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息谷-管理人的网上家园

标题: [转帖]关于灌顶的开示3 [打印本页]

作者: 古典    时间: 2008-3-7 20:20
标题: [转帖]关于灌顶的开示3
 

灌顶对我们每一个学密的人来说太重要了,若我们不知道如何亲近上师,不知如何接受灌顶,也不观察上师盲目的接受灌顶对谁都没有什么好处的,过后自己跟上师也不和,跟道友也不和,自己随便看那些深密法,戒律犯了一大堆,这些都很危险的。续云:“未令上师喜,未得诸灌顶。若行听闻等,无果坏自他。”

我讲了这些恐怕大家对灌顶都害怕了吧?不过要是能够打好基础,自己堪为法器,真正能具足条件,灌顶的功德是不可思议的,灌顶也是必须的,因为没有灌顶就不能进入金刚密乘的修法。如理如法的灌顶有如此功德,续部里面也有记载,如续云:“此时之后成佛子,无有一切恶趣道,长寿安乐富满足,即成善趣解脱主。”

基于此我再简单地重复一遍,最好大家能记在心里。弟子六根不清净或没有信心得不到灌顶,因为不具足相应因。法物不具备或没有开光等差一些条件的话也得不到灌顶,因为不具足俱生因。在弟子的相续没有成熟的情况下,不具足因缘。上师灌顶之前未颂完本尊咒语没有资格进入坛城,因为不具足增上缘。假设弟子具足以上条件,上师若没有成就、物、咒、等持等,弟子不专注不闻不问的情况下得不到灌顶,因为不具足缘缘。灌顶的顺序上下错乱,字句间断,法器不全等也得不到灌顶,因为不具足无间缘。

其中任何一项有差错都得不到灌顶,就好比一辆车,少了任何一个轮子和其他重要部件车就不能工作了。灌顶也是一样的。具足以上条件下的灌顶肯定会得到不可思议的成就。《橛续》云:“法性之真谛也,密咒之加持也,佛陀之胜力也”。《大威德续》中云:“法性不可思议义,对此无有疑惑心,如此智者近悉地。”如此二因、四缘都具足,佛法的加持是不可思议的,密咒的加持是不可思议的,佛陀的加持也是不可思议的,自相续当中可以成熟密乘的四灌顶的法器。

前续云:“坚定信心而修持,设若虚空成无有,然咒悉地无不成,世间诸天与仙人,所说明咒亦不欺,况说远离欲贪者,所说密咒之行持,过去来欺当不欺。”只要有非常恭敬的虔诚心,有坚定不移的信心,修法才能得到无量的成就。自己总是心怀疑惑、没信心或者不精进,这样的情况下,还修什么呢?只不过是在阿赖耶识上种下一些解脱的种子而已,离真正的解脱还远着呢!自己要好好观察自己,看自己适合修什么样的法,不能用凡夫的分别念去分别法的高低、好坏,然后依据上师的窍决精进修行,这样一定会成就。如续云:“分别观察寻思者,彼者虽修离悉地,上师虽示深窍决,弟子若有疑惑心,说彼延迟诸悉地(成就),上师隐密深窍决,弟子未有犹豫心,敬称师之胜窍决,珍爱修持定成就。”

如果具备了这些条件,受持了灌顶,那么灌顶的用意何在呢?灌顶是一个授戒的仪式,是密乘的授戒,也就是说受了灌顶以后就是受了密乘的誓言戒也称三昧耶戒。

灌顶后是需要守持誓言的,这方面一定要引起大家的重视,接下来讲解有关誓言方面的问题。

一、誓言的本体或含义:

“誓言”在藏文中叫“丹次格(音)”,意思是“圣烧”。梵文中叫“萨玛亚”,翻译成中文就是“三昧耶”。

续云:“受持净戒者能圣,不持净戒者烧亡,故于此说誓言也。”意思是说如果如理如法的守持戒律的话必定能成为圣者,相反地不能守持戒律就会在地狱中感受无量烈焰烧身的痛苦。

二、誓言的分类:

誓言分为共同的戒律、不共同的戒律和特别的戒律。

1、共同的戒律:分为别解脱戒、菩萨学处和外密戒等。

⑴别解脱戒,就是自相续当中升起不退转的出离心;

⑵菩萨学处,前提就是要有利他心和发誓度众生成佛的菩萨学处;

⑶外密戒即密乘的戒律,是相续当中升起显现一切平净的境界时受持的密乘的戒律。

颂云:“无上誓言中,所有能调戒,超思诸律仪,皆悉摄而净”如是所说,未受密乘灌顶之前,所受的别解脱戒和菩萨学处、包括外密所受的戒律都要受持清净。

2、不共同的戒律:受了灌顶之后密法里面有一些单独的、独特的戒律,如根本戒、支分戒等,叫做不共同的誓言。

3、特别的戒律:受任何灌顶所受的誓言,如受大鹏金翅鸟的灌顶后就不能再吃鸡、鸭、鸟等等天上飞的和水里游的这些,这是特别的戒律。

三、得到戒体的时间:对于守誓言得到戒体的时间有一些不同的说法,有的人认为仪轨的颂词念三遍即得到戒体;有的认为要整个仪轨诵持完毕才得到戒体的。不管怎么样说,灌顶之后戒律是一定要守持。

四、誓言的戒条:分根本戒和支分戒。

1、根本戒有五条

《大幻化网第九品》颂词云:“不舍无上敬上师,咒及手印不间断,慈愍已入正道者,密意切莫向外传。”此称根本五条戒,修行受持殊胜也。

2、支分戒有十条

颂词云:不弃五毒五甘露。

这十五条戒细分支可以分为三百六十条。

还有阿奢黎华吾讲的是十四条根本戒






欢迎光临 栖息谷-管理人的网上家园 (http://bbs.21manager.com.cn/)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