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息谷-管理人的网上家园

标题: [转帖]员工炒老板鱿鱼不交违约金 [打印本页]

作者: lala    时间: 2008-1-1 18:54
标题: [转帖]员工炒老板鱿鱼不交违约金

员工炒老板鱿鱼不交违约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1日 05:13 京华时报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因个人原因或工作关系而离职的员工,如何面对原公司的索赔,是《劳动合同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新的规定,除了特殊情况外,即使公司约定了赔偿金数额,员工的单方辞职也无需支付,特别是涉及户口方面的违约金,今后将不再受法律支持。此外,《劳动合同法》还对离职员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范围和工作交接程序进行了增补和规范。

  >>法条新规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出台动机

  北京律协劳动法律委员会委员马照辉表示:此前,劳动法律及一些地方法规大多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可以约定违约金。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支付约定的违约金。“新法的一个重大变化就是:员工一般不承担违约金责任。”






欢迎光临 栖息谷-管理人的网上家园 (http://bbs.21manager.com.cn/) Powered by Discuz! X3.2