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单位和职工签合同了,但是合同件却没有给职工一份,这种情况在新劳动法里有何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按照上面的规定,用人单位要承担什么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