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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兴趣和职业合一真的就幸福吗 [打印本页]

作者: zgc_604    时间: 2008-3-15 00:51
标题: 兴趣和职业合一真的就幸福吗

兴趣和职业合一真的就幸福吗

朱国成

我们经常听到这样的话,如果兴趣和职业能够合二而一,就能够幸福得像花儿一样,事业发达,心情愉悦。果真如此吗?我的答案是未必。

所谓职业,是个人在社会中所从事并以其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作。也就是说,当兴趣变成职业的时候,你所要解决的是吃饭问题。一旦要解决吃饭问题,兴趣的味道就改变了,它将变得不再是兴趣,因为:要吃饭,就必须要有人为你买单,这时不再以你的兴趣为中心,而必须以买单客户的兴趣为中心;如果是以他们为中心的话,这是否还是兴趣,是否还是你的兴趣?

所以,在我看来,兴趣是兴趣,职业是职业,合二而一很困难,需要一个苛刻的条件,就是你和客户的兴趣也必须是重合的。现实条件下,这是一个基本上不可能实现的命题。

除非有那种喜欢受虐的客户,比如传说中厉家菜,食客要提前两天预订,而且不能点菜,坐在那里,上啥吃啥,每人两百块。

不要再相信、或者说不要奢望兴趣与职业合二而一的幸福。

我们经常听到的一个调调是,那些歌手多么幸福啊,高高兴兴地唱支歌就能赚得盘满钵满;而我们到卡拉OK去唱歌还要给别人钱。谁都知道这不是一码事?歌手不可能想什么时候唱就什么时候唱,而我们可以;也不能想唱什么就唱什么,而我们可以;他们还只能唱好不能唱坏,而我们可以。这就是他们唱歌要赚钱而我们唱歌要花钱的原因。

还有那些职业画家,比如唐伯虎,他的很多画作中也难以避免俗的成分,因为画要有市场,就不能只搞那些曲高和寡的阳春白雪,要吃饭就得搞点通俗易懂的下里巴人。所有的职业画家都必然要迎合市场需求,他们如此的时候真的幸福吗?不一定。正是由于这一点,画家、或者说艺术家这个行当,有一个很特殊的现象,就是很多画家在生前穷困潦倒,其画作在死后却受到市场的追捧。

如能能将兴趣和职业作一个比较清晰的切割,兴趣这一部分是自己的自留地,而职业则是养家糊口的手段,但能做到这样的只能是少数,大多数时候难以分清,而职业往往对人有极强的塑造作用,也就是说职业会一点点地将你的兴趣污染掉。

因此,兴趣和职业合一并不一定是好事。反过来,如果你对你的职业还不厌烦,而且还有自己的兴趣,那么两者反而可能是互补的。当你因为工作而烦躁的时候,你可以在你的兴趣中寻找乐趣,兴趣还可能提供给你一些工作上的灵感。这别职业将兴趣污染掉要好得多了。比如爱因斯坦的爱好是拉小提琴,当他休息的时候往往会弹奏一曲,这不是很美妙的事情吗?

总起来说,兴趣就是兴趣,职业就是职业,因为职业是以客户为转移的,所以几乎没有可能实现兴趣和职业的合一。


作者: 醉卧山水    时间: 2009-5-22 15:50

哈哈,"职业往往对人有极强的塑造作用,也就是说职业会一点点地将你的兴趣污染掉""如果是以他们为中心的话,这是否还是兴趣,是否还是你的兴趣?"

有理有理,留一半清醒留一半醉

难得糊涂


作者: longge00    时间: 2009-5-23 09:57

人们满足于过去,对熟悉的了解的感到亲切。对陌生的,不熟悉的产生排斥感与恐惧。生理上和心理上都是如此的。

 

何不潇洒走一回。对任何事都好奇些。


作者: liu0818    时间: 2009-5-23 17:38
兴趣和职业合一也可能很痛苦,使得兴趣变得乏味,从而失去兴趣。
作者: ahowei    时间: 2009-5-24 13:55

呵呵


作者: mayyounger    时间: 2009-5-25 19:10
标题: 回复:(zgc_604)兴趣和职业合一真的就幸福吗
      虽然说的硬了点,不过对于在职场遭受到小挫折就像逃离的人来说,确实有逆耳的作用,妄图喜欢做什么就做什么的确是不成熟的想法,很受用!
作者: lmt0422    时间: 2009-5-30 16:43

就想审美疲劳一样,兴趣应该是闲暇时的一杯红酒,不能当白开水天天喝呀。


作者: 紫玥    时间: 2009-6-3 22:40
只能说明人不能由着性子来。。。。
作者: mlh66    时间: 2009-6-4 16:41
如果兴趣本身就是你的一种追求,与职业合一就是幸福。
作者: robert8888    时间: 2009-6-11 16:55
还要挣到钱才可以!
作者: tracert    时间: 2009-6-11 18:28

确实是这回事情,希望少些人迷失在这里。


作者: cool_rob1    时间: 2009-6-14 09:50

人总是向往自己得不到的,分布在各个需求层次。我认为对自己的一种肯定也许是最为重要的,你我都需要在肯定中壮大信心继续向前!


作者: davybao    时间: 2009-6-15 15:55
注定是个悲剧。
作者: zichen25    时间: 2009-6-21 17:18

红尘中人,岂能免俗?


作者: shishu    时间: 2009-6-22 07:15
个人感觉兴趣和职业能够分开才会比较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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