公司吧!
如此操作的公司
大有所在
可能没有吃过纠纷的亏
另外,求职者这边没有硬起来跟他来争取这个
所以,老板会认为大氛围下都是这样的
人力这边也很难操作
不过逃走是不应该的
我们就是要影响老板 让他认识到这块是个短板
有理有据 从而去改善此类不合法的操作
无所不能
不要激动,很多小企业都存在这样的问题。如果你仔细地去看一看,这样的例子不在少数。
作为HR,最重要的是,让资方知道这样做的风险。老板都是很会算帐的,只是他不知道这样做的成本,从而让他觉得这样做很省钱。
我们的工作就是将其中的利弊告知老板,从而不断改善劳资环境。
这不仅是个人的问题,也是HR这个岗位的最重要的职责。
再次谈判
这样的情况其实还蛮多的,做为初级职员通常比较无奈吧,但是通过努力,自我提升,找到好的,尽快跳还是可以的
2、试用期(2~3个月)劳动合同不予签订;
看当时处境了……
还好我们公司没有这样整!
单位 没有住房公积金怎么办?请问大侠们?
是不幸也是机会,
如果是我我会跟老板好好谈谈,帮他分析现状,并且针对性拿出自己的一套方案,
看他的回复是什么,在做决定
我之前的一家单位,是从内地乡镇企业发展起来的,以上3项也不能完全做到,我入职后就从根本上了解资方为什么不能做到的原因,然后从企业长远角度、人才吸引和留用角度、企业法律环境(总部在内地,我从事的分公司在深圳)以及试行的利弊分析,慢慢都能做到以上3点了。
这是需要时间和耐心的。我相信他总有一天会慢慢走上正规的。
大家可以想象一下,你的工资在一个较低的起点缓慢的上涨,而别的公司却站在一个高起点上,这中间的差距是什么?作为一个打工者,这意味着什么?
江浙一带应该很多小的私营企业都是这样的
周末单休,没有加班费。
试用期不签甚至根本不签合同。社保更不用提了!!!
这些企业的老板也很少招HR的,有的话也就是发发工资,记录考勤的那种。
现在的买方市场,求职者根本没有与用人者谈判的立脚点。
曾斗争过一次,结果公司竟然要对我进行处罚!
1、处于试用期期间的社会保险不予缴纳;
2、试用期(2~3个月)劳动合同不予签订;
3、工资标准不能完全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以上三点纠纷在职时都不会提出争议,要走人时才会发生争议。
HR把自己当成员工角色,适合于上述原则;站在老板角度看,如果老板吃过亏,他自然会改,如果他忘记了吃过亏。就提醒他。
我一般是这样做的:
提醒老板按规定去做,当然提醒的时候选择刚到不久;对于改变不了的只能选择默认和离去,只是成本大了点。呵呵
我自己也是做HR,经历了很多家企业!
针对楼主的三个问题,很多企业都存在,但目前的情况是:
在人才供求出现矛盾的情况下,就是你想养活你自己还是在乎那些短期福利了?其实对于这些企业那里不知道楼主说的三条,但是社会现实就是如此.
另外可能我们的定位都在管理人员上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针对一线特别是没有技术含量的一线员工上,非常高的流失率,企业不得不考虑;更甚是员工本身不愿意签订合同.在用工紧缺的情况下,难道放弃生产么?
有时候问题是双方面的,不能单单以法律的形式考虑问题!劳动合同法固然为员工考虑,那难道作为企业就失去了生存的空间,特别对于小作坊形式的企业.
呵呵^^^
楼主说的跟我们的公司情况很相似,我不是HR ,我是刚刚度过试用期的员工。我也好郁闷。
刚来这家公司时人力主管跟我说4险1金没问题,结果不是那么回事,观察了一下这家公司,HR几乎没什么权利,就负责招聘,真正的权利在行政主管身上,似乎老总把拍板的权利都给了这个行政主管。
我现在的情况是4险给上了(上的时间是转正以后而不是试用期开始) ,公积金没给上,劳动合同没给签。而这些问题本应该HR解决的,结果发现跟行政主管说的时候她说我们公司所有员工都没签合同,公积金的事儿提都没提(因为我是新来的,我也没敢提)。
更要命的是当初承诺给我4险1金的人力主管也辞职不干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处于礼貌我也没好意思问,大家说我是不是抽空应该发个短信委婉的问问怎么回事啊?
我觉得我们的HR也够难做的,估计她现在也就是因为图个公司平时没什么事儿,而且曾经我跟她也交换过想法,她说怎么也得耗过一年再考虑跳槽啊。
现在弄的我特迷茫,不知道何去何从。
有的时候也只能向现实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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