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等11家企业承诺捐款未到位 商务部新闻办公室公布的“外商投资企业、跨国公司和港澳台企业向灾区捐款捐物表(据不完全统计)”(下称“捐款表”)显示,截至6月13日,共有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当初承诺的现金捐助尚未到位或未全部到位。这些企业共计承诺捐款1.9545亿元,截至6月13日共计到位1553.453万元。数据来自部分省、市商务主管部门及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提供的信息,为不完全统计。[全文] | |
承诺捐款未到位企业再添诺基亚 捐款门后续:5外企行动,总到帐37亿 |
∷ 企业回应 ∷ | ∷ 专家解读 ∷ | ||||||
∷ 各界评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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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体跟踪报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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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南方发生百年不遇的特大洪水,全国众多企业慷慨捐助,承诺6亿元募捐款,有一半没到位。 2008年:年初南方雪灾,湖北省共接受捐款1.06亿元,实际到账仅7383万元。 |
1998:南方发生百年不遇的特大洪水,全国众多企业慷慨捐助,承诺6亿元募捐款,有一半没到位。
这个能不能公开一下呢?
捐款自愿,是社会责任心、社会公德的体现
但是捐款一旦成为政治工具,成为摊派的理由,捐款就变味了。
汶川地震,我还是号召各位积极捐款!
总会存在这些现象.
说到就得做到,做不到就别说
个人觉得这个问题应该追究,从情理上说,企业应该负社会责任,国家有难它也应该尽力,但它不尽力也是合法的,就像上面有人说的:各有各的难处。
如果说它承诺捐款,而后来没有下文了,性质就变了,这属于欺骗。欺骗消费者和民众的感情,相当于拿国难给自己炒作。
信用危机!
赞成,又没有谁逼着你捐款,实在没钱,就少捐点,干吗打肿脸充胖子。
这种东西,最可恨。时髦的话就是欺骗咱们中国人民的感情。
让税务机关和检查机关进驻,查帐,看有没有行贿或偷税漏税,查封他们。
承诺捐款并不代表马上就要捐,有的是捐钱,那个可以马上就捐.有的是建学校或者是参加别的公共设施的建设或者是物资捐助,需要有个过程和时间周期.相信承诺了的企业都会捐助的.
确实是各有各的难处,不过承诺的应该做到,要不就别承诺。捐款的多少并没有影响,个人认为。捐款的事情不支持排行榜。
企业在国家危难时
要担当起自己的社会责任
承诺了就要去做到
如若不然 定会影响到企业的美誉度
在这个大前题下受到的经济损失可能就不是所捐出的这部分可以弥补的了
承诺就应兑现,这是信誉与责任,作不到不要随便承诺
企业应该承担社会责任,承担社会责任要量力而行不能搞行政摊派,企业更不能屈服于舆论压力进行攀比,捐不捐款是觉悟和是否违法没有关系;但说捐了不兑现那就要追究责任了,不然你就别秀那一把!
我觉得应该说到就要做到,才是啊
承诺了却没有做到,感觉还不如不承诺。
也由此可以想像这些企业提供的其它承诺是否能真的兑现
如果不是摊派性的,只要喊出来了就要兑现。其实媒体既要管登出来又要管是否兑现的后续报道,否则就变成了企业媒体宣传了。
商务部应该强硬些了
这不是开玩笑的事情
有些企业捐款,根本不是自愿,是迫于社会压力所致。
在这种不情愿的情况下,当然有好多捐款就不会到位,或不会顺利到位。
追究捐款门事件的同时,是不是该深思下物资门的事件呢?
不要因为有人承诺要捐而感动,也不用因为有人不捐而愤怒!
捐不捐,捐多少都不应该是强制的!
捐款自愿,我们不逼捐才是社会的进步.
但话说回来,既然答应捐款,怎么能缺斤短两呢?
不逼捐是讲公平,答应不兑现,是缺乏诚信,是行为准则的丧失.
既然有所承诺就要付诸行动
首先是守信
说到就得做到,做不到就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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