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灰色收入呢?
我的看法是岗位薪酬中没有定义,给你带来意外福利的财物。
这种财物刚开始拿的人心里多少有点不塌实,后来就变成没有心里多少有点不塌实,惯例了!不是说“马无夜草不肥,人无外财不福”吗?
当然这也是那些没有灰色收入的人高风亮节痛骂的收入。不过他们私底下办事也很会送,而且非常希望别人收下,甚至渴望经过努力奋斗,自己有一天也可以获得类似收入。
这样说可能是一杆打翻一船人,不够客观。但赖昌星说得好:不怕领导不爱钱,就怕领导无爱好!人无完人,总有可打入的空间。
我的观点是:只要制度有漏洞,腐败是必然的,不腐败是偶然的。所以美国经济犯罪判刑很轻,他们认为经济犯罪分子找到了制度的漏洞,是一种价值,是制度诱导了他们变坏,所以可以给改正的机会,但一定要立即完善和设计制度。
之所以说这么多其实是因为下面的文字实在是太可能引发争议了,也许会被反贪局盯上,而且可能引发大家讨论我的灰色收入,不过先申明,本人有偷税的可能,但从没收灰钱,因为实在是太小的钱我看不上,太大的钱别人看不上我。
灰色收入的游戏规则千百年只有一条:拿人的钱,替人消灾(或者说办事)。
所以对应游戏规则的另一条潜规则就是:没有金刚钻,就别揽瓷器活!
由此灰色收入也有自己的文化约束力:
第一:拿钱必须办事,事成该得,但如果事情不成,应该退回,否则容易引起事故。
第二:不能假借有事,找东家吃西家,一女嫁二夫是为所有人痛恨的!
第三:拿了一家的钱,就不能随便换下家。
第四:如果是部门作业,你不能独善其身。
第五:一旦出事,不要乱咬(这条往往因为被抓的人心理不平衡,很难做到)
我首先申明:本人不提倡收灰色收入,希望社会能透明公开公正发展。
但是中国人的理由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我不得不对这一条表示同意!理由是:“人在江湖漂,谁能不中招”!
收钱有四种收法:
1、给自己收,放到自己荷包;这种情况有单位默许的,也有单位严厉反对的。
2、给集体收,放到部门小金库,将来作为公用活动经费;这种一般是属于可以原谅的错误范畴的。
3、给小团队收,内部依据贡献大小分配;这种团队不抓一团和气,一抓相互乱咬。
4、收礼不收钱,觉得这样就不是灰色收入,而是人情的。(他们自认如此,当然礼品过于贵重还是灰色收入,按本人定义礼品也算,你没这个岗位有人送你?)
当然还有不收的。
一种是刚刚入行,心地纯洁,不想变坏(有人说:不是不变,时候未到,时候一到,大收特收);
一种是谨慎的,自觉能力不够(说服不了别人满足供应商的愿望),局面不清(领导没表态),无法帮忙,不收。
一种是看不上的,这点小钱我们不要。(这种人得势还好,但容易出事,一定得找大树傍一傍)
一种是已经收了A家,依据道义不能吃两家。不能收。也许看了另一家的价码心里后悔得不行,那就赶紧找自己的伙伴暗示去。
收钱和送钱是对应的,这就有几个原则:
第一是级别对等,给老总送钱的人至少也是总经理助理,甚至是老总本人,这种事情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第二是亲疏对等,不知道底细或关系不好不收,关系一般少收,关系铁多收,那是看得起你,还怕没照顾你的?
第三是影响对等,自己能做多少事情收多少钱,不能因为贪图钱答应做不下来的事情,到时候蛇吞象不成反而撑死了自己。
第四是时间对等,拿得越早,拿得越多,因为你要帮别人承诺的事情就越多,你要操作的事情就越多。事成之后再打点的,只是希望将来实施过程中您老人家不要太认真,该签字的时候签字,该验收的时候验收,大家都好过日子。
送钱的最恨收钱的人三件事情:
1、拿了不办事,还不肯退钱!
2、拿了努力办,最后没办成,钱花了!时间耽误了!
3、不拿钱,把钱上缴归公!
不错的帖~
[em01]还真有这么大的学问啊!
拿人的钱,替人消灾
可要当心
城门失火 殃及城鱼
拿了人家的钱就得为人家办事的
要知道钱不好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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