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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栖息茶馆]严格按制度执行,还是网开一面? [打印本页]

作者: 栖息茶馆    时间: 2008-6-23 08:51
标题: [栖息茶馆]严格按制度执行,还是网开一面?

    我公司有一名技术员,工作一直表现不错,技术也很好,是公司的骨干力量。但是有一天他在厂区里非吸烟区吸烟时,被值班保安发现,并呈报上来。因我公司是重点防火企业,公司明文规定在非吸烟区吸烟者予以解雇处理。他的主管到人力资源及总经理处为其说情,希望能对他网开一面,记个过了事。但是如果这样处理,其他员工会质疑制度的严肃性,认为公司的制度是对人不对事;但如果将其解雇,公司会受到一定的损失,因为本来技术员就很难招(特别是这样的骨干力量)。总经理让人力资源来处理,人力资源左右为难,不知该怎样处理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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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engabao    时间: 2008-6-23 10:08

蠢材,订这种制度,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制度既然定了,当然只有开除啊,不然怎么服众,只有挥泪斩马谡。

我想,起初制订这样的制度可能还是为了防范车间工人的。


作者: 老党员    时间: 2008-6-23 10:48
先开除,再招进来。
作者: sssn19    时间: 2008-6-23 11:58
[em01]可以先全场公告开除他,再按技术力量骨干招回来
作者: 叁石    时间: 2008-6-23 12:15

如果要认真作企业,开除。

如果像网开一面,假装没有这回事


作者: 独木不成林    时间: 2008-6-23 13:15

既然是重点防火企业,那么对于火灾防范的规定就要严格些,而已即有制定却不能执行,如何服众。一个技术人员的流失与工厂和办公着火的损失比起来算得了什么。不开除就为企业打开个漏洞,留下了隐患,开除就竖了块盾牌。


作者: illusion158    时间: 2008-6-23 13:42

制度要充分考虑到各种情况,不要一棒子打死,有区别的来。比如说这种行为应该怎么处理,那种行为应该怎么处理。


作者: liuye2009    时间: 2008-6-23 14:32

建议如下处理:

1.坚持制度的至上性,在非吸烟区吸烟者予以解雇处理。

2.结合平时表现考虑,可以给出开除厂籍处理,留厂查看半年.

3.工资降格处理,本人写出严肃的书面材料.

4.半年以后进行考核,如果合格,恢复厂籍,恢复工资.

5.全厂通报此情况.


作者: 亮月子    时间: 2008-6-23 16:00
⒈在非吸烟区吸烟对于重点防火企业而言是原则性错误,而原则性错误是不能犯的。该行为至少表明,此员工缺乏对公司财产甚至同事生命安全的维护意识。
⒉本次是恰好被发现了,那么需要推断:该行为是惯性行为还是偶然行为?
⒊关于违规必究,应当考虑一致性原则,即不论是谁人违规、何时违规,所受到的追究必须人人一致、前后一致,否则一定会损害制度的尊严和公信力。
作者: pingping98    时间: 2008-6-23 17:37

记得以前一直在讨论一个

中国人的执行力问题

对于制度的执行问题

正是考验这个要点

本例的大环境条件是应该做出开除的决定

但是在以后的这种双重矛盾的前题下

还是要完善自己的制度

制度不要订的太死 这样在遇到特殊情况下也可特殊性处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6-23 17:38:57编辑过]

作者: 姥姥    时间: 2008-6-23 18:21

其实从表面上看是个别员工的问题,实际是管理者的工作没有到位,做为重点防火单位,教育,再教育,处罚一个人表面上是看制度的严肃性,实际上透漏出工作的重点没有抓到。

设想以下几个问题:

1)假如不是技术骨干,就没有存在疑惑,直接开除了事;

2)不管你的单位员工的工作重要性,他是否是你单位的员工一员。

事情做到位,或许问题会少一点,这种事可能少发生一点。

浅见,供参考


作者: xingyankai    时间: 2008-6-23 20:26
标题: 回复:(栖息茶馆)[栖息茶馆]严格按制度执行,还是网...

肯定要按制度执行!!


作者: sunmy    时间: 2008-6-23 22:20
还是开除吧,
作者: hero4u    时间: 2008-6-23 22:42

1. 开除,维护制度和纪律。

2. 如果是稀缺,或不可或缺技术人员可以用劳务派遣形式返聘

3. 表现好再进入编制

这种事情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了,手底下的人野得很。如果没有办法约束的话,造成的后果难以估量了。至少不能服众


作者: 小狮子王    时间: 2008-6-24 09:07

技术好、表现好,都不能成为违反规定的资本。

既是重点防火单位,禁烟区吸烟即是严重违规,稍不留意,就将酿成大祸。

这种初级的风险、危机防患意识都没有,缺乏基本企业责任的人,留之则会带来极为不良的影响。

当然,如果其技术在现阶段具有不可替代性,可暂留用察之,并应大范围内通报批评、给予行政处分,并确定查看期限,如改正的表现,再行开除不迟。


作者: 北门吹雪    时间: 2008-6-24 09:11

制度是针对每一个人的不能因为是骨干就放宽条件,作为重点防火企业安全是第一位,要把安全肯定放在首位, 要是不处理以后大家都像他这样企业还有安全保障吗?所以不能因为是技术骨干就不处理,更要通过处理他来强调安全的重要性。


作者: mover    时间: 2008-6-24 09:14

为了制度的有效执行 肯定要开除!

至于后期是招回,还是其他处理,看个人表现!


作者: xinhg    时间: 2008-6-24 10:28

先开除,然后举荐到其他公司,最后在招回来


作者: wingjune    时间: 2008-6-24 11:13
标题: 反思

反思:1、管理就是管人、机、料、法、环境、安全。安全对这个企业应该是核心管理,为什么有人敢触犯,管理漏洞在哪里?这是应该首要反思的,如果发生火灾,对企业来讲是一名骨干重要还是安全重要?

2、这名骨干的素质、对企业的忠诚度以及对自己工作的珍视值得怀疑,俗话说“死都不怕,还怕闯龙潭?”,这样的员工能继续留下吗?

3、公司只有这样一名技术骨干吗?如果下一次再有更高级的技术骨干犯规怎么办,如果企业是技术导向的公司,技术关系公司生存和命脉,管理者应该引申开来反思如何更多关注这些人,留住人心。

4、是否与该员工做深入的沟通,了解其现状和心态,让后续的处理工作合情合理,既要维护制度的权威性,也符合公司的最大利益。

 该事件本身不是一件好事,但处理得当了就是一次管理提升的机会。


作者: ailis    时间: 2008-6-24 14:20

建议如下处理:

1.没规矩不成方圆,既有制度就应严格执行——在非吸烟区吸烟者予以解雇;

2.考虑技术人员短缺现状并结合其平时表现,给出除名处理,留厂查看半年、工资降半;

3.做两手准备,物色、培养新的技术人员尽快顶岗,让其感到压力,更好该过自信;

4.半年以后对其进行考核,如果合格,恢复厂籍,恢复工资.

5.全厂通报此事并以此为契机重新评估股那里制度的实用性.


作者: cwnum2008    时间: 2008-6-24 16:25
看来要认真的思考这个案例了,不然很难操作
作者: cuixiao    时间: 2008-6-24 17:05

既然总经理让你们处理这件事,那就说明他是想留人的,反之如果他想解聘直接让其走人不是更有震慑力,只是他直接开口留人负面影响太大,所以不方便出面,而作为恰恰人力资源就有这个余地。

所以你还是考虑考虑怎么留人吧


作者: adoifhitle    时间: 2008-6-24 19:42

死刑也可以缓期执行的啊!

将功补过还是可以的

谁没错误


作者: szd2000    时间: 2008-6-25 08:31
这个观点真是高!
作者: szd2000    时间: 2008-6-25 08:36

这个案例在实际工作中比较常见,值得研究探讨,我的观点:

1、先与该员工谈话,了解其实际想法(比如是否想利用这个机会让公司开除?公司什么样的处理他会好接受?)

2、将该员工的想法和公司总经理汇报、沟通,了解总经理真实的处理意向。

3、之后再根据沟通情况,有的放矢。关于处理方案,以上诸位家人都有讨论,不再重述。


作者: 贝先生    时间: 2008-6-25 10:50

把公司的制度当作国家法律一样去执行就行了,该咋办就咋办?


作者: nylonw    时间: 2008-6-25 12:05

名技术员,工作一直表现不错,技术也很好,是公司的骨干力量

总经理让人力资源来处理,人力资源左右为难

分析:

1、开除的方法不行,不然总经理自已就定了,因为此人是公司稀缺资源

2、出三个方案(上中下),只能熄事宁人,明显的总经理还要用此人

这是目的


作者: abezzh    时间: 2008-6-25 12:27
QUOTE:
以下是引用liuye2009在2008-6-23 14:32:58的发言:

建议如下处理:

1.坚持制度的至上性,在非吸烟区吸烟者予以解雇处理。

2.结合平时表现考虑,可以给出开除厂籍处理,留厂查看半年.

3.工资降格处理,本人写出严肃的书面材料.

4.半年以后进行考核,如果合格,恢复厂籍,恢复工资.

5.全厂通报此情况.

同意


作者: 林帆    时间: 2008-6-25 14:16

    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我们不是一直提倡以人为本吗?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吗?一碰到这样的情况难道就只有死路一条吗?这样是不是给人太冷冰冰的感觉呢?难道我们就不可以达到双赢吗?

    首先从文化上看,是不是公司存在一种宽恕的氛围,事实上,总经理要你处理就是要你给他找条生路。

    其次,要看看这个人的这种行为是偶然性的还是经常性的,如果是经常性的,那就只有辞退。如果是偶然性的,就应该找他认证谈谈,向他说明事情的严重性,让他认识到错误。

    接下来,就是进行处罚了,处罚的方式包括经济处罚,留厂查看以及进行公开的自我批评了。

    制度的目的是引人向善,而非因为制度而制度。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6-25 14:17:50编辑过]

作者: 3969    时间: 2008-6-25 14:17
QUOTE:
以下是引用liuye2009在2008-6-23 14:32:58的发言:

建议如下处理:

1.坚持制度的至上性,在非吸烟区吸烟者予以解雇处理。

2.结合平时表现考虑,可以给出开除厂籍处理,留厂查看半年.

3.工资降格处理,本人写出严肃的书面材料.

4.半年以后进行考核,如果合格,恢复厂籍,恢复工资.

5.全厂通报此情况.

我们公司也是这样处理的,结果那个人更有恃无恐了!

[em03][em03]
作者: szlxyu    时间: 2008-6-25 15:19

现实些,还是以公司利益为重。

人事部门演一场戏:根据规定开除处理,然后其主管及其本人多次求饶,直到总经理态度软化。让其在全公司大会公开检讨,并给予相应的惩罚,互相都有面子收场。


作者: nbxyp    时间: 2008-6-25 17:21

世界少了谁不行?

没有制度还像个公司?


作者: snowshen    时间: 2008-6-25 17:51

这样的问题怎么处理,对公司都是会产生影响。

法是死的,但是人是活的,应该从人入手

1.root cause:此员工是否知道这样的规定,为何工作一直不错的员工,会来违反这样致命的规则?是他在跟公司的制度挑战,还是对公司不满的表现?或者其他原因,

2.矫正:针对上面的原因,可能主管有责任先弄清楚。要弄清楚原因才能去对症下药。如果该职员本身就无视公司的制度,那这样职员对公司来说是祸多还是利多呢?如果他是不满公司的制度,那么为何不能沟通而是要用极端的方式?这样的员工,作为主管还是管理得好么?、、、、很多的问题,主管们是否想过??

3.预防:主管考察一个人,不应该只是从工作上去考量,更需要在品格、性情等方面。所以员工犯错其实主管要负重的责任,为何不在事发之前就预防这样的事情,还是说因为其是骨干就纵容??

还有一个问题,公司在制定这样的制度的时候,在员工进厂的时候是否有过有力的宣传?


作者: cpicljy    时间: 2008-6-25 20:23
建议要给与留厂察看以上处分。
作者: wipxy    时间: 2008-6-26 10:18

最好还是按现有制度处理,因为每个人违纪后都有自己的理由,都有网开一面的道理,所有这些理由、道理都不能作为不处罚的根据。若这次网开一面,下次在执行过程中会遇到更大的阻力和麻烦。

若是制度不合理可以修改,但在修改前还是要执行现在的制度。


作者: 世界高城    时间: 2008-6-26 11:02

如果是有规范流程的公司,肯定是按制度执行了.

一个公司管理进入规范化阶段,程序是大于权力的,没有权力可以凌驾于程序之上.中国企业大多都是任由权力凌驾于程序之上,所以很多制度只能是书面形式而对员工毫无拘束力,这也就是为什么中国企业永远都徘徊不前的原因.

看背景,估计案例所发生的公司应该是民营企业,因此处理此事,HR应慎重对待,首先要摸清总经理的态度,写一个处理报告让老总签字批准,要把处理结果清楚地写在报告上,让总经理只能说YES或NO,这样就可以清楚总经理的意见,否则HR真的自作主张处理了,结果反而不讨好.


作者: jimmy.liu    时间: 2008-6-26 12:00

“削发代刑”的故事可以参考一下:

勇于分担下属的过错,更加激励下属戴罪立功


作者: bluey520    时间: 2008-6-26 16:46

建议作辞退处理

如楼主说明,公司是重点防火企业,防火肯定是重点工作而且需要长期坚持。人的管理最为难,在有人监督(值班保安),有制度规定的情况下,一名技术骨干都明知故犯,可想其他员工会是什么状况。因此,可以利用这个事情,树立一个反面标杆,宣导一个观点,公司的制度不能破。并以此为契机,在全公司内开展严查。

短期来看,企业可能会损失一个骨干员工,但可以通过外部招聘来弥补,不过经过这个事情之后,就给所有人营造了一种以制度为标准的风气,对公司有百利而无一害。


作者: amily123zhang    时间: 2008-6-26 17:25

订了制度,最好还是开除吧,不然以后大家都会在那儿吸烟,造成火灾,损失不是更大么


作者: 俊伟    时间: 2008-6-26 17:58
赞成8楼的观点,在做企业的过程中,有很多的时候有很多的事情不是想象的那么容易!!!
作者: 清谷晋客    时间: 2008-6-26 22:11

赞成8楼liuye2009 .


作者: 一个凡人呀    时间: 2008-6-26 23:56
“辞”就一个字!不然要制度干嘛!中国的企业做不大做不强很大的原因就在于“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这句话!下次提前改制度好了
作者: boy18    时间: 2008-6-27 10:22

企业制度定出来就得执行,要不然怎能服众。

可以先做开除处理,鉴于平时的工作表现,可留厂查看半年。

半年考核合格后方可留下。


作者: ZZZWM    时间: 2008-6-27 10:52
为什么一个高素质的人会犯这个错,能犯这个错。点火前能不能发现?犯了事就该处罚,按明文走,他越重要,教育意义就越大,而且要做反面教材;若他知错改错,留厂查看大家都好。罚不罚是教育问题(若真能判断就两个人知道,若真能判断他肯定会改正,恶果不大,处罚也没有必要,因为教育意义也不大了,他已经改了;若大家都知道这个事,恶果大了,处罚就有意义,不处罚就有流毒!),留不留考虑的是将来的风险威胁问题。[em01]
作者: linyinzi    时间: 2008-6-27 11:33
该怎么办还是得办的[em01][em01]
作者: nierong    时间: 2008-6-27 14:07
标题: 把坏事变好事

如果你们单位是个追求规范、要求管理不断提升的企业,那一定要处理,而且只能按制度处理。如果你们是民营公司,那么看着办,反正老板说了算,服也得服,不服也得服。

通过此事件,发文、粘贴,给出公司对此类事件的严肃性立场,任何人不得侵犯。

为什么一个强调防火的单位会有员工犯此种错误?教育与否?重视程度如何?员工心态?主管在管些什么?

员工犯错,向来都跟管理有关系,甚至和直接上级有关系,也就是说其直接上级是负有责任的。

仅供参考,我在平时处理类似问题,从来不手软,包括技术骨干,优秀员工,而且都是连直接上级一块处理,责任大的连主管上级也一起处理。一个公司还不至于离了谁就不行,如果因为灵活处理带来负面的东西,那坚决不要灵活处理!否则一个企业会是一个什么景象?没有制度要建立制度 ,制度不合理要完善,有了制度就要执行,否则还不如不要制度。制度就是用来管理非正常情况的,否则建立制度还有何意义?


作者: wysh    时间: 2008-6-27 15:20

开除-给予处罚

如果该员工愿意继续为公司服务则再招进来-公司人才未流失

该员工不愿意为公司服务,留之无益不如早开除,呵呵


作者: liduoshuai    时间: 2008-6-28 16:48

应该直接开除!

此人虽是目前紧缺的技术人员,但是按照制度被开除后对企业来讲负面影响并不大,而且还可以就此事做好企业文化宣传,这样的企业更会吸引人才进来!


作者: liduoshuai    时间: 2008-6-28 16:49
这样的人坚决不能再招进企业,他已经感觉飘了!
作者: hmlcwz    时间: 2008-6-28 23:45

开除。

制度是死的,否则就不要制度了。

多年没有发言了,向大家问好。


作者: kongz    时间: 2008-6-29 08:55
我觉得前面有一个人讲的比较好,就是演一场戏,一个演黑脸,一个演红脸,最终起到恩威并施的效果。既表明公司制度的严肃,又体现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而不是非一即二的做法。这在实际上对企业也是最有利的。
并不是制度严格就一定不会有人违反,当然加强管理和教育是需要马上着手去做的了,这是正道。
管理是一门艺术,关键在于如何笼络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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