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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天说地] 关于对剽窃事件(德隆、黄山松)的一点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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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8-27 17:09: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觉得在处理问题,特别在处理有关与人的问题上要慎重,再慎重,确实是无耻之徒,也就罢了。
另外对处理问题的手段、方式、过程、标准等等问题是不是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说法,一事一议,或者简单讨论处理是不是有欠考虑?
在处理人的时候,能不能集体讨论一次,让当事人、处理方(扮演法官角度)及群众都能了解一下事情的前因后果,对处理结果能不能征询一下广大家人的意见,可以设置一个专门的“论坛法庭”,被处理方可以申诉,处理方可以发表意见,可以提供证据与反证据,让据有的家人知道吧,像现在这样自己处理了,什么过程也没有,何以面对广大家人,设置一个法庭版块,让家人能真正地参与到活动中来,也能学习一些法律知识,不很好吗?
家园不是有法律顾问吗,可以让法律顾问及学习法律方面的同志成为这个论坛法庭的主要成员,成立一个虚拟网上法庭,既可以提高实践能力,又能够解决家园法律问题,如果家人有什么经济法律纠纷,也可以请教,既维持了家园秩序,又能学习知识,一举几得。
沙发
发表于 2003-8-27 21:17:00 | 只看该作者
强烈支持楼主的观点,就是在现实生活中,败诉了还可向申诉啊!如果只是草草了事,免不了冤假错案的发生,亦恐不利于家人的互相交流与学习!建议版主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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